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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

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案申報的通知

關於組織開展2021年度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

 

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064號)和省科技領導小組辦公室《省級重大科技創新專案組織實施方案》(魯科領辦字〔20201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省科技廳會同有關部門在充分調研、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基礎上,凝練形成了《2021年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案指南(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南”),現予以釋出,請按照要求做好專案組織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案類別

根據《關於推進省級財政科技創新資金整合的實施意見》(魯政辦字〔202064號)精神和省科技計劃改革的總體要求,本次申報專案為重大關鍵技術攻關類專案,納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案管理。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本次專案申報均以指南中的課題為單元進行申報。牽頭申報單位須為山東省境內依法註冊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各級行政機關單位不得牽頭或參與專案申報。

(二)牽頭申報單位應為專案實施的執行主體。同一個專案只能通過一個主管部門推薦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

(三)申報專案應符合指南中課題確定的研究內容和考核指標要求,具有較強的創新性,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儘量覆蓋指南課題中更多的研究內容,預期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專案完成時能形成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成果和產業化指標。申報專案研發內容不得與已立項的省級科技計劃專案或其他省直有關單位立項專案相同或類似。

(四)重大科技創新工程每個專案省級財政資金平均支援強度不低於1000萬元,其中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其上一年度銷售收入應當不低於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於4:1;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其技術成果必須在省內企業轉化並示範應用,自籌經費與申請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額度之比應當不低於2:1。若專案省撥財政資金未達到申請資金額度,專案申報單位應承諾通過自籌解決差額部分。專案經費預算中須包括專案合作單位的預算。

(五)本批專案按揭榜制方式進行組織,鼓勵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共同參與專案揭榜,鼓勵專案實施與人才培養引進、創新平臺建設緊密結合,鼓勵具有合作基礎的省外單位作為合作單位參與專案申報。合作單位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牽頭單位須對合作單位的申報資格進行稽核並負責。聯合申報時,各方須簽訂共同申報協議,明確約定各自所承擔的任務、目標、責任和經費(包括省撥財政資金和自籌經費)。每個專案的合作單位原則上不超過4家。

(六)專案負責人原則上為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實際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員,須具有較高的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並能在任務期內主持完成專案研究工作。鼓勵青年科研人員作為專案負責人申報專案;鼓勵受聘於省內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作為專案負責人申報專案,全職受聘人員須由省內聘用單位提供全職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職受聘人員須由雙方單位同時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中央、地方各級國家機關的公務人員(包括行使科技計劃管理職能的其他人員)不得申報專案。

(七)每個獨立法人企業、專案負責人2021年只能牽頭或參與申報一項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案。每個獨立法人企業、專案負責人牽頭的在研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案不超過2項。

(八)專案實施週期原則上為3年,專案實施期截至20241231日。

(九)牽頭申報單位須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資料和相關證明、附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材料造成的後果由專案牽頭申報單位自行承擔。申報專案受理後,在立項評審過程中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材料。

三、申報流程

(一)專案負責人在科技雲平臺中(登入網址:)登入個人申報賬號,按照系統相關提示和要求線上填寫專案申報書和預算申報書,全部填寫完畢後提交單位管理賬號稽核後,經各級主管部門稽核,最終經一級主管部門稽核通過後提交至省科技廳。一級主管部門包括各設區市科技局、部屬高校和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二)為減輕科研人員負擔,本次申報無需提供相關紙質材料。專案立項計劃初步確定後,立項專案需提供全套紙質材料歸檔儲存,紙質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完全一致,否則取消立項資格。

四、注意事項

(一)專案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提交時間579:0052717:00,各級主管部門稽核截止時間為52817:00,屆時系統將自動關閉。請專案申報單位、各級主管部門合理安排申報時間,提前進行修改和稽核,避免臨近系統關閉時集中上傳或稽核,由於上傳或稽核時間問題造成的後果由專案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自行負責。

(二)省科技廳在專案申報、評審等過程中,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專案申報、立項等代理服務工作;不提倡、不建議申報單位有償委託任何單位或個人提供中介服務。請申報單位保持警惕,避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嚴重侵犯省科技廳名譽、損害省科技廳利益的行為,我們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根據工作需要,指南內容在科技雲平臺中釋出。請登入山東省重點研發計劃(重大科技創新工程)管理系統()檢視。指南內容不得通過任何方式公開傳播,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取消當年度專案申報資格,並記入科研誠信記錄。

(四)省科技廳幹部職工參與申報專案的,按照省科技廳黨組《規範幹部職工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規定執行,參與專案申報人員應主動報備。

 

科技雲平臺技術諮詢電話:0531-66777094

申報業務諮詢電話:0531-66777216

 

附件:2021年省重大科技創新工程專案指南(第一批)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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