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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養老工作計劃

居家養老工作計劃

為進一步推進錦江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深入開展,切實解決好生活不便、“空巢”老人的生活問題,努力構建和諧社群,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社群實際,特制定本社群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計劃。

居家養老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滿足轄區廣大老年人日益增長的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以保障老人群體中的高齡老人(70週歲以上)和特殊群體老人(包括分散供養的“三無”老人、低保老人、重點優撫老人)為重點,堅持“黨政主導、社會參與、全民關懷”的老齡工作方針,以居家為基礎,以社群為依託,以建立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站為抓手,積極構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網路體系,紮實有序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促進養老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為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做出貢獻。

二、目標任務

20XX年錦江社群建立了居家養老服務站,為社群老年人提供不少於5項的居家養老服務,初步形成當地政府實行購買服務、專門機構提供優惠服務、志願者隊伍提供無償志願服務的工作格局。

三、基本服務規範

(一)服務物件。社群居家養老服務物件為居住在轄區內的60週歲以上老年人。根據老人的不同情況,分別提供無償服務、低償服務、有償服務和志願服務。

1、無償服務物件。主要應包括年滿70週歲、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區無子女照顧的低保老人、重點優撫物件、“三無”老人、革命“五老人員”以及百歲老人等。

2、低償服務物件。主要應包括以下老年人:

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區居住生活的老年人);

②未享受民政各種救助的80週歲以上“空巢”老人;

③有一定經濟來源但生活仍很困難的老年人。

3、有償服務物件。有經濟能力,需要日託、送餐或上門照料等服務的老年人,以自費的形式購買服務。

4、志願服務物件。社群內所有老年人,重點是“空巢”老人、高齡、病殘老人,由志願者上門開展服務。

(二)服務內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為重點,提供助餐、助潔、助浴、助醫、助行、助急等服務;同時,兼顧老年人的多種需求,提供文化娛樂、學習教育、聊天、法律維權、代購代辦等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採取專人上門包戶的方式提供服務。

1、安全保障服務。通過建立相應的聯絡制度,充分發揮社群工作者和志願者的作用,通過定期打電話、走訪、探視等形式,加強對“空巢”老人等的幫扶聯絡。在社群老年人生病期間經常看望、關注,敲敲門、打打電話。同時建立相應的應急救助機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況時,能得到及時、快捷、有效的救助和幫助。

2、生活照料服務。主要為老年人提供日間託老、購物、配餐、送餐、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和打掃衛生、做飯菜、洗衣物、家電維修、管道疏通等一般家政服務。

3、醫療保健服務。主要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測血壓、量體溫等)、陪同看病、康復護理、心理衛生、臨終關懷、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檔案、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

4、文化娛樂服務。主要為老年人提供學習和活動場所、體育健身設施和組織健身團隊,組織引導老年人蔘加學習培訓、書法繪畫、知識講座、圖書閱覽等服務;積極引導老年人蔘與各類文體活動。

5、精神慰藉服務。主要為老年人提供鄰里交流、聊天談心、心理諮詢,有苦悶矛盾時進行勸解等服務。

6、法律維權服務。主要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法律援助、司法維權及維護老年人財產、贍養、婚姻等合法權益的服務。

7、其它方面的服務。主要是根據老年人不同年齡及不同生活狀況提供與之相適應的其它各類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應急救助服務熱線或結合家政服務熱線等開展為老服務。

(三)服務方式。結合實際採取不同的服務方式,根據老年人的需求情況和經濟條件,按照提供居家養老服務主體的不同,提供相應不同的服務。

1、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政府通過向特殊困難老年群體發放助老服務券等形式,持券老年人憑券自主選擇由社群助老服務員、家政服務公司等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專案。

2、社會組織服務方式。創造條件,成立居家養老服務的專業性社會組織、團體或機構,同時鼓勵有關單位、社會團體、中介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居家養老服務,積極發揮其為老年人服務的作用。

3、志願者服務方式。鼓勵和支援社群內、外的志願者隊伍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倡導低齡健康老年人組成志願者隊伍,為高齡、“空巢”、病殘老人提供服務。

4、鄰里互幫互助方式。積極倡導鄰里間開展互幫互助,採取鄰里結對、親屬結對、黨員結對等,按照就近、自願原則,建立相對固定的結對服務關係。

標籤:居家 養老 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