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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安全責任書8篇 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護自己,保衛他人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是指學校出於對走讀學生安全的關注,向走讀學生簽署的保證書。該書包括了校方對走讀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求,同時也明確了走讀學生自身的安全責任。以下是該書的主要內容。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8篇 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護自己,保衛他人

第1篇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根據子教發(××××)××號和子教發(××××××)號檔案精神,以及我校政教處與班主任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包括馬岔村、大寨村、小寨村、柳灣村的學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走讀生安全責任書8篇 走讀生安全責任:保護自己,保衛他人 第2張

第2篇

為更進一步增強學生及家長的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學生平安到校,安全回家,並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和貴家長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要求家長經常給孩子傳授安全防範意識的知識,進行安全教育,做到安全警鐘長鳴,安全責任重於一切,提高防範意識。

二、學生全天的到校和回家必須家長接送,路上的安全責任和學校無關。

三、學生因病、因事離校,必須向班主任寫請假條說明事由,班主任批准後方可離開學校,私自曠課離校責任自負。

四、由於我校寄宿學生較多,必須開設晚間活動,活動期間由學校負責安排和管理。走讀生如果參加晚間活動,必須同意以下幾點後才接納:

4、學生和家長或監護人必須在本責任書上簽字,按手印;

第3篇

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路,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權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沒有監護與被監護的關係,只是教育管理關係,學校和學生的監護人應共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就餐和住宿,可由家長與學校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辦理走讀生出入證,學生憑走讀生出入證進出校門。走讀生在離校期間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1、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宣傳安全知識,向學生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

2、班主任要及時瞭解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或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告知家長,要求家長及時配合學校予以處理。

1、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子女要遵紀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

2、教育子女在校期間遵守有關的各種規章制度,未經許可嚴禁私自離校。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領導反映,不準在校園內用武力解決問題,嚴防傷害事故發生。

3、教育子女不要在校園內吃零食、喝酒、抽菸,特別是不要攜帶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4、教育子女返校回家途中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

5、若學生在校身體不適,家長必須及時趕往學校或者醫院配合學校帶去醫院及時進行就醫治療,如學校打電話告知家長,而家長不到或不予理會的,發生的一切不良後果與學校無關,家長自行負責。

6、瞭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若有,學生家長應在開學初主動向學校說明,使得學校掌握相關情況,在教育教學中進行特殊教育,否則,一切後果家長自行負責。

7、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在校的違紀行為的糾正、教育、理解和支援學校對自己子女的批評教育。

8、加強對子女的安全自救、自我保護知識的教育,增強孩子自我防範的能力。

9、家長督促子女按時回家、到校,因事因病不能到校的,需家長親自打電話請假。堅決不許子女到江河湖海游泳或玩耍,上樹或到有危險的地方。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

10、教育子女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天氣,不在樹下、岩石下等危險處避風雨。暴風雨天氣的早、午、晚子女返校、回家,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11、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3、不打架、不罵人、不欺騙老師及其家人,遇事不隱瞞、不謊報;

4、上學和回家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不玩火、不玩水、不私自到江河湖海游泳或玩耍;

6、在校園內不追逐打鬧、不攜帶管制刀具、棍棒等到校;

7、注意搞好個人衛生,特別是在傳染病高發季節應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疾病預防;

9、走讀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0、走讀生放學回家和上學途中不許進入遊戲廳、錄影廳、歌舞廳、網咖等營業性場所,不許打架鬥毆、抽菸喝酒、談情說愛。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監護人或學生凡因不履行職責或不聽學校安排,與學校管理制度相違背造成不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五、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家長、學校雙方簽名後各儲存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本學年學生在本校學習期間。

第4篇

為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為學生創設一個安全、溫馨、和諧的學習、生活環境,學校與走讀學生和家長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1、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住宿,可由本人和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2、學校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學校對走讀生實行封閉式管理。

3、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4、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3)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進出校門及在校內要下車推行,在校學習時自行車或其他交通工具應按要求存放在固定位置並落鎖。

5、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注:走讀生早晨7:25前到校,中午1:45前到校,晚上9:50離校(如有變動另行通知)。因下午放學時間較短,不允許學生走讀。

本《走讀生安全責任書》一式兩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第5篇

為了確保走讀學生(在學校上學,未在學校住宿且沒有參加學校早晚輔導管理的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增強學生家長及學生本人安全責任感,針對走讀學生擬定以下責任書。

1、走讀生到校時間分別為:春季早上8:50、中午14:00;夏季早上8:30、中午13:00。離校時間分別為:春季上午12:50、下午17:00;夏季上午12:20、下午17:30。

2、凡走讀生家長必須負責子女上學及放學期間到校或回家的接送工作,並完全負責此期間子女交通、人身、財產等各方面的安全。

3、凡走讀的學生,必須保證正常的教學時間,嚴禁遲到、早退或無故曠課。

4、凡走讀學生,未經學校值班領導或教師允許,不得在校借宿和上早、晚輔導管理。

5、嚴禁走讀學生參與賭博、打架、鬥毆、盜竊等違法違紀行為。

6、在上學和放學回家途中,遇意外情況,必須及時由本人或委託他人告知學校或家人,以便採取緊急措施。

7、學生監護人(委託監護人)負責督促其子女按時回家、按時上學。教育子女注意交通等各方面的安全。

8、凡走讀學生早上必須按時到校,不準在外逗留曠課,放學後必須及時回家,不得去同學家借宿或進網咖等娛樂場所。

9、凡走讀學生,在上學到校、放學離校時若有安全事故發生,按國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解決。

第6篇

為了加強對走讀生的教育和管理,強化走讀生安全責任意識,學校要求所有的走讀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到校,準時回家,中途不得在外逗留。必須佩戴胸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憑胸卡或出門證進出校門。

2.所有走讀生必須住宿在家,不得住宿在外。如寄宿他處,必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書面申請,並報學生處備案得到同意後方可寄宿他處。學生私宿他處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承擔。

3.走讀生不得留寄宿生和社會其他人員住宿,否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走讀生如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寄宿在校,必須告知家長,經班主任同意,並報生活指導老師批准。

5.走讀生必須簽定安全責任書,來去途中(包括因教育、教學需要晚間到校的`)的安全由本人及監護人負責承擔。

6.走讀生原則上不允許在學校上晚自習。如要求在學校上晚自習的要書面向學校申請,來去學校途中需要有家長陪同,安全問題自負。

7.走讀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禁止與不良青年交往,違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8.不回家吃飯的走讀生一律辦理磁卡在校就餐;回家就餐的學生必須由家長寫好書面證明;所有走讀生不得在校外就餐,更不得在外喝酒,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9.嚴禁進入營業性網咖、桌球室、遊戲機房、錄相廳等營業性娛樂場所,禁止抽菸、打牌,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11.走讀生在家必須認真溫習功課,完成各科作業,作業完成情況由家長協助老師檢查。

12.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必須事先請假。亦可由家長電話告知班主任,但必須事後補假。

13.走讀生每週至少向家長彙報一次學習、紀律、生活情況。每月以班級為單位書面向學生處彙報一次。彙報情況列入班級考核。

14.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由於學生自身原因,如看閱書刊、音像資料、盜竊及鬥毆等行為而導致違法犯罪的由學生及監護人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他人造成傷害的,家長必須及時墊付有關費用,依法辦事,不得無理取鬧。

15.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經常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必要時應協同子女共同做好安全保護工作,對於子女在家庭中顯露的不良苗頭,家長必須及時告知老師,並配合學校積極做好指導工作。

16.此責任書由學生及監護人簽字後生效。如弄虛作假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學生及監護人負責。

第7篇

為了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走讀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強化走讀學生安全責任意識,走讀學生要遵守如下要求: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回家,中途不得逗留,在規定的時間內憑出入證進出校門,進入校門要檢測體溫。

2、所有走讀生必須住宿在上報給學校的居住地,不得私自住宿在外。放學途中不扎堆、不聚集,不到人員密集場逗留。上學、放學途中戴好口罩,儘量避免觸控公共物品。

3、常態化疫情防控期間注意搞好個人衛生,特別是在此期間要配合學校和居住地衛生部門搞好疾病預防,不在校外飲食攤點就餐,不參加其他人聚會。

4、遵守交通規則,不得追逐打鬧、並行。不乘坐無牌無證車,不騎摩托車上下學,如果家裡有私家車則儘量用私家車接送學生。

5、學生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與監護,督促子女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指導子女加強安全自護。走讀學生的校外活動由家長負責,安全責任由家長承擔。

若走讀學生未遵守以上條款,所產生的後果,走讀學生及家長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8篇

鑑於目前社會環境複雜,治安形勢嚴峻,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為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重正常的教學秩序,學校要求學生統一在校食宿,但為了尊重學生家長的意願,減輕家庭經濟負擔,方便學生,針對特殊情況准許附近學生走讀,在家吃住,但需徵得學生家長及班主任的同意。走讀學生離開校門,在校外若出現意外事故,責任由其監護人(學生家長)負責,學校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3、當班教師、門衛將於規定時間在校門口迎送您的學生

4、請家長安排好您的學生在家午休,走讀生既不得過早到校,也不準遲到,學生有事須請假。

5、切實加強安全監管,教育好孩子上下學途中注意交通安全,結伴而行,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不在途中逗留,特別不要下河玩耍、游泳。

6、晚上不亂竄亂跑,不熬夜,不進網咖,注重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