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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創安”工作責任書

責任書1.21W

為深入貫徹國家教委頒佈的《中國小校園管理暫行規定》和切實落實省教委,公安廳《通告》以及市、縣有關校園治安整治檔案精神,進一步深化、鞏固“創安”成果,不斷增強安全責任意識,更好地進行教育教學工作,現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由學校與班級簽定《創安工作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國小“創安”工作責任書

01、實施班級安全整治,繼續開展安全文明班級活動,班級要認真、紮實地執行上級和學校有關安全方面的規定、措施,並做好有關安全材料。

02、健全治保組織,加強對創安工作的領導,實行班級安全責任制。

03、負責制定本班安全公約,簽定創安工作責任書,真正做到懲罰分明,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

04、加強對班級財產、圖書資料等管理工作,建立相關規章制度。

05、每月應組織學生學習1—2次有關創安檔案和法律法規知識,不斷學生的增強法制和安全觀念。

06、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教育學生不要到校園裡易發生危險地方玩耍,做好班級日誌記載,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如出現事故或違法行為,應在第一時間報知學校並迅速採取積極防範措施。

07、沒有學校通知不得私自在上課時間讓學生回家,如科任教師在上課時發現學生缺席應馬上查明原因,若查明缺席學生屬沒請假的應迅速報知班主任和學校行政,及時通知家長,及時處理,不得遲緩,不得大意,不得隱瞞不報,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08、放學後應在規定時間裡組織學生回家,若有特殊情況需要留下的應告知家長,如有必要應通知家長接送,確保學生途中安全。

09、建立安全員節假日護校、常規值班制度,加強校外來防人員的管理。

10、定期開展檢查、收繳和管制學生使用刀具活動。如出現問題應及時處理,認真做好思想工作,嚴肅要求學生自行上繳,並積極爭取家長的配合和教育,嚴防學生鬥毆事件在校園發生。

11、要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法制、法規、紀律、安全、飲食衛生等方面教育,做好“四防”工作,杜絕不良安全事故和違法違紀行為在校園內外發生,尤其要建立留守兒童、外來工子女和問題學生登記冊,時常關注,警鐘常敲,耐心教育,防患於未然。

12、強化班級管理,不準社會閒散人員入班級滋擾,協同學校清理周邊文化環境,不斷優化育人環境。

13、督促學生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尤其要教育學生未到規定年齡不得私自騎自行車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家長同意,並有家長簽字的書面保證材料。

14、特別強調學生未經家長同意不得獨自或相邀到附近海、潭、水渠、石窟等地方去游泳、戲耍,嚴防溺水事故發生。

15、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每學年簽約一次,一份班級存檔,一份學校存檔。每學年結合《教師工作量化考評辦法》,總結表彰評比一次。

甲方:惠安縣東坑國小校務會(蓋章)______________

校長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班班主任:______________(簽章)

科任:______________(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