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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8篇

優秀的讀後感往往能讓人陷入思考,讀後感是記錄我們對於書籍看法的文章,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8篇,供大家參考。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8篇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1

他是一個未進學的讀書人。

他是一個剩餘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個被黑暗勢力所壓倒的一個人,被勢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樣同屬壓迫階層的成員也嘲笑他。掌櫃的經過笑話他來招攬顧客,連十一、二歲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個讀過書的小偷,好喝懶做,“品行卻比別人都好”,不拖欠錢,並且他很善良,僅有他會給孩子們吃茴香豆。他就是這樣一個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沒有人願意施捨給他一絲同情,給他一毫關心,給予他一點溫暖。即使是最終被打斷了腿後,仍舊被諸多看客笑話,成為笑柄,這就是當時中國人的冷漠、無情。

他極愛喝酒,就算最終只剩下那四文錢,他也沒有用來買飯、買藥,還是在明知會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來”喝了一碗酒。那時的他已經慘不忍睹了:“他臉上黑並且瘦,已經不成樣貌了;穿著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頭墊著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這段外貌描述越發襯托出孔乙己的可憐,而他在熟悉的酒店裡卻也沒有得到解一絲溫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櫃的應對這樣的孔乙己仍然會笑著說:“你還欠十九個錢呢!”仍然會窮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樣會打斷腿?”人們的冷漠,至此,到了極致。

難怪魯迅先生當時要選擇棄醫從文。如果中國人的思想不覺悟,即使治好了他們的病,也只是做毫無意義的示眾材料和看客。當時中國最需要的是改變人們的精神面貌。他最終下定決心,棄醫從文,用筆寫文喚醒中國老百姓。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2

魯迅是個完美主義者,他終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論敵的議論,總是鋒芒畢露,直入對手骨髓。

在《復仇》、《復仇其二》兩篇散文詩中,魯迅復仇的矛頭卻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喚醒、想拯救的人。魯迅的這種“復仇”精神,是對愚昧百姓“怒其不爭”的體現,也是為了“引起療救的注意”。

?復仇》魯迅在《野草》的英文譯本的譯序中說:“因為憎惡社會上旁觀者之多,作《復仇》。”所謂的“旁觀者”及那種看客心態,在他的幾個小說中屢有描摹,但這文章裡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別。

“他們倆裸著全身,捏著利刃,對立於廣漠的曠野之上。”“裸著全身”,是指向愛,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擁抱;“捏著利刃”,當然是指向殺戮,是恨的體現。他們復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擁抱也不殺戮,即實現了復仇。看客們由失望到絕望,終於“面面相覷,慢慢走散”,這時,乾枯而立於曠野的男女則反過來賞鑑路人的乾枯與死亡,而且因為生命的飛揚而大喜。

?復仇其二》這首散文詩所寫的故事情節和細節,均取材於《新約全書•馬可福音》,但魯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釘的痛楚,同玩味著神之子被釘殺的可悲憫可詛咒的人們的歡喜,作了鮮明而強烈的對照,這就使宗教神話故事獲得了新的意蘊。

在散文詩的主體部分,一共八次出現了“神之子”的字樣,反覆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詩的結尾,突然來了一個大轉彎,說出了他是“人之子”。人們釘殺的是“人之子”,而“釘殺了‘人之子’的人們身上,比釘殺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汙,血腥”,這是文章真正的意蘊所在。

?復仇》表現了他對庸眾的幾乎沒有復仇的復仇,是魯迅式的黑色幽默,《復仇其二》則借用宗教神話故事,表現先覺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眾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對庸眾的悲憫和詛咒來作為復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為這玩味——復仇之故。這種復仇當然更沒有復仇意味,只是犧牲自己以期庸眾將來的醒悟。

?復仇》與《復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統一的,但在藝術上卻呈現出迥異的風采。《復仇》是一幅幾乎靜止,幾乎無聲的藝術畫面。《復仇其二》卻充滿動感和聲響,就連復仇的大悲憫和大詛咒,也是通過“他腹部波動了”的肢體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為什麼離棄我”的聲音形象來表現的。

魯迅希望用自己的筆去喚醒民眾,他堅信自己的筆總有一天能劃開那厚重的烏雲。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3

我通過閱讀《魯迅》這本書,才開始讀懂了魯迅的一生。

通過讀書,我瞭解到,魯迅是出生在浙江紹興的一個沒落的士大夫家庭。13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考試案”入獄,而父親也重病臥床,且官府趁機勒索。可憐的魯迅遭受了巨大的打擊,魯迅在家是長子,生活的擔子一下子壓在了他的身上。從此,魯迅天真活潑的童年生活就結束了。每天魯迅既要讀書,又忙著給父親求醫抓藥,很是辛勞。生活在家境破落環境裡的魯迅,也從此開始體味到了現實社會的虛偽和黑暗。

1936日本帝國主義深入我國華北地區,民族危機十分嚴重。這時棄醫從文的魯迅已經身患重病,但是他卻不顧重病纏身,拿起他那如匕首一般鋒利的筆,用自己的文學作品,去喚醒千千萬萬的民眾。在“要改變中華民族的悲慘命運,首先要改變中國人的精神”理念支撐下,他先後編定了新歷史小說集《故事新篇》、雜文集《花邊文學》、《且介亭雜文》等著作。

通過閱讀,我敬佩的不僅是魯迅文學方面的成就,還有他的愛國精神。他的文章像匕首,像機槍,直刺敵人的心臟,喚起一輩人的革命鬥志。

通過讀書,還讓我瞭解到他的惜時觀念,也更加懂得時間寶貴的道理。他常說,“節約時間,就等於延長一個人的生命。”於是,他白天工作,晚上寫作,不管生活多麼艱苦,身體多麼不好,他都堅持不懈地寫,直到最後體重減少到37公斤。對於時間,書中最讓我回味無窮的更是他的那句話——“時間就是生命,無緣無故地耗費別人的時間,和圖財害命沒有兩樣。”是啊,時間是生命的計量單位,有可能早一秒還有希望,遲一秒希望全無。由此,我也想起一個叫“一秒定生死”的故事:一天,一幢居民樓失火了,火情勢如猛虎,消防員叔叔及時趕來後救出了一個孩子。在醫院中,醫生說幸虧這孩子及時救出,要是再晚幾分鐘,就可能沒命了。是呵,時間就是生命,我們都要好好珍惜它!

讀完這本書,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魯迅生活在一個貧困潦倒、戰亂紛飛的年代裡,而今天的我們卻一個個出生在幸福、富饒、和平的年代裡,過的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很有很多同學沒有遠大的志向,學習不夠努力。而魯迅志向遠大,不僅要讀書,還要給父親求醫抓藥,最終實現了自己的人生目標。相差是何等的大呀!

魯迅的求學精神令我感動,他的愛國精神催我奮發,他的鞠躬盡瘁讓我敬佩。我們要向魯迅學習,發奮讀書,將來好報效祖國。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4

讀著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著先生平日裡的言行以及為人處事,先生的博學自是不必多說的,許多雜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學識之淵博和涉獵之廣泛。

“在文藝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這些學問並沒把他嚇祝他寫古文古詩寫得極好,可並不尊唐或崇漢,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裡去,以自尊自限古體的東西他能作,新的文藝無論在理論上與實驗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對舊物的探索而阻礙對新物的創造。

他對什麼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遠不被任何東西迷住心。他隨時研究,隨時判斷。他的判斷力使他無論對舊學問或新知識都敢說話。他的話,不是學究的掉書袋,而是準確的指示給人們以繼續研討的道路。”老舍先生的這段話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魯迅先生的淵博和精深。

先生敏銳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維,作為一個筆者,無疑是獨樹一幟,風格迥立的。可是魯迅先生最不同於其他學者和作家之處不僅僅在於他多讀幾本書,多知道幾個獨闢蹊徑的典據。

而是在於善於把他所知道的典據,極其精確無誤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這些表述又都不脫離表達自己的思想,絲毫不會被古人以及聖人的幾段詞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證,而是精巧生動的用幾處典故作為對比,從而加深讀者對筆者所要闡述的思想和論據清晰明朗,鮮活簡單。

這和我以往看過的一些通篇引經據典的“抄抄寫寫”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這些都只是說明了先生在文藝上的卓越。

可是,讀魯迅先生的文章,對我感悟最深的卻實在是他閃亮的人格魅力。讀著先生的文章,感覺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劍,鋒利的解剖出當時國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無畏的把自己至於眾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強權,不畏民眾的愚昧,不畏所謂“文人”的人聲攻擊,一路用劍刃的鋒芒披荊斬棘,置生命於度外。

先生用他偉大的人格和敏銳的洞察力,篆寫下許多警世醒世的雜文來激勵和討伐人性的懦弱和骯髒,先生用一生的時間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衛真理的鬥爭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縮和懈怠過,不屈不撓,對自己永不滿足,永不自餒。

正像老舍先生所評論魯迅先生一樣:“一個人的精力與天才永遠不能完全與他的志願與計劃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這苦痛是越來越深,而殺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個時代、一個世紀的英雄,他勇於直視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鏡子,照射出人世間的美醜。是啊,一個只有戰勝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魯迅先生做到了。

讀著魯迅先生的文字:善者憂思,惡者羞慚。細看一看先生的肖像,發現先生的容貌雖然嚴肅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卻是盛滿了慈祥。

這也正是應了先生的座右銘“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靜尖銳的看著這世界,胸膛裡裝著的卻是一顆悲憫慈愛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魯迅先生這樣的文人英雄也許幾百年也出不得一個吧。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5

魯迅先生最大的特質,是有一種“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胸懷。看到受苦受難而永無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難而無長進,故有其“怒”。

饅頭是吃的東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鮮血的饅頭就成了藥了嗎?現在看來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個時候,辛亥革命時,雖然結束了我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還是沒有解放。

有很多人說華老栓夫婦麻木但是愛子,我認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館中忙碌了大半輩子,勤勤懇懇地勞動,為兒子治病而省吃儉用。為兒子治病掏出積攢多年的洋錢,就只換取了幾個人血饅頭,愚昧落後的表現!試想一下如果華家有好幾個兒子,小栓生了病,那麼華老栓還會如此盡力嗎?恐怕不然,他費盡心思為兒子治病,恐怕是因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封建道德吧!為了華氏的香火,他們不惜一功代價,甚至用別人兒子的命來“移植”,與其說華老栓夫婦所作所為是對兒子的愛,不如說是對華氏祖宗的“孝”,這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身上還未散去的封建之氣。

夏瑜是資產階級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廣大群眾的利益,而大眾卻不支援他。他講革命道理,人們“感到氣憤”;他挨牢頭打,人們幸災樂禍;他說阿義“可憐”,人們說他“瘋了”,他被殺害,人們“潮加”一般地去看熱鬧。“華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應該依靠老栓卻沒有,老栓應該支援夏瑜卻沒有;流血的不知道為誰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誰的血。以互不關心為始,以同歸為盡為終。魯迅先生通過夏瑜這一角色,表達出同情。讚美,也表達出當時民眾的落後愚昧,統治者的凶狠殘忍。同時也一語雙關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敗的原因:沒有獲得群眾的大力支援,但文中在清明節墳頭出現的花環,說明革命者仍然在懷念他,革命火種還沒有-----也不會被撲滅。它在黑暗中給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親,她“躊躇”,“羞愧”,但又“硬著頭皮”去給兒子上墳,她感到羞愧,因為她認為兒子的光榮就義,英勇犧牲是有損祖顏的事。母親對兒子不以為榮,反以為恥。不理解,不支援兒子,是一個做母親的悲哀!她認為花環是兒子顯靈,希望烏鴉飛到墳頭,是一個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藥》描寫群眾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說因群眾的愚昧而來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說,革命者為愚昧的群眾奮鬥而犧牲了,愚昧的群眾並不知道這犧牲的是為誰,卻還要因愚昧的見解,以為這犧牲可以享用,增加群眾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藥》---當時整個社會的縮影,字裡行間都射出殘酷的社會現實!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6

翻開《朝花夕拾》,在墨的幽香裡,發現另一個魯迅,拾起花之記憶。

——題記

1926年,在北京大學正春風得意的魯迅收到了一個沉重的打擊:因為自己對學生運動的支援和各種對當局所不利的文章發表,遭到了當局的通緝。無奈之下,魯迅只能跑到南方避難。然而,他不得不遠離在廣州工作的妻子,在廈門大學工作,還要受到大學裡一群反對自己的人的排擠。這令他情緒萬分低落。魯迅想,那就回憶往事吧,讓自己開心一點。於是他寫下了《朝花夕拾》。

文章都在追憶往事,從童年到少年到青年,卻常夾著辛辣的批判。於是我記憶最深的為《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不是因為它收入了課本,極好分析,又或許也為其中的因素——但我愛的,是那語言流露出來的發自內心的歡樂與童真。

童年魯迅,活潑有趣,似乎一草一木都是生動的,有趣的。靠近泥牆的一大片野草,他都能觀察上一天,從中找出一堆生物,抓蟲拔草不亦樂乎。聽長媽媽講故事,能聽到它的“重點”——別人叫你的名字不可答應——還是千萬。都跑到書屋裡去了,在課間也找蟬蛻抓蒼蠅。如此心大又沙雕的玩法也只有孩童能看到。

但是這朝花,再也拾不起了。父親生病,庸醫亂治,一夜間天真少年郎立下學醫志向,拯救千萬生病中國人;外出留學,電影,匿名信讓魯迅發現中國弱到可悲。他棄醫從文以筆為武,向敵人們發出犀利的攻擊,望那個捉蟲拔草,爛漫少年變成了尖銳無情,在爾虞我詐中頑強鬥爭的戰士,昔日美好,在黑暗社會中消散了。

若魯迅先生生於這個時代,他或許就會像冰心一般吧!他會寫出千萬美好,但絕不會如當今這般偉大——那個時代造就了他,而那個時代也需要他;需要他為美好發聲;需要他為美好戰鬥,為之付出,為之犧牲。

只願魯迅在那個世界,能拾起朝之花,拾起美好。

那個世界,你依舊是昔日那個少年郎!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7

封建孝道的“祭品”

魯迅先生是我十分仰慕的文人,他筆下的文章諷刺意義極深,給我的感觸也頗深。就好比《朝花夕拾》中的那篇文章——《二十四孝圖》。

這篇文章主要是講了兩個有關“孝”的小故事,《老萊娛親》和《郭巨埋兒》。《老萊娛親》中,魯迅嚴厲批評了老萊子可笑的,侮辱孩子的行為——一手拿著“搖咕咚”,身穿綵衣在地上玩鬧。《郭巨埋兒》中的小孩子實在令魯迅同情,這麼小就要被所謂的“孝道”埋進了土裡,好在最終“掘出黃金一釜”,並沒有埋下去。

看完了這篇文章,我心中對封建迷信的憎恨一下子噴湧了出來,怎麼會存在這種愚昧而殘酷的“孝道”?不過,我對魯迅所講的《老萊娛親》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說,這老萊子將肉麻當作有趣一般,以不情為倫紀,誣衊了古人,教壞了後人。可我不這樣認為。老萊子的可笑行為其實是在逗自己年邁的老母親和父親所笑,在老萊子的心中,他們這樣就是自己的盡“孝”之處,應該是值得稱讚的,這樣的認知實在是可笑至極,最可怕的錯,是你不知道自己犯錯。

?郭巨埋兒》中的郭巨實在太殘忍了,我想不明白,他是怎樣冒出這個空洞的“想法”的?如果將孩子埋下,那就連最基本的人性都沒有了,何談“孝道”?這種愚蠢至極的做法令人唏噓不已,也淡化了“孝”在現實中存在的真正意義。這個孩子,就是迷信的受害者,封建社會的祭品,而他的父親便是虛偽“孝道”的“典範”。

相比之下,現代的“孝”無疑是珍貴的,可敬的。外婆的肺部要開刀,爸媽都很著急,做完手術後陪在外婆身邊給她做這做那,我偶爾過去,眼前外婆的臉上除了病氣,還掛滿了幸福的微笑和欣慰。父母的言傳身教,讓我切實感受到真正的“孝”。

“孝”一個字卻涵蓋了種種樣式的盡孝方式。有的令人豎起大拇指連連稱歎,也有的,令人背後發毛,令人髮指。我希望大家記住“百善孝為先”,也希望大家對於“孝”有正確的認知。敬孝雖好,但有些“孝”,不敬也罷,有些方式,我不敢苟同!

?二十四孝圖》,是我腦海中常常浮現出的文章,它寫盡了封建迷信的可恥,也寫盡了對封建時期孝道的控訴和對“祭品”無聲哀悼。

如魯迅作品的讀後感篇8

帶露折花,色香自然好的多,但是我不能顧。——題記

“我還替他改了一個名字《朝花夕拾》。”《朝花夕拾》,真是一個非凡的名字,就如“魯迅”,一提起來,誰都知道。我想起老師說過:人在痛苦時分,文筆是發揮最好的。對啊,魯迅先生當時受到了多少迫害,多少磨難,所以在他四處逃亡時,便回憶起童年的點點滴滴,回憶起與同伴們逃課的時光,回憶起小隱鼠在桌上舔吃墨汁的可愛模樣。

讀了魯迅先生的《狗貓鼠》後,我彷彿看到了活潑可愛的小魯迅正在用毛筆逗小隱鼠。小隱鼠愛吃墨,小魯迅將硯臺移到隱鼠面前來,當它正要彎下身子吃墨時,便又把硯臺移走。這樣反覆了好多次,小隱鼠不耐煩了,便“唧唧唧”的叫了起來,彷彿在抗議。小魯迅拗不過,只好取出一點兒墨給它。多麼可愛啊!

童年多麼美好啊,令人回味悠長。我想起了兒時的遊樂園,孩子們在裡面玩得不亦樂乎。我的童年生活也是多姿多彩。小時候住在外婆家,那兒沒有工廠的嘈雜聲,只有潺潺流水聲。我和小夥伴們一起捉迷藏,在小河裡游泳,在泥地裡抓泥鰍,熱了就在樹蔭下乘涼,冷了就躺在草地上晒晒太陽。

童年生活就像被踩死的小隱鼠,一去不復返。倒不如細細品讀《朝花夕拾》,讓我們體會一下不同時代的兒童的記憶吧!

標籤:讀後感 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