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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畢業應對求職陷阱

陷阱一:“拐”進傳銷漩渦

解讀畢業應對求職陷阱

昨日,微信某好友向區間科技反應:她前段時間在招聘網站上投了簡歷,昨天深證一家企業給她打電話,自稱是在某國際連鎖在深圳的分公司,讓她去面試

區間科技表示:傳銷組織冒充知名企業以招工名義誘騙大學生的手段,十幾年前就出現在了廣東、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後被各地的傳銷組織“學習”。傳銷組織對於企業招工的流程非常熟悉,電話面試問的問題也很專業,因此很多大學生信以為真。‘拉人頭’是部分傳銷組織的主要任務。起初傳銷人員主要靠“殺熟”即依託親戚、朋友、同學、戰友拉攏組建傳銷網路,然而隨著公眾防範意識的提升,傳銷人員將目標轉向以大學生為主的年輕人,並試圖借用網路平臺達到目的。

區間科技溫馨提示:對於網路招聘,求職者要加強防範意識,比如檢視營業執照,上網搜尋單位網站與招聘資訊中的電話、地址是否一致等。識破誘騙伎倆其實很簡單,一個特徵是“繳納入門費”,另一個特徵是“拉人頭”。如果接你去公司的中間人,不是把你接到寫字樓或者辦公樓,而是接到破舊的居民樓、城中村甚至偏遠農村,那麼就該及時收住腳,不然十有八九陷入傳銷組織。

區間科技溫馨提示:去外地應聘的時候,最好是結伴同行。

相關法律界人士表示,網路平臺也應當肩負起監測排除違法資訊的責任和義務。

陷阱二:巧列名目“騙”錢

解讀畢業應對求職陷阱 第2張

某微信好友向區間科技表示,身邊有同學在做“淘寶”刷單,加入這份兼職需要交入會費300元,然後以獎勵形式返回,工資日結,有望日入千元。

之後發生的事實證明,同學不僅沒有日入千元,還搭進去了300元入會費。

區間科技表示:這是暑期比較頻發的詐騙案例,詐騙分子以日結工資或者高薪回報為誘餌,然後再引導“上鉤者”繼續發展其他會員,或者乾脆消失不見。

區間科技溫馨提示:廣大群眾應提高自身防騙意識,不要輕信所謂一夜暴富、不勞而獲、在家就能賺大錢、在消費中賺錢等謊言。

此外,也有媒體報道反映,有的公司要求求職者先繳納報名費、登記費、資料費、推薦費、註冊費、資訊費、保險費、服裝費、培訓費等各種名目費用才可入職或實習,過一段時間再找理由“辭掉”求職者。

區間科技溫馨提示:應聘時遇到讓你繳納各種名目費用或者押金的,能走多遠走多遠,因為這樣的用人單位十有八九都是騙子,小心上了他們的當。要提高安全意識,保護好個人資料,提防“黑中介”。通過正規的招聘渠道找工作,無論對方提出什麼理由,不要輕易給對方匯款。

陷阱三:超期試用“坑”人

解讀畢業應對求職陷阱 第3張

有媒體報道,警方總結了8種求職詐騙的陷阱,其中一種是“超期試用,莫名辭退”。

現在一般企業的試用期為1個月到3個月,可是有時候,應聘時說好試用期1個月,但工作了3個月,用人單位卻仍不提轉正的事。

區間科技溫馨提示:此時應聘者就要小心,因為試用期薪資低,企業超期試用是把你當作廉價甚至免費勞力。當你忍無可忍提出轉正時,企業再以各種莫須有的理由將你辭退。

此外有媒體反映稱,有的企業以招聘為名,要求求職者提供程式設計、廣告創意、策劃文案、文章翻譯等,然後無償佔用求職者的勞動成果。

區間科技溫馨提示:所謂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為相互瞭解、選擇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不超過6個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相互考察,以決定是否建立勞動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陷阱四:木馬連結“蒙”弊

解讀畢業應對求職陷阱 第4張

某官方微博日前稱,有不法分子在網上釋出虛假兼職訊息,趁機嚮應聘者傳送木馬病毒連結,騙取錢財。

陳福強是福建省安溪縣人,2016年2月,陳福強在網上釋出招聘網路兼職的資訊,聲稱工作內容是為某購物網站的賣家“刷單”增加銷量,刷單結束後可以退還本金,並每單返還5%至10%的回報。

對上鉤的應聘者,陳福強向其傳送虛假網店連結,這些連結實為木馬病毒。2016年2月至4月,陳福強先後詐騙金額共計2.9萬元。2016年11月,陳福強被警方抓獲。

另有媒體調查發現,有的詐騙公司會以印刷廠、廣告公司等單位的名義,在網路上釋出新媒體應聘資訊,招募手機聊天打字員,讓應聘者點選已植入病毒的木馬連結,直至騙到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