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職場規章制度

專用量檢具管理制度

1 外購專用量、檢具的管理

專用量檢具管理制度

1.1 外購專用量、檢具包括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粗糙度對比樣塊、平板等。

1.2 外購專用量、檢具由技術中心和質量部提供技術檔案和資料,供銷部負責採購。

1.3 採購進廠的專用量、檢具由質量部計量室負責驗明其名稱、規格、型號、精度等級、合格證、生產廠家及出廠日期等是否具備和符合要求。若全部符合要求即視為合格,進行編號、登記專用量、檢具臺帳、辦理入庫手續;不符合要求,供銷部負責退貨。

1.4 質量部計量室負責對新購進的專用量、檢具進行檢定(或交由上一級計量檢定單位進行檢定)並出具合格證。

1.5 檢查員、車間操作者領用專用量、檢具,分別由質量部、生產車間填寫“領料單”,計量室登記編號,經質量部主管批准方可到倉庫領取。計量室、質量部、生產車間分別登記臺帳,納入週期管理。

1.6 校準週期

由於車間巡檢檢查員、總檢室檢查員、車間操作人員的量、檢具使用頻次不同,磨損程度不一,校準週期也不盡相同。

車間操作人員所用螺紋塞規和半徑規校準週期均為4個月。

巡檢檢查員所用螺紋塞規校準週期為4個月,徑規校準週期為6個月。

總檢檢查員所用螺紋塞規和半徑規校準週期均為6個月。

進貨檢查員所用螺紋塞規和環規校準週期均為12個月。

質量部計量室校準人員所用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校準週期均為12個月,到期須經上級計量單位進行檢定。若超期報廢,啟用新的,必須做好記錄。

粗糙度對比樣塊校準週期為12個月。

計量室所用平板校準週期為12個月。

1.7 校準方式

1.7.1 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

檢查員、操作人員提供用需要校準的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檢查合格的零件20件,計量室校準人員用校準用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對提供零件進行再檢查,合格率達到95%以上,即視為校準合格。

1.7.2 粗糙度對比樣塊的週期校準委託有校準能力的外單位進行。

1.7.3 計量室用平板,由計量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規進行週期校準,並進行校準後的處置(如發合格證等)。

1.8 校準合格的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樣塊等納入下一個校準週期;不合格者,報廢,由計量室隔離存放,啟用新編號的螺紋塞規、環規、半徑規、樣塊等。

2 自制專用量、檢具的管理

2.1 自制專用量、檢具包括檢驗平臺、對錶塊、塞規、測量芯軸等。

2.2 自制專用量、檢具的生產計劃由生產部和質量部制定,生產部依據計劃安排生產。

2.3 自制專用量、檢具完工後,由質量部計量室負責檢查驗收,合格的進行編號、登記,辦理入庫;不合格的進行返工或報廢。

2.4 檢查員、生產車間領用自制專用量、檢具,由質量部、質量部計量室、生產車間登記“專用量、檢具臺帳”,納入週期管理。

2.5 校準週期

質量部總檢室、生產車間檢查點所用平臺,校準週期為12個月。

對錶塊的校準週期為6個月。

檢查員、車間操作人員所用塞規校準週期為3個月。

測量芯軸的校準週期為3個月。

2.6 自制專用量、檢具的校準由計量室負責。校準合格,保留原編號,轉入下一個校準週期;不合格進行返工或報廢。返工後的量、檢具,如合格,保留原編號,轉入下一個校準週期。

2.7 檢查員每天上班或換班前對操作人員的塞規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員的塞規每月抽查一次。

3 經校準合格後的量、檢具,應有“合格”的標識。如果量、檢具上無法標識,則由使用者將合格證放入量具盒內,以保證所用量、檢具在合格的檢定週期之內。

4 凡在用量、檢具均應帶有編號、合格證。無編號或無合格證的,則視為不合格量、檢具,對使用者罰款20~50元。

5 若發現量、檢具不合格,應及時報告質量部計量室,由計量室負責對其測量的零件進行評價,必要時予以追溯,並保持記

標籤:檢具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