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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安全責任書8篇 《保障租房安全,履行責任》

《租房安全責任書》是一份重要的檔案,旨在保障租房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本文件明確了房主和租房人的安全責任,確保租房過程中的安全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和預防。通過簽署本責任書,房主和租房人共同為租房環境的安全維護髮揮積極作用,為租房過程帶來更多的安心和保障。

租房安全責任書8篇 《保障租房安全,履行責任》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為確保乙方租用房屋(以下簡稱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經雙方商定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1.及時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3.履行對出租房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定期不定期對出租房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乙方整改。

1.對使用的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主體責任,對出租房內使用、經營活動消防安全負責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

2.應依法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如需經消防部門驗收的,開業前,必須取得消防部門相應的證書,方可開業或使用。

3.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及各項防火規定,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通道暢通、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明顯。

4.負責消防設施的配置、檢查、維修、更換,並擺放在明顯位置,同時經常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四懂四會”(即懂得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5.禁止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禁止擅自安裝和改裝電源、線路。

7.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警方報告。

8.自覺服從消防部門和甲方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消防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出租房消防安全協議書合同範本。

1.若違反本協議書發生火災事故或引發火情,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經濟損失和經濟賠償。

2.若乙方管理不嚴,違反消防法規及安全管理制度,違反操作規程,引發火災事故,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承擔法律責任。

1.一旦發生火情,雙方有義務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搶救。

租房安全責任書8篇 《保障租房安全,履行責任》 第2張

第2篇

為了確保租賃房屋的.安全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在使用房屋時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承租期內,應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負完全責任。

2、嚴禁使用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電器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的,由完全負責。

3、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的家用電器在使用中一旦出現問題,發生事故,負完全責任。

4、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裝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事故負全部責任。

5、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第3篇

為了確保乙方在出租房內的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乙方在租房期內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內容,保障使用安全:

1、不準在公用部位堆放雜物、垃圾,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塗亂畫,不高聲喧譁,不向窗外丟雜物,文明禮讓,團結鄰居,文明入廁,節約用水,愛護好屋內外一切設施。

2、無特殊情況不得在屋內使用明火,菸頭、蚊香等火源要及時熄滅。

4、禁止使用有問題的家用電器和沒有自動斷電保護裝置的偽劣接線板等,嚴禁私自拉接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嚴禁使用自制加熱器和簡易電爐。房屋離人時必須拔掉電源插頭,關掉電源開關,保證安全用電。

5、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化學用品帶入樓(房)內。

6、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轉讓或轉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

7、不得留宿非直系親屬人員,不帶陌生人進屋,不攀爬欄杆和窗子,不打架鬥毆,不在樓梯上和過道內嬉戲。

8、水、電、門、窗等在使用中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及時報甲方維修,或請專業人員處置。

9、對家庭所有成員和來訪親朋好友,宣傳教育好各項安全事項,並自行管理到位。

以上規定如乙方違反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完全負責。

第4篇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明確學校、家長、房東的責任,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特簽訂新安邊中心國小校外寄宿生安全責任書。

一、原則上在我校上學的學生不得在校外租房寄宿,特殊情況確實要寄宿的,要告知學校詳細情況並簽訂校外寄宿生安全管理責任書。

二、房東必須保證租房者的生命財產安全,所提供的房屋、水、電等生活設施要保證安全,否則房東不得給學生及家長租房居住。

三、校外寄宿學生必須要有家長或委託人陪同看護管理,委託人必須是身心健康,能夠履行看護責任的直系親屬,否則不允許在校外寄宿。

四、家長或委託人要定期檢查租住房屋安全情況,存在安全隱患要及時通知房東解決並向學校告知情況。

五、家長要經常教育孩子:不參加低階庸俗或有危險的活動;避免與房東及周邊群眾發生矛盾;注意租房用電、用火安全,嚴禁私接電源,貯藏易燃、易爆物品;放學後及時回住處,不東遊西轉,不惹事生非;有病及時治療,有事及時與家人聯絡,有困難向房東、老師求助,遇到其他意外情況及時向房東或學校報告,採取其他有效的保護急救措施;保管好自己的錢財與物品,按時作息,照顧好自己。

六、房東要定期檢查所出租的房屋的安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要當場解決。否則,嚴禁對有各種隱患的處所出租給學生及家長。

七、房東有義務提醒房客:看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具;注意安全,防盜、防火、防煤氣中毒;不要聚眾吸菸、喝酒、打架,阻止其他人隨意進入住宅,房東有義務在學生有病或出現意外事件時,盡力幫助學生,並在第一時間告知學生家長和學校。

八、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九、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的教育管理,家長(監護人)、招宿人要全面負責。

十、校外租房寄宿學生,在教學時段以外出現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及招宿人負全部責任,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十一、本責任書以學期為限,一式三份,家長、招宿人、學校各一份,家長(監護人)要認真履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5篇

為了加強對租賃房屋、租賃物件的管理,明確租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安全穩定,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承租,誰負責”的原則,特簽定以下安全責任書。

1、房屋租賃雙方必須簽定租賃合同,並同時簽訂本安全責任書。本責任書與房屋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房主為(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為 (電話: ,手機: );租賃人為 (電話: ,手機: ),安全負責人為 (電話: ,手機: ),都應對租賃房屋的安全生產負責。

3、房主應隨時檢查房屋的使用情況,有無安全和火災隱患,若因房主監管不力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房主應承擔相應責任。

4、租賃人使用房屋前,應檢查所用房屋及附屬設施是否安全牢固、房屋的出入口、通道等是否符合治安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租賃人有權要求房主提供安全完好的房屋,之後發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房主責任外,租賃人承擔所有安全責任。

5、承租期內,租賃人應保持房屋及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用電、用氣的安全檢查。嚴禁違反規定私自接、拉電線和隨意加大負荷或改變保險裝置。嚴禁違規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房主應對房屋的安全檢查負責,落實防火、防盜措施,督促和指導租賃人加強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6、租賃人應負責保護房屋的整體結構,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及影響整體結構,不得破壞房屋外貌。房主應隨時檢查租賃人是否在承租屋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加大房屋的負載,是否擅自佔用、移裝共用設施、裝置,一經發現、應立即責令限期整改,否則,由此出現的安全責任由房主和租賃人共同承擔。

7、租賃人如需對房屋內的配電裝置,給排水裝置進行更改,對房屋進行裝修,須向房主提出方案,經批准同意後,租賃人方可進行。並承擔由此給任何他方造成的損害責任。

8、租賃人不得將所租房屋擅自轉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法律和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否則,租賃人將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房主應加強對出租房的管理,若發現租賃人利用承租房從事違法亂紀活動,應當及時報告有關管理部門進行處理。

房主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租賃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第6篇

為確保乙方承租甲方房屋期間乙方人身、財產和甲方財產安全,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管理,明確責任,甲方與房屋承租戶(乙方),經商議,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做好家人和暫住親屬的安全宣傳教育和指導,讓每個人都掌握安全用電用火用水常識,正確安全操作和使用家用電器和燃氣用具等,做好甲方房屋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用水等安全工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出租房屋記憶體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正確安全使用房屋裡的電器、傢俱、水暖等生活用具,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乙方人身及財產損失由乙方自負,甲方的房屋及財產損失乙方要負責賠償。

三、乙方不能在房屋裡從事非法經營或色情等非法活動,如果利用出租房屋進行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准檔案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四、乙方應該愛護和正確安全使用房屋裡的電器、傢俱、水暖等生活用具,有人為損壞的要照價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要負責修理。

五、乙方不得留宿除家人及親屬之外的其他人員,如有特別情況需要留宿的,必須經甲方同意,暫住超過三天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並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裝置,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八、甲方有權在乙方租賃的房屋期間每季度和乙方約定時間進行房屋對房屋用電用氣用水進行安全巡視,及時發現並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乙方應按照要求整改,保障乙方人身和雙方的財產安全。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第7篇

本學期我校共有8名學生在校外租房寄讀,涉及6戶房東。由於學生年齡小並遠離父母獨自生活,在行為養成、衛生習慣、安全意識方面都有待教育與監督。為增強學生自我保護、遵守紀律的意識以及房東的責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校領導組織班主任教師,對校外學生出租屋進行了全面排查,並與房東簽訂了《學生校外租房安全監管責任書》。

1.學校對校外租房學生進行紀律、安全等方面教育,嚴格要求學生按照規定作息時間作息、按時返回住宿地點,會同家長對違紀學生及時進行批評教育。

2.學校定期組織教師走訪、檢查學生住宿地點,排查飲食衛生、住宅安全等,確保學生身心健康。

3.學校及時組織人員排查學生校外住宿地點周邊環境,預防各類安全事故出現,嚴厲打擊房租屋及周邊出現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1.加強管理,晚上按時關鎖大門,非本住宿點學生或閒雜人等一律禁止進入住宅,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當承擔相應責任。

2.改善條件,督促學生加強飲食衛生、宿舍衛生,防止各種疫情發生,確保學生身體健康。

3.確保學生用電安全,及時更換老化、裸露電線,防止觸電等事故出現。冬季提醒學生注意取暖安全,防止煤氣中毒事件發生。

6.如遇可能威脅學生安全的事件要及時通知學校或報警。

7.若因以上事宜未盡職責造成事故,應承擔相應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大方縣教育局法規股一份,學校一份。此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8篇

為保證你的孩子校外租房住宿時的人身安全,學校特制定本責任書,請你及你的孩子認真閱讀並按要求去做:

一、校外租房住宿學生需由家長(監護人)陪伴照顧,不能讓學生在校外單獨租房。

二、家長(監護人)要經常關心學生的食宿條件和安全管理設施裝置,發現問題,及時向房東提出,並督促改進,防止因管理不善引發安全事故。

三、家長(監護人)要經常和房東、班主任取得聯絡,及時反映學生在校外住宿動態,以便共同教育。

四、家長(監護人)要協助房東作好學生寄宿期間的疾病防疫等工作。

五、放學後按時回租住房,未經家長允許不到同學家串門,或在校外逗留。

六、學生校外租房屬個人自願行為,在租住期間,若出現安全責任由學生家長本人負責,與學校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