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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要點

 

2021年全區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要點

 

加強全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努力減少一般事故災害、有效防範較大及以上事故災害、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災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2021年全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論述,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災害”為目標,以大排查大整治大執法為主線,持續深入實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加強應急管理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體系建設,為推動“十四五”良好開局、慶祝建黨100週年營造安全穩定環境。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控制指標,不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嚴格控制因災死亡人數,嚴格防範已監測地質災害點發生亡人事件,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3‰以內。

二、重點任務

(一)強化工作措施,深化專項整治三年行動

1. 聚焦根本性問題落實根本性措施。將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作為促進全區安全發展的關鍵舉措和重要途徑,圍繞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持續深入查詢影響本行業領域、本轄區安全生產的本質性、根源性問題,制定解決問題的針對性、根本性措施,完善任務(問題清單和制度措施清單,掛圖作戰,打表推進,建立完善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做實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加強牽頭部門統籌協調和檢查督促,推動各責任單位具體落實,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治到位。

2. 深化“兩重大一突出”專項治理。各行業領域要聚焦重大安全風險、重大安全隱患和突出違法行為,深入開展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推動礦山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整治;深化道路交通“三化六體系”整治,嚴格“兩客一危”車輛動態監管,開展客運車輛、租賃客車、旅遊包車和渣土運輸車、商品混凝土罐車、危化運輸車及非法載客等專項整治,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提升整治效果;加大有獎舉報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經營、運輸、儲存成品油、醇基液體燃料等危險物品;持續開展建設施工“兩防”專項整治,大力查處違規使用禁止、限制使用的落後技術,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分包、掛靠和無證施工等行為;深化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電氣火災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探索建設電氣火災監控預警系統應用場景和示範小區,提高“火災苗頭早期預警”“風險源頭準確研判定位”“火災資訊及時傳遞”能力;開展工貿企業風險隱患“動態銷號管理”,徹查徹治粉塵防爆、高溫熔融、使用危化品企業重大安全隱患;落實極端天氣條件下旅遊景區景點關停製度和最大承載量管控規定。

(二)夯實基層基礎,提升應急管理能力水平

3. 推動基層應急機構規範化建設。立足“有機構、有人員、有條件、有能力、有規則”要求,圍繞機構設定、職能職責、人員配備、設施裝備、執法檢查、監管監控、工作制度、救援隊伍等8個方面,完成15個鎮街和園區應急機構規範化建設,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打通應急管理“最後一公里”。

4. 探索應急系統準軍事化管理。按照全市統一部署,縱深推進應急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應急系統準軍事化管理,落實應急管理準軍事化標準規範,統一應急管理行政執法裝備標準,統籌配備執法裝備。建立應急綜合執法、搶險救援車輛配備和租賃等保障制度,確保所有鎮街有應急執法監管專用車輛。

5. 提高應急科技化智慧化水平。按照《重慶市應急管理資訊化建設規劃框架》要求,加快推進應急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應急衛星通訊和應急指揮無線通訊網路等資訊化建設。加強網際網路和現代科技手段在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領域的應用,推廣“網際網路+安全生產監管”,提升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和效率。推廣應用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風險管理系統。

6. 提升應急管理隊伍綜合能力。開展黨政領導、應急管理幹部年度輪訓。落實應急管理執法人員入職培訓制度,入職培訓不少於3個月,每年複訓不少於2周;提升應急管理執法人員專業化水平,2021年具有應急管理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人數不低於在職人員總數的60%

7. 開展應急知識大宣教。啟動安全應急科普宣教體驗基地建設,開展應急知識進企業、進社群、進家庭、進校園、進農村“五進”活動。開展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青年安全生產示範崗”建立等活動,持續開展“最美應急人”評選。積極利用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宣傳片、警示片、教學片,線上線下相結合開展廣泛宣教。加大企業員工安全生產三級培訓力度。

(三)加強預防治理,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8. 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規定,解決企業安全條件先天性不足問題。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和我市安全技術、環保、生態修復“三個標準”要求,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依法依規加快推進淘汰落後產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負面清單,不引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城鄉接合部中小微企業“五個一批”(關閉一批、搬遷一批、改造一批、消除一批、掛牌督辦一批)專項治理。新安裝農村公路護欄40公里。安全評估老舊電梯25臺並落實安全措施。嚴厲打擊第三方施工破壞電力、燃氣、消防設施裝置行為,加強電力、燃氣、消防用水安全供應保障。

9. 推進防災減災基礎工程。統籌推進自然災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設。完成大溝、百家店、水爬巖、三擔等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工作;完成全區三條主要河流河道五線水位劃線。加強森林防火站、消防水池、智慧監控、防火阻隔“四大工程”建設,完成市下達的森林防火標準化檢查站和林火智慧監控建設任務。推進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基礎能力建設,實施資訊釋出平臺智慧防災升級改造,健全氣象災害防禦和傳播體系。強化地質災害防治“四重”網格化管理,動態掌握各地質災害隱患點變化情況。強化建設工程防震,對重大建設、生命線工程開展抗震專項整治。

10. 大力統籌城鄉安全發展。健全城市安全執行管理機制,城鄉規劃佈局、設計、建設、管理等各項工作必須以安全為前提,定期排查重點區域、重點部位、重點設施的安全風險點、危險源,落實管控措施,加強重大活動安全風險管控,增強城市安全韌性。積極建立國家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加快城市安全監測預警平臺建設,狠抓城市安全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升城市安全文化。啟動安全發展示範鎮街和園區建立工作。

(四)壓實各方責任,構建齊抓共管工作格局

11. 壓實黨委政府屬地領導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嚴格履行地方黨政領導責任制規定,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其他成員的直接領導責任,持續傳導壓力,推動工作落地見效。堅持改革引領,完善應急管理“四大體系”,提升基層應急能力;健全各級安委會及其專項辦公室、減災委及其專項指揮部組織指揮體系,加大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工作統籌協調力度。黨政領導幹部要改進作風,深入基層檢查督查,解決安全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問題。

12. 壓實行業部門屬事監管責任。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對行業安全的統籌監管責任和各領域主管部門對安全的專項監管責任,確保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全覆蓋。堅持“預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的原則,區水利、規劃自然資源、林業、氣象、應急、農業農村等部門和各鎮街要嚴格落實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區應急部門要強化自然災害防治統籌協調和搶險救援等職能職責。

13. 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的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做到責任、投入、培訓、管理、救援“五到位”。全面做實安全生產標準化,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實際,以構建管理體系為核心,以建立落實全員責任制為基礎,以建設雙重預防機制為重點,以推動企業自覺按標準常態化執行為目標,紮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立三年行動。堅持平常抓“日周月”隱患排查,開展班組日排查、部門周排查、廠長經理月排查。堅持關鍵環節抓“總工程師”制度,在礦山、建設施工、危險化學品等高危企業設定總工程師崗位,強化技術方案的編制、論證、決策、實施和監督;建立企業安全總監製度,強化安全總監的決策參與權和考核否決權。常態化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警示教育,以案說法、以案說責,以點帶面,以案促改。

(五)深化執法改革,推進應急管理依法治理

14. 推動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以及地質災害、水旱災害、森林火災等有關應急搶險和災害救助等方面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職能進行整合,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職能職責,以本級應急管理部門名義統一執法,避免多層多頭重複執法。

15. 開展執法攻堅行動。將監管執法作為部門履職重要標準,所有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與自然災害防治職責的部門必須落實執法主體責任,依法開展安全監管執法。嚴格“檢查診斷、行政處罰、整改複查”閉環執法,嚴格實行監管執法與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二合一”,做到簡政不減責、放權不放任。開展“執法清零”和“執法量提升”行動,加強重點行業領域監管執法月排名、月通報和月考核。建立安全生產明查暗訪長效機制,完善有獎舉報制度。探索開展“保險+安全生產服務”。

16. 實施嚴厲的追責問責。建立行政執法、事故查處和災害調查評估黨政領導干預公開通報制度,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稽核“三項制度”。嚴格生產安全事故“一案雙查”和“三責同追”,對典型事故查處實施掛牌督辦。落實行政與刑事責任追究銜接制度,廣泛宣傳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定,對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不排除仍冒險組織作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以及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現實危險法定情形的,嚴格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格自然災害及火災調查評估制度,死亡(失蹤)1人及以上的均要開展調查評估。嚴格“黑名單”管理制度,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和失信制約。

(六)加強應急準備,提高事故災害處置能力

17. 加強風險研判和落實管控。建立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制,制定定期和重要時段節點、重大變化情況、重大活動風險辨識清單,強化動態風險研判,落實管控責任和措施。開展安全生產風險普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園區以及高危高風險企業開展安全現狀評估。有序組織實施全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

18. 強化災害監測預警和響應。加強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強化預警逐級精準釋出,提升預警響應效能。加強地質災害“四重”網格化監測和專業監測;加強江河水庫特別是病險水庫水情汛情及土壤墒情監測;開展森林火災易發重點時段、人群、區域監測預警及重大隱患治理;配合推進重慶市地震烈度速報和預警工程璧山大興基準站建設。推進災害監測員多員合一,集中開展培訓和管理,實現鎮街、村(社群)和災害重點防禦單位全覆蓋。

19. 完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以區消防救援支隊為主力、區應急救援專職隊伍為支撐、行業專業搶險救援隊伍為骨幹、鎮街和村(社群)群眾救援隊伍為基礎、社會應急力量為輔助,打造專常群結合的應急救援力量。提升區級、鎮街、村(社群)專兼職綜合隊伍救援能力,做好應急救援隊伍財政保障支援,切實解決隊伍“易建難養”突出問題。

20. 提升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能力。加快應急預案修訂,強化基於情景構建的實戰化演練,充分利用市應急救援技術專家庫,落實事故災害救援現場指揮官制度。加快推進區應急指揮中心(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加快災後倒損民房重建工程,確保受災困難群眾“五有”生活保障率達到100%。發生突發事件時,要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處置。

21. 強化應急聯動。建立與周邊區縣的重大災害事件預防處理和緊急救援聯動機制,配合開展跨區域應急搶險救援聯合演練。加強事故災害監測預警、跨區域快速會商決策,強化江河聯防聯控、水庫聯合排程。

三、工作要求

全區上下要深刻汲取重特大事故災害教訓,深入整改“兩個不到位、兩個不紮實”突出問題,切實承擔“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責任。堅持考核獎勵制度,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將應急管理納入重點督查內容,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實行年度重點工作季度通報、半年評估、年終考核制度,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