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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關於進一步提升政協提案辦理實效的實施意見報告

關於進一步提升政協提案辦理實效的實施意見

2020年關於進一步提升政協提案辦理實效的實施意見報告

 

為強化提案管理,落實辦理責任、規範辦理程式、創新辦理方式,切實進一步提升提案辦理實效,結合XX區提案管理、辦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強化民主意識,明確提案辦理工作的重大意義

提案是人民政協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重要形式,做好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是各級黨政機關的重要職責,對於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升政府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加強和改進黨群、政群關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當前,XX區的經濟社會發展已經進入了新時代,正處於提升綜合能力,打造高質量宜居宜業宜商之區的關鍵時期,實現高品質發展、高效能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攻堅階段。廣大政協委員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的參政意識不斷提升,提案數量和質量穩步提高、作用日益突出。因此,各承辦單位、部門要提升站位、立足全域性,要充分認清進一步提升提案辦理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堅持把做好提案辦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責任,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努力推動提案辦理工作再上新臺階。

二、進一步強化提案管理,全面提升提案辦理工作科學化水平

提案辦理工作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以增強辦理實效為目標,以規範辦理程式、完善辦理機制為保障,不斷增強共同意識,形成工作合力,逐步構建職責分明、重點突出、督辦有力、落實到位的提案辦理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提案辦理工作科學化水平。

(一)規範提案辦理執行機制。承辦單位收到提案後,要研究制定辦理方案、計劃,明確任務分工、時限要求和質量標準,並經單位主要領導批准後,認真落實。要健全完善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直接抓、責任科室具體辦的提案辦理執行責任制,確保每件提案辦理工作責任落實到領導、到科室、到專人,做到件件有迴音、事事有落實

(二)強化提案辦理協商機制。進一步規範辦理程式,創新協商形式,建立健全承辦單位、提案者、提案委員會多方溝通協商機制。強化提案辦理過程中與提案者的溝通協商,將其作為提案辦理工作的必要環節,採取電話聯絡、座談協商、登門走訪等多種方式,認真聽取提案者的意見和建議,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辦法;要積極參與政協組織的協商會、通報會等提案辦理協商活動。由兩個以上單位聯合辦理的提案,主辦單位要主動協商,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

(三)抓好重點提案辦理工作。經區政協主席會議確定的重點提案,由區政府領導和區政協主席、副主席督辦。承辦單位要在認真辦好每件提案的基礎上,突出抓好重點提案辦理工作。要把重點提案辦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部署和負責辦理工作,選派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人員承辦,通過實地考察、座談協商、專題調研等方式,對所涉及的問題進行深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確保提案按時限、高質量完成。提案委員會要根據辦理進展情況,抓好重點提案的跟蹤督導、督辦工作確保辦理效果。

(四)健全提案答覆機制。承辦單位要在收到政協提案後及時審閱研究並與提案者進行溝通、協調,掌握提案的實質含義,在要求時限內辦結提案,對提案作出書面答覆,如需延期,需將延期理由報政府辦和提案委員會備案。提案答覆要實事求是、明確具體,內容包括提案反應問題的解決情況、建議的採納或者處理情況等;對未予採納的建議,要予以說明。重點提案答覆意見要經本部門負責同志研究審定,辦理結果要向提案者和區政協提案委通報。對需要跨年度辦理的提案,負責人要及時向提案者做出說明,並報提案委員會備案,同時要按照辦理工作計劃持續推動辦理工作落實,要適時向提案者通報辦理情況。

(五)完善提案辦理督查制度。承辦單位領導要定期檢查提案辦理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提案辦理中的難點問題。進一步健全資訊反饋制度,定期向區政協提案委員會通報提案辦理情況。提案委員會將遴選界別委員代表成立聯合督辦組,對年度交辦提案隨機抽取5~10%進行督察督辦,確保提案辦理工作實效。

三、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推動提案辦理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提案工作事關全域性、意義重大,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切實把提案辦理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一)健全提案辦理工作領導機制。各承辦部門要把提案辦理工作納入整體工作佈局,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親自動員部署、親自過問進展情況,親自協調解決提案辦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進一步增強全域性觀念和合力意識,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責任抓好工作落實,努力把提案辦理各項任務完成好。

(二)加強提案辦理工作的組織保障。承辦單位要根據提案辦理工作需要,選配懂政策、懂業務,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過硬的人員擔任提案辦理聯絡員,專門負責提案辦理工作;要合力構建一個主要領導牽頭、分管領導主抓、專人負責辦理的層級提案辦理工作網路。

(三)完善提案辦理工作考核評價機制。承辦單位要將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納入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制定能夠量化衡量的提案辦理工作考核評價指標,完善提案辦理工作考核評價機制。把是否重視提案辦理工作、是否與提案者充分溝通協商、是否切實解決有關問題作為提案辦理工作成效的基本內容。對態度認真、措施得力、效果顯著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並作為部門評優和幹部考核、培養、選拔任用的參考依據,進一步調動承辦單位和承辦人員辦理提案的主動性、積極性。對重視不夠、敷衍塞責的部門和個人,要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

(四)強化提案辦理工作宣傳。要加大對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宣傳力度,採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人民政協運用提案履行職能的有效做法,宣傳各部門積極辦理提案取得的成效。努力營造全社會廣泛關注、積極參與、大力支援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