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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協議5篇 "職業限制協議:約束自由還是保障權益?"

競業限制協議是指僱傭合同當事人約定,在特定時間或區域內,限制另一方對同業競爭的協議。其目的是維護僱主商業利益,保障商業機密,平衡僱主與員工的權利義務關係。

競業限制協議5篇

第1篇

鑑於乙方從事職務對甲方具有重要影響並知悉甲方商業祕密,故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下列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生產、經營與企業同類的產品,甲方生產、銷售的主要產品包括:

2、無論甲、乙雙方因何原因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乙方自離職後二年內不得在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單位主要包括:

3、無論甲、乙雙方因何原因解除、終止勞動關係,乙方自離職後二年內不得自己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不得從事與企業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應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甲、乙雙方終止勞動關係前十二個月工資收入的十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向甲方退還;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提交至企業住所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2、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競業限制協議5篇

第2篇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訂遵循如下原則:____________既要防止出現針對甲方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又要保證乙方依法享有的勞動權利得到實現。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於)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上述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單位:____________同行業、與本公司有競爭關係且本公司認為已經成為或者可能成為競爭對手的各類企業。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年後的次日)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經營,上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主要指:____________與甲方重要商業祕密直接相關的、可能與甲方構成競爭關係的企業。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____________

ai:____________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年平均收入;

pi:____________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後,從事其他工作實際或能夠獲得的年收入。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可以參照乙方從甲方領取的年補償費來確定),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甲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處分。因乙方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當予以扣除)。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的利潤所得之積;

(2)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____________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之積;

(3)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由乙方另行支付。

(4)甲方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訴訟而聘請律師的律師費及其他因訴訟產生的差旅費、通訊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列義務,拒絕支付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超過一個月,或者甲支付該到期補償費的數額不足本協議規定數額的4/5的,即可視為拒絕支付)的,甲方應當一次性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祕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乙方在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給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義務,甲方拒絕的,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的限制。

3、甲方終止,又沒有單位或個人承受其權利義務的。

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補充約定後作為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

3、本協議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營業所在地簽訂。

第3篇

鑑於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這些單位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兩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所謂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主要指以下幾類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兩年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擁有與甲方競爭關係企業的股權股份。

5、乙方永久不得利用甲方的客戶名單、產銷策略等資訊搶奪甲方的客戶。

1、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_____時起,甲方應當按照_____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_____補償費。競業限制補償金從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的次日起開始支付。首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支付時間為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之日;以後各月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應於當月__日前劃入乙方在職時的工資賬戶,直至滿兩年。

2、如乙方拒收競業限制補償金,甲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負。

3、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甲方明確表示不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或者不按照本條第1款按時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乙方可以不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1、若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除應全部退還甲方已支付的競業限制補償金外,還要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相應違約金,違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3、乙方發生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仍要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違約金不可以用來衝抵對甲方造成的經濟賠償。

4、甲方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同時,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為調查和解決該糾紛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_____費、_____、公證費、鑑定費、差旅費及因調查發生的費用。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六、雙方確認,已經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4篇

乙方已經知悉甲方重要商業祕密或者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制定的協議如下:

指乙方在甲方從事的業務和甲方的業務相同、相近或相競爭的其他業務。

1、未經甲方同意,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包括投資於)與甲方同類的營業。

2、不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____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年後的次日止)都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

3、不論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年內(自勞動關係解除之日起計算,到勞動關係解除____年後的次日)都不得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經營。

從乙方離職後開始計算競業限制時起,甲方應當按照競業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競業限制補償費。補償費的年支付額由下列公式求得:

ai: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三年(或者前一年)從甲方獲得的年平均收入;

pi:乙方承擔競業限制義務後,從事其他工作實際或能夠獲得的年收入。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元。於每月______日支付。

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應當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如有損害甲方的名聲或者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不履行本協議,造成乙方損失的,要支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1、乙方所掌握的甲方重要商業祕密已經公開,而且由於該公開導致乙方對甲方的競爭優勢已無重要影響。

2、乙方在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限制義務前提下,可以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給付競業限制補償費義務,甲方拒絕的,乙方不再受本協議的限制。

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給對方造成一定的損害,則要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5篇

鑑於乙方受聘於或服務於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乙方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的機會,有利用甲方物質技術資料進行創作的機會,為切實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確保乙方不與甲方競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單位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哪些單位任職)

(二)地域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麼地方的哪些單位任職)

(三)“有競爭關係”是指與該員工離職時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已開展的業務有競爭關係;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包括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直接競爭的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地域範圍,以能夠與甲方形成實際競爭關係的地域為限。

二、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和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

(一)限制生產或經營的產品範圍:(根據單位產品情況而定)

(二)限制從事的業務範圍:(根據單位業務情況而定)

(三)地域範圍:(根據本單位情況約定乙方不得到什麼地方自己生產或經營同類產品和從事同類業務)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乙方不得在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內任職或以任何方式為其服務,也不得自己生產、經營與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二)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乙方從甲方離職後,乙方承擔的其他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洩漏、不使用、不使他人獲得或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傳播、不擴散不利於甲方的訊息或報道;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員工或客戶離開甲方。乙方履行本條義務,甲方無需給予任何補償。

(三)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應提前與甲方確認其是否有離職後的競業限制義務。甲方如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乙方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開始;甲方如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無需承擔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

(四)乙方在離開甲方時未提出確認申請的,其離職後競業限制義務自其離開在甲方的工作崗位之日起自動開始,競業限制期內該員工可以向甲方提出競業限制確認申請,甲方確認乙方有競業限制必要併發給《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後,乙方可以開始領取競業限制補償金,但在此之前的競業限制補償金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甲方確認乙方無競業限制必要時應發給《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在此之前即使乙方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也無權領取補償金。

(一)乙方在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工作期間履行競業限制義務,甲方無需給乙方任何補償。乙方離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後如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了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應給予競業限制補償。

(二)乙方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由甲方按月向其支付,支付日期為當月日,每月的數額為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40%(計元)。

(三)乙方領取補償金時,應向甲方出示當前的任職情況證明,經甲方向乙方工作單位確認後方可領取。乙方逾期一個月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職情況證明,視為放棄該月的補償金。

(一)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的,應立即與甲方競爭單位脫離關係,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按照違約期間本合同約定的競業限制補償金的三倍支付違約金。無法確定違約時間長短的,按照一年計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大於該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損失額依照以下三種方式計算,以計算結果最高的為準:甲方獲取或開發該產品技術的全部費用;甲方相關業務因此損失的利潤;競爭單位相關業務因此取得的利潤。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二)項規定的,應立即停止違約,繼續履行本協議,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收到的所有損失,計算標準參照前一項規定計算。

(三)甲方逾期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一)乙方被新單位錄用後應在一週內將新單位的名稱及乙方的職位通知甲方。同時乙方應將自己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情況告知其工作單位。

(二)甲方如認為乙方已無競業限制必要,有權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競業限制義務,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發出七日後,乙方競業限制義務終止,甲方應按照乙方已承擔競業限制義務的時間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

(三)乙方可與甲方協商解除競業限制義務,但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自己的競業限制義務。

(四)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訴訟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五)《競業限制開始通知書》、《競業限制終止通知書》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