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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託管學生管理、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2.01W

您們好!為了確保學生在託管期間的人身安全,確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此託管學生監護人管理、安全責任書。

國小託管學生管理、安全責任書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管班,託管班與學生只是託管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的監護人應經常與託管責任人取得聯絡,配合託管班密切注意學生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學生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與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班主任、託管責任人取得聯絡,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3、學生監護人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學生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配合學校、託管班強化對學生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制止學生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進入托管班。

5、對學生在託管班夜不歸宿、曠課、逃課、吸菸、喝酒等不良行為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並配合託管班加以管教。對管教不服從的要無條件終止託管服務

6、學生在託管班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託管班有過錯的,託管班佔過錯的大小確定託管班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託管責任人及時掌握學校的作息時間,學生早上到校和晚上離校由專人接送學生,

本責任書雙方自願簽訂,由學生監護人同託管責任人共同簽訂,請學生監護人務必同孩子一起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共同教育好孩子。

託管班負責人簽字: 監護人簽字:

託 管老 師 籤 字: 學生簽字: 年 班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