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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學院院本部上網管理條例

九江學院院本部上網管理條例

  
  一、 網路開通
  
  1、 凡預上網使用者先到資訊科技中心辦公室填寫相應的申請表。
  2、 所有的開通施工由資訊科技中心網路工程部負責和授權。
  3、 資訊科技中心負責為每一預上網使用者提供一埠接入。
  4、 預上網使用者需要提供相應的上網裝置如計算機和網絡卡,其它輔助材料和裝置由資訊科技中心統一負責。
  5、 老使用者在使用期滿後,需重新填寫相應的申請表方可繼續使用。
  6、 上網使用者的網絡卡儘量為10/100m或100m,建議不採用10m網絡卡。
  二、 收費標準
  1、 初次開通無初裝費,按月進行計費,無特殊情況開通時間按年計算。
  2、 集資樓使用者按家收取資訊費,每家固定分配一個ip地址,預保留一個ip地址。單身教職工和學生按ip地址收取資訊費。具體收費標準每年由學校統一規定.
  3、 第一次開通的使用者試執行期為一個月,試執行期滿進行收費。老使用者在使用期滿後如果繼續使用,將自動進入下一年計費,無試執行期。
  三、 服務標準
  1、 因網路施工或線路維護導致使用者住宅牆壁或其他設施損壞或弄髒,由資訊科技中心網路工程部統一彌補或粉刷。
  2、 一般性的網路故障在一天時間解決,網路調整或因網路安全需要暫時停止網路執行,將在學校廣播提前通知。
  四、使用者準則
  1、 所有的網路維護工作由資訊科技中心網路工程部統一組織,非本部門的技術人員不得接觸校園網的線路、裝置和相關的輔助器材,否則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2、 上網使用者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互連網的法律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
  3、 上網使用者嚴禁盜用ip地址和私自拉線上網,若經查出將按學校相關規定處理。
  4、 未經資訊科技中心同意,不得私自安裝網路裝置或設定代理伺服器入網,否則資訊科技中心有權沒收。
  資訊科技中心
   200X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