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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門衛工作制度

1. 門衛應自覺養成安全工作的職業意識,樹立為幼兒園全體師生服務的宗旨,並自覺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按時開、關大門,不得無故私自離崗。

幼兒園門衛工作制度

2. 衣著整潔,工作時間不聚眾聊天,無特別情況下不得傳遞私人電話。

3. 門衛保安每天必須巡邏5次以上,上午2次,下午2次,晚上1次,巡邏必須認真仔細觀察園內每個角落,晚上最後一次巡邏在大樓內每層樓面仔細檢查電燈電源,並關好門窗。

4. 外來人員來訪,門衛要問清事由,填好會客單,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並經同意後方能入園。否則,門衛有權加以阻攔。

5. 幼兒家長來園找老師聯絡工作或因特殊原因要進幼兒園必須持電子接送卡,門衛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絡後方可放行,家長無特殊情況不準進入園內,更不能進入教室,以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有序進行。

6. 做好早、晚家長接送幼兒時各類車輛的管理,無特殊原因,任何車輛不得入園,以確保門口的安全、暢通、無阻。如需騎自行車出入園內,一律下車,且按指定地點停放。非本園機動車入園,必須經門衛同意。所有車輛進園後均需慢行,不得鳴笛,不得駛入園區。

7. 嚴格執行物品進出規定,外單位物品進入園內,要驗看送貨單,並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各類商販不得以藉口進入幼兒園或在幼兒園門口擺攤叫賣。

8. 攜帶物品出園必須主動到門衛值班處登記,並說明情況。屬幼兒園財產的必須持有幼兒園總務處發放的“出園證”。否則,門衛有權追問並扣留。

9. 具備關鍵時刻能靈活處理各類情況的能力,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後要有記錄以備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