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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額敏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

2021年額敏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

2021年額敏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

 

為紮實推進 2021年額敏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工作,根據《2021年塔城地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結合本縣實際,制定 2021年額敏縣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和自治區黨委九屆十次、十一次全會精神,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1+3"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紮實推進"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主動適應全區農業產業發展新常態,以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重點,完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體系,引導農民自覺提升耕地地力,推動糧食生產能力穩步提升,促進種植業結構合理調整,確保全縣農業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生持續改善,著力構建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農業產業新發展格局。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生態改善為基本路徑。把節約資源和保護耕地環境放在優先位置,積極鼓勵和引導農民採取秸稈還田、深耕整地、殘膜回收、減少農藥化肥用量、有機肥替代化肥等措施,切實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實現全農業發展由過度依賴資源消耗向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轉變。

2.堅持以糧食安全、結構合理、農民增收為基本任務。立足構建以參與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農業新發展格局,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和接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突出保糧食安全和保農民收入協調統一,優先保障對種植冬小麥的耕地進行補貼。

3.堅持以農民主體、政策引導、政府依法監管為基本遵循。以保障合法種植者基本收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我縣結合地區撥付資金總量,參照自治區統一規定的補貼物件、標準、條件和程式,制定補貼實施方案。注重將補貼資金監管由"事後補救"向"事前預防"轉移,實行逐級申報稽核,嚴格發放程式,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政策宣傳,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絢私舞弊行為發生,確保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落實落細。

二、主要內容

(一)補貼物件。所有合法的實際農業種植者。

(二)補貼條件。

1.依法依規明確享有耕地承包權,耕地實際用於種植小麥、玉米、青貯飼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2.補貼耕地要積極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落實深鬆整地等保護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質量等具體措施。

3.同一地塊一年只能補貼一次,以正播作物優先作為補貼物件予以補貼,復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補貼物件。

4.補貼作物以種植冬小麥、春小麥、正播籽粒玉米、青貯飼料、苜蓿和特色經濟作物的先後順序依次發放補貼。

5.果糧間作田按照科學折實後的糧食播種淨面積,給予核定補貼。

6.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予以補貼。

此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列入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範圍

1.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業徵(佔)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

2.長年拋荒地、佔補平衡中"補"的面積、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

3.已經納入自治區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減水範圍的耕地;

4.違法開墾且未納入糧食生產功能區範圍的耕地不給予補貼。

(三)補貼標準。種植冬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 220元;種植春小麥的耕地,每畝補貼 115元;種植青貯飼料的耕地,每畝補貼120 元;種植苜蓿的耕地,每畝補貼 100元;種植玉米(不含復播)和特色經濟作物的耕地,每畝補貼 18 元。玉米用於青貯或收穫籽粒由各地結合申報底冊經實地核查後確定用於青貯的按每畝 120 元標準進行補貼,用於收穫籽粒的按每畝 18 元標準進行補貼。特色作物番茄、甜菜、打瓜等特色經濟作物根據資金結餘進行補貼,每畝18元進行補貼。(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三、方法步驟

(一)補貼面積的界定。補貼面積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面積為基礎,尚未完成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地方,以擁有二輪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的耕地面積為基礎,其它型別耕地以合法種植證明文書為基礎確定。同時實行排除法進行調整,據實核減改變耕地性質的面積,如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轉為設施農業或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等。

(二)補貼資金撥付。根據2021年中央和自治區財政安排農業生產支援補貼資金及時做好補貼資金的兌付工作。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有結餘的,可轉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繼續使用資金不足的,由縣政府調劑解決。

(三)補貼面積申報和兌付方法。建立實名公示制度,實行嚴格管理。由農民(種植戶)據實向村委會申報符合條件的耕地補貼面積,村級全面核實,進行實名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申報品種、申報面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鄉(鎮)複核,縣農業農村核實認定。縣農業農村在耕地補貼面積核准後,再次由村委會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補貼面積、補貼金額等,公示時間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由各鄉(鎮)場財政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由農業農村向財政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資料和補貼發放清冊,並會同財政部門辦理補貼兌付工作。由財政部門組織補貼資金髮放,明確補貼資金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的實施涉及農民切身利益,關係重大,鄉(鎮)場要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惠民補貼發放要求,嚴格落實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堅決杜絕擅自擴大或縮小補貼物件,改變補貼標準範圍,實現“應補盡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補貼資金預算、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制定補貼資金分配方案、撥付補貼資金、監督檢查補貼資金使用情況。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補貼面積核實和監管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加快推進。

(二)明確責任分工。縣農業農村局和各鄉(鎮)場人民政府負責補貼政策的組織實施、實施方案制定、面積核准以及資金監督使用和績效落實;縣鄉(鎮)場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落實、資金撥付、績效評價和資金監管。各鄉(鎮)場人民政府承擔補貼發放主體責任,主要負責補貼政策的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兌付資金、宣傳解釋和問題反饋等工作,要配套相應工作經費,確保面積核實等外業工作保質保量落實到位。鄉(鎮)場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補貼政策的具體組織實施管理工作,做好補貼面積的申報、統計、核實、張榜公示、資訊的稽核和錄入以及政策解釋等工作。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研究制定本區域內年度實施方案,印發各鄉鎮(場)組織實施。

(三)做好宣傳培訓。要進一步完善縣、鄉、村級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訊公開制度。充分利用報刊雜誌、廣播電視、手機簡訊、農業廣播、宣傳手冊等多種形式,將政策宣傳到村到戶,並在當地政府網站公佈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讓基層幹部和農民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內容。加強經辦人員業務培訓,設立熱線電話,向社會各界釋疑解惑,為補貼政策的落實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四)強化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設立舉報信箱、公佈舉報電話,拓寬補貼問題線索反映渠道,接受社會監督。部門建立執行監管機制,加強農業補貼政策補貼情況的日常監督,落實資金執行定期排程工作機制,採取定期與不定期抽查、明查與暗訪結合、專項監督審計與交叉檢查等有效形式,對補貼資金的申報、公示、稽核、發放等環節加強監管,糾正農業補貼政策資金髮放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確保農業補貼政策落實到位。對虛報面積,騙取、套取、貪汙、擠佔、挪用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或違規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的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五)注重績效考核。鄉(鎮)場人民政府將密切跟蹤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落實工作進展動態,按時啟動補貼資金。進一步加強資訊溝通交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適時開展績效考核。20219月25日前,各鄉(鎮)場補貼工作總結報額敏縣農業農村局和額敏縣財政局。

 

 

 

 

額敏縣農業農村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