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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重點任務清單

一、充分發揮民辦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

1.民辦學校黨組織是黨在民辦學校中的戰鬥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設,確保民辦學校按照黨的要求辦學立校、教書育人。突出堅持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把握黨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話語權。把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學校教育全過程,引導師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努力在辦好民辦學校中加強黨的建設,通過加強黨的建設保障民辦學校健康發展。

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重點任務清單

二、推進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

2.加大民辦學校黨組織組建力度,實現黨組織和黨的工作全面覆蓋。堅持應建必建,凡有3名以上正式黨員的,都要建立黨組織,並按期進行換屆,黨員人數不足3名的,可採取聯合組建、掛靠組建、派入黨員教師單獨組建等形式建立黨組織。批准設立民辦學校,要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同步設定、黨的工作同步開展,變更、撒並或登出民辦學校,上級黨組織應及時對民辦學校黨組織的變更或撤銷作出決定。

3.按照主管部門管理為主、屬地管理為輔的原則抓緊理順民辦學校黨組織隸屬關係。民辦中國小校和民辦培訓機構黨組織關係統一隸屬於市教育局黨組織。

三、選好管好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

4.明確選配標準。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按照政治素質過硬、熟悉黨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獻精神的要求,選優配強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堅持好幹部標準,注重選拔黨性觀念強、專業素質強的“雙強型”民辦中國小校黨組織書記。

5.辦學規模大、黨員人數多,出資人或校長擔任黨組織書記的民辦中國小校,應配備專職副書記。

6.抓好黨組織書記培訓和管理。按照分層分類原則,組織開展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集中輪訓全覆蓋,確保不落一個支部、不落一名支書。強化黨組織書記考核,落實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誡勉談話等制度,對工作認真負責、成績突出的,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履職不到位、工作不負責任的,要及時批評教育,必要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四、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機制

7.推進黨組織班子成員進入學校決策層和管理層。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應通過法定程式進入學校董(理)事會,辦學規摸大、黨員人數多的學校,符合條件的專職副書記也可進入董(理)事會。穩步推進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學校章程。推進黨組織班子成員與行政管理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

8.健全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制度。涉及民辦學校發展規劃、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項,黨組織要參與討論研究,董(理)事會在作出決定前,要徵得黨組織同意;涉及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項,要由黨組織研究決定。建立健全黨組織與學校董(理)事會、監事會日常溝通協商制度,以及黨組織與行政領導班子聯席會議制度。

五、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

9.規範黨員組織關係管理。要從聘用環節開始全面掌握教職工黨員身份,定期排查黨員組織關係,加強黨員日常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落實好“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黨員黨性分析、民主評議等制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重視青年教師入黨,注重把教學科研管理骨幹培養成黨員,把優秀黨員教師培養成學科帶頭人,注意培養和吸收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出資人入黨。從嚴教育管理黨員,以支部主題黨日活動為載體,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引導黨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設立黨員教學管理服務示範崗,推行黨員承諾制和黨員星級管理,引導他們充分發揮在教書育人中的示範帶動作用。

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

10.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進課堂、進頭腦。督促民辦學校加強教材、教師、教學體系建設,實施思想政治課“名師工程”,安排政治強、業務精、作風好、綜合素質高的教師授課。黨組織書記帶頭講形勢政策課。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學生學習生活各環節,抓好學校教室、寢室和網路等思想文化陣地建設與管理,促進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

11.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將思想政治要求納入教師日常管理,堅持學術研究無禁區、課堂講授有紀律,引導教師恪守職業道德,自覺為人師表。對個別散佈錯誤言論的教師,黨組織要敢抓敢管。

12.加強思想政治工作者隊伍建設。配齊配強輔導員、班主任、思想政治課教師等工作力量,思想政治課教師的平均收入,應不低於學校其他專業教師平均水平。推進民辦高校輔導員專業化職業化,打通職業發展和專業晉升通道,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

七、加強對民辦學校黨建工作的領導

13.落實民辦學校黨建工作責任制。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把民辦學校黨建工作作為基層黨建重要任務。納入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市委組織部加強統籌協調和巨集觀指導,市教育局負起直接責任,強化指導和督促,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協同做好工作。對履行黨建責任不力,民辦學校黨的意識形態工作長期薄弱的,要嚴肅問責。

14.強化黨建工作保障。本著精幹高效和有利於加強黨的建設的原則設立黨務工作部門,按照不少於師生規模的1‰配備專職黨務工作人員,確保黨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將黨組織活動經費列入年度經費預算,按照黨員人均每年不少於150元列支。學校黨員交納黨費可全額返還。

15.加強分類指導和督促檢查。要把黨建工作情況作為民辦學校註冊登記、年檢年審、評估考核、管理監督的必備條件和必查內容。做好民辦學校出資人思想工作,促使他們主動支援黨建工作。對不重視不支援黨建工作的,要教育引導、督促整改;對辦學出現嚴重問題的,要依法依規扣減招生計劃,直至撤銷辦學資格。要高度重視民辦幼兒園黨的建設,確保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有效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