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黨建文案

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關於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關於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關於巡察整改情況的通報

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17年7月5日至8月5日,市委第六巡察組對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巡察。9月27日,市委巡察組向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佈。

一、把整改落實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

(一)統一思想認識,堅定整改決心。中院黨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承擔起巡察整改的主體責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抓緊抓實巡察整改。深刻反思存在的問題,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要求上來,以高度負責、勇於擔當的精神確保反饋意見得到全面整改落實。

(二)強化組織領導,落實整改要求。成立由黨組書記、院長劉光輝同志任組長,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王利賓、李勇同志任副組長,其他院領導參加的整改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彙報,指導推進各項整改任務落實。院領導帶頭強化責任意識,切實抓好自身問題的立行立改,抓好職責範圍和分管部門的問題整改。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王利賓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辦公室、監察室、機關黨委、審管辦、計財處、司改辦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負責整改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督辦。

(三)堅持狠抓落實,建立長效機制。採取堅決有力的整改措施,紮紮實實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實把巡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轉化為改進作風、推動工作、加快發展的實際行動,以整改促進成效,不斷深化巡察成果,建立健全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長效機制。

二、整改落實的成效

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以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為導向,切實把抓好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作為當前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做到全面對待,深刻認識,明確能馬上解決的立即整改,需長時間解決的系統性問題,不斷健全完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採取有力措施,階段性成效明顯。針對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梳理出3方面10個具體問題,採取措施30項,已完成9個,基本完成1個。

(一)關於“黨的領導弱化”方面

1、針對市委巡察組指出的“黨組‘四個意識’不夠強,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執行不夠嚴格”的問題。

(1)堅持黨對法院工作的絕對領導,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動。圍繞“守紀律講規矩、嚴肅黨內政治生活”組織開展了黨組中心組專題學習,就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進行了深入分析和解讀,確保黨組率先垂範,以上帶下,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貫穿於法院工作始終。

(2)結合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部署開展對廣大幹警的學習教育活動,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確保了思想上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行動上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正確發展方向。

(3)強化黨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意識,加大追責力度。制定了《黨組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明確了黨組書記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其他分管領導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對各部門負責人、廉政監察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常態化制度,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行為加大責任追究力度,絕不手軟。通過整改切實提升了黨組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加強了對幹警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監督和引導。

2、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存在班子不團結、凝聚力和戰鬥力不足”的問題。

(1)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就如何發揮好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加強班子團結建設、不斷改進工作作風等問題,班子成員結合工作和自身開展了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深入交換思想,虛心聽取了意見。

(2)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準則》《條例》,切實掌握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理論、基本原則、基本制度和基本要求,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尊重黨員主體地位,拓寬表達意見渠道,激發黨內活力、匯聚黨內智慧。

(3)以“三會一課”為抓手,廣泛開展班子成員之間、與廣大黨員幹警的談心談話活動,要求黨組書記同班子其他成員談心談話每年每人不少於2次;
黨組成員之間、黨組成員與分管部門負責人之間每季度進行1次談心談話,切實增強黨組的民主意識和民主作風,提高了班子的團結幹事能力,增強了黨組的凝聚力、戰鬥力。

(4)加強制度建設,明確黨組職責範圍。研究修訂了《黨組議事規則》,明確了黨組應當遵循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民主集中制等原則,明確了黨組議事範圍、議事規則、議事程式、考核問責等內容,確保了黨組研究決定重大事項科學化、民主化、規範化,有效發揮了黨組協調各方,統攬法院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作用,推進法院重大事項決策符合實際需求。

3、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協調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工作還有差距”的問題。

(1)堅持問題導向,統籌推進司法改革各項工作。在穩妥推進以落實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司法體制改革基礎上,細化司法改革工作任務,統籌推進內設機構改革、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家事審判改革等內容,積極探索改革方式方法。充分考量司法改革現狀,查詢不足,在落實司法責任制、組建審判團隊、探索特殊身份人員出路、改善編外人員待遇等方面加大力度,積極探索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一是拿出改善人員待遇、通過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充實審判輔助人員的意見;
二是在四級聯考招錄方面充分考慮司法體制改革發展走向,為審判團隊組建做好人員準備;
三是再次督導基層法院落實司改後人員待遇和工資改革,確保基層法院改革不掉隊;四是探索新型審判團隊組建,積極學習發達地區審判團隊組織情況並結合我院實際進行探索實踐。

(2)嚴格落實員額法官和院庭長辦案責任。堅持員額法官全部到一線辦案,未入額人員不再獨立辦案。入額院領導編入審判團隊辦案,8月份,在省法院《關於落實全省法院入額領導幹部執法辦案的規定》的標準上,一把手辦案指標翻倍增長,其他院領導辦案指標進行了取上限調整。同時鼓勵員額法官多辦案,現在已有庭長自願將辦案指數從70%提高到85%,多名法官將辦案指數從100%提高到120%。對入額院庭長等辦案情況實行定期通報制度,堅決禁止不辦案、委託辦案、掛名辦案等情況,對達不到既定辦案數量或者發現上述問題的,嚴肅問責。通過制度指引和加強審判管理,員額法官和院庭長嚴格履職盡責,將“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落到實處。

(3)完善審判監督和管理機制,正確處理充分放權與有效監督的關係。堅持認真落實中院出臺的《關於落實人民法院司法責任制的實施細則》,推行了以“四類”案件為切入點的院庭長行使審判監督管理權新模式,進一步細化了院庭長進行個案監督的“四類”案件20種情形,建立了公開、留痕的監督平臺,不斷加強從立案庭、承辦法官到院庭長的主動甄別、層層把關能力,有效落實了“放權不放任,監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的改革要求,為公正司法、廉潔司法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

(二)關於“黨的建設缺失”方面

1、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兩張皮’的問題明顯,‘重業務、輕黨建’的問題突出”的問題。

(1)突出基層黨建工作地位。堅定不移把機關黨建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市中院工作全域性中重視謀劃部署機關黨的建設,全力推進黨建工作,研究黨建工作制度化,聽取情況彙報,把黨建工作與司法改革、執法辦案工作同部署同落實。

(2)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建工作責任體系,明確目標任務,形成科學定責、具體明責、嚴格考責、壓力傳導的黨建工作落實鏈條,推動黨組書記、機關黨委書記、黨支部書記履行好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3)抓實抓細機關黨建工作。確保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制度常態化,每月組織一次集中學習,每半年交流展示一次學習成果。認真落實院領導講授黨課制度化常態化,自8月份開始,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劉光輝以“學習尊崇黨章爭做合格黨員”為主題為全院幹警上了專題黨課,其他8名院領導也分別給分管部門幹警講授了黨課。近期開展了宣講黨的十九大精神活動,及時將黨組中心組的學習成果傳達給幹警。制定了《政治理論學習考核辦法(試行)》,通過不定期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及專項督查測試,督促黨員幹警切實加強政治理論學習教育,檢驗黨建工作的開展成效。

2、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黨的組織建設不夠規範,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格”的問題。

(1)嚴格落實組織生活制度。深入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從嚴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等制度、領導幹部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黨支部組織生活和學習情況制度,不斷規範黨的組織建設。

(2)不斷完善黨建工作臺賬及黨建工作資訊化平臺,將學習教育、支部建設、組織生活、黨費繳納等納入資訊化管理,利用資訊化平臺,及時釋出黨建學習內容,公開黨建工作相關情況,指引廣大幹警按照黨員幹部年度理論學習計劃,做到每月有教育安排,及時學習吃透做實黨的理論方針政策,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加強督促檢查黨員幹部學習成果。機關黨委不定期檢查黨員學習筆記,各庭室領導每月對本庭室幹警的學習筆記進行督查,對不達標者進行補學和補寫。巡察整改期間,已開展了集中檢查和抽查活動,有力督促黨員幹警建立自覺學習意識。

3、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基層黨組織作用弱化、地位虛化”的問題。

(1)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進一步加強上級關於黨建工作的部署落實,建立支部書記年度黨建工作述職制度,安排各支部書記年終對本支部的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進行述職,並將述職納入年度考核,進一步壓實基層黨組織建設責任。同時不斷創新學習方式方法,充分運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促進了日常黨建工作的規範有序深入開展。

(2)完善基層黨組織人員配備。統籌解決部分黨支部班子不健全、支部書記空缺較長時間等問題,28個黨支部人員配備到位,有效推動了基層黨組織建設,落實了基層黨組織建設要求。

4、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選人用人把關不夠嚴、公信度不高,存在拉票跑官要官現象”的問題。

(1)嚴格幹部選拔任用程式。按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進一步完善機關幹部選任方式,逐步完善幹部選任、交流、考核評價等機制,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加強班子成員之間的事先溝通、充分醞釀,增強民主測評的科學性。

(2)加強選拔任用程式的透明度。進一步重視民主測評結果,對民主測評結果進行深入科學的分析,對民主推薦得票低的幹部做到科學分析,慎重使用。落實全程記實制度,明確在今後幹部選拔過程中要建立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記實檔案,對推薦提名、組織考察、討論決定等環節進行全程記實。在幹部選拔任用調整等重要事項中,市紀委駐院紀檢組全程監督,堅決遏制在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提高了幹部選任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在10月份組織的第二批法官入額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民主原則,認真組織實施,13名法官順利入額,全程無問題反映。

(3)進一步強化對幹部的日常管理。結合機關黨建工作,加強對幹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有效提升幹部政治理論素養,以“三嚴三實”標準做人做事,打造風清氣正選人用人生態,全面提升幹部選拔任用的工作水平。

(三)關於“全面從嚴治黨不力”方面

1、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夠嚴格,辦公用房超標等問題依然存在”的問題。

(1)嚴格落實“兩個責任”,積極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逐步實現黨組專題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經常化規範化,做到黨風廉政建設與審判執行、隊伍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確保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加強黨組班子對黨風廉政建設履職能力,對照責任清單,全面落實“兩個責任”要求。在全院形成了以上率下、嚴於律己、遵規守紀的共識。

(2)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紀律約束。嚴格稽核把關公務接待程式、辦公用房超標等問題,杜絕違規現象的發生。根據人員調整情況對辦公用房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清理,並將清理後的辦公用房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張貼公示,接受監督。嚴格要求本院幹警在執行對下執法、公務等活動中嚴格約束自己,對典型事件通報曝光並嚴肅查處。

2、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隊伍管理不嚴,工作紀律鬆弛”的問題。

(1)堅持從嚴治院,積極整肅工作紀律。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著力加強隊伍思想建設,不斷強化職業道德和黨性修養。強化正風肅紀,加強考勤管理,嚴格請銷假制度,對中院機關工作紀律和會風會紀開展經常性檢查,加大通報力度,政治部每週進行至少一次突擊查崗,並將考勤情況記錄在案,將檢查結果與部門和幹警個人年終考核掛鉤。

(2)組織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探索創新隊伍建設。著力加強隊伍思想、業務和廉政建設,通過評選法院系統最美政法幹警、演講比賽等活動,以爭創一流的良好氛圍帶動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

(3)密切關注幹警思想動態,及時化解廉政風險。制定出臺《基層紀檢委員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了基層紀檢委員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作用,通過個別談心、提醒勸誡等教育方式,發現在少數幹警身上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幫助幹警及時糾正錯誤、改進不足。

3、針對市委巡察組提出的“對幹警違法違紀問題查處偏軟、力度不夠,以‘零容忍’面對司法腐敗的態度還不夠堅決,存在‘以案謀私’‘以權亂法’等廉潔風險”的問題。

(1)加大對紀檢監察工作的支援力度。支援紀檢監察部門規範違法違紀線索核查工作,加大違法違紀線索審查力度,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問題,要敢於動真碰硬,堅決以“零容忍”的態度整治突出問題,堅決遏制幹警違法違紀案件的發生。

(2)加大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執紀力度。堅決落實紀檢監察部門“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要求,明確工作方向,突出監督執紀問責。加強懲防體系建設,充分運用問題處理的“四種形態”,抓早抓小。開展經常性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工作,對審判執行等崗位進行監督,重點查處利用司法權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嚴重違反司法公正廉潔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以近期全市法院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活動,進行認真總結、深刻反思,切實構建起不敢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態。

(3)嚴格落實司法責任制,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審判權執行機制。充分發揮審委會、專業法官會議的作用,近期,市中院出臺了《專業法官會議工作規則》,進一步加強了專業法官會議制度的規範性、科學性,規範法官自由裁量權,努力解決“同案不同判”問題。通過健全類案指引、案件質量評估、司法業績考核、錯案責任倒查等制度機制,充分運用資訊化平臺,對案件辦理做到全程留痕,推動由人盯人管理監督向制度機制約束轉變,有效防止了法官濫用自由裁量權,確保司法廉潔。

(四)市委第六巡察組無移交問題線索處理情況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還是階段性的,下一步我們進一步深化市委巡察組反饋意見落實,結合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全面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研究分析新情況、新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鞏固整改成果。

(一)不斷強化巡察整改認識。充分認識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巡察整改作為對黨員領導幹部政治品質、領導能力、工作水平的重要考驗,作為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有力抓手,層層落實責任和任務,堅決抓好巡察組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各項整改任務。

(二)持續推進巡察整改任務落實。建立整改落實臺賬制度,對已經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對還需要繼續解決的問題,進一步加大協調推進力度,嚴格按照整改方案確定的時限要求積極推進。

(三)進一步完善長效機制建設。注重對巡察組反饋問題的總結,積極探索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借力巡察整改不斷加強完善制度建設,形成科學嚴密有效的工作配套體系,切實發揮制度長效機制作用。

(四)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加強對整改工作的督促檢查,對問題的解決進行跟蹤督辦,切實做到領導認識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執行紀律到位、檢查問責到位,更加自覺地接受市委巡察組的監督和指導,確保整改問題全部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