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工作報告

執法局脫貧攻堅自查報告範例

執法局脫貧攻堅自查報告範例

執法局脫貧攻堅自查報告範例

自查報告是一個單位或部門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對執行某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的一種自我檢查方式的報告文體。和本站一起來看看吧

按照縣駐村幫扶力量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開展脫貧攻堅幫扶工作排查的緊急通知》,並結合《關於開展落實“兩不愁三保障”回頭看大排查進行幫扶工作排查工作的通知》檔案精神,嚴格按照國家精準脫貧國家標準,積極開展脫貧攻堅幫扶工作排查,自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自查內容

(一)落實脫貧攻堅幫扶制度方面2019年4月份因機構改革,成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同時單位成立了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一把手”任組長,並在單位內部進行學習動員,讓幹部職工充分認識開展“結對幫扶”的重要意義,增強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參與活動中,做好一對一幫扶工作。(二)中省巡視、脫貧攻堅督查考核、大排查發現問題整改和鞏固提升方面。在確定聯絡點,明確幫扶物件之後,幫扶責任人迅速行動,深入貧困戶家庭,詳細瞭解貧困戶生產生活方面臨的困難,並根據幫扶戶實際幫扶需求,盡其所能給予資金、物質幫扶,並認真填寫貧困戶幫扶手冊,工作臺賬。認真落實大排查中發現的幫扶工作存在的問題,如落實幫扶責任人,落實幫扶責任,幫扶措施具有針對性、真實性,不斷提高對幫扶工作的滿意度等情況。(三)脫貧攻堅幫扶其他方面結對幫扶工作開展以來,高度重視,認真帶頭開展幫扶工作,制定幫扶措施,並查排幫扶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解決,如有工作人員增加,及時安排人員調整充實。為落實“五個一”幫扶措施,分別於6月中旬和10月國慶期間深入結對村、結對戶,開展幫扶工作,結合職能職責,宣講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脫貧攻堅幫扶政策。

二、存在的問題

(一)因機構改革,單位成立不久,單位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還未明確,因此導致幫扶力量不足,目前單位未派駐村幫扶幹部,工作銜接存在問題,影響脫貧幫扶工作有效開展。(二)部分扶貧措施不精準、因戶施策不到位,對脫貧戶的致貧的致貧原因分析不到位,導致部分對有的貧困戶未能制定精準的扶貧措施。(三)宣傳工作不夠深入。在此次自查過程中發現幫扶物件不認識幫扶責任人,群眾對脫貧攻堅政策不熟悉,對已享受過得扶貧資金不清楚,對自己籌資建設,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思想上還未脫貧。

三、整改措施

(一)繼續加強單位與“第一書記”和駐村幫扶隊交流溝通,明確具體幫扶責任,做好幫扶責任人應盡的職責。(二)精準掌握貧困戶基本資訊,加強單位幫扶責任人的責任意識,定期深入開展走訪活動,深入瞭解幫扶物件,並做好相關幫扶措施。(三)積極履行按照縣委縣政府安排部署,對照相關檔案要求對自身工作查漏補缺。開展自查自改工作,並及時做好整改落實。(四)多渠道強化宣傳,大力宣傳國家精準扶貧相關法律法規,和黨的各項扶貧政策,讓群眾從思想上脫貧,充分認識到脫貧不僅僅是國家的事,更重要是他們自己的事,從“要我做”轉變為“我要做”,行動上、思想上做出改變。(五)規範材料,完善相關工作臺賬,下村幫扶之後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做好相關會議記錄,圖片資料,總結工作情況,為下一次工作打基礎。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進三定方案和隊伍組建工作,建立健全脫貧幫扶機制和體系。(二)加大力度走訪認親,嚴格落實幫扶責任人到位,幫扶措施到位。(三)多方式組織單位幹部職工深入結對幫扶貧困戶家中,逐戶開展談心談話,重點彙總出未達標的貧困戶家庭,按照要求及時採取措施逐一完善解決,為全縣順利脫貧摘帽,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