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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酒店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篇 新酒店消防安全:創新管理,守護完美

酒店消防安全是保障客人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完整的關鍵環節。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求,制定最新的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至關重要。該制度旨在規範酒店消防設施管理,提高員工應急疏散能力和火災防控意識,確保酒店內部消防安全措施得以有效實施。

最新酒店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篇 新酒店消防安全:創新管理,守護完美

第1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飯店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1、在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1、在酒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最新酒店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7篇 新酒店消防安全:創新管理,守護完美 第2張

第2篇

a、消防以防範為主,全體工程人員務必做到如下幾點:

2.瞭解各種線路的佈局及分佈狀況、電源總閘及消防器材與水源的位置等。

3.瞭解各營業部門的平面佈置及安全通道、周圍環境情況、建築特點。

5.定期檢查各總電源開關及支路電源開關的可靠性,杜絕電器火災,確保在萬一發生火災的情況下,不會因電源問題導致火災面積的擴大。

6.定期檢查和保養本部門的消防器材及營救物品如:繩索、架梯、手電等。

7.定期檢查各部門裝置的使用保養情況,確保各種電器裝置及開關、線路的安全效能。

8.備好各種建築圖紙及資料,以利及時處理各種意外事故的發生。

b、當火災發生時,工程人員應做到如下幾點:

1.在火警情況下能沉著冷靜,有較強的應變能力,能迅速協助保安疏散被困人員和撲滅火災。

2.接警後在第一時間內(不超過1分鐘),迅速切斷事故部門的電源。

3.排程一部分人帶好應急燈及滅火器,迅速趕到第一現場協助滅火(有防毒面具最佳)。另一部分人帶好粗繩索、高梯、趕往現場協助營救,留守一人在配電室值守,來應付各種意外事情的發生。

5.救火時不要隨便與電線或電氣裝置接觸。特別要留心地上的電線,應將其用絕緣物品妥善處理。在各種特殊場合下,如若無法確切判斷線纜是否帶電,一律要作為帶電體來對待,以免混亂中有人觸電。

1)有條不紊的檢查,徹底清除火災再次復燃的隱患。

3)清理現場,先清理比較危險的物件,比如容易墜落傷人的。

第3篇

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負責人組成(檔案另發)。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佈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消防設施正常執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隊員: 由酒店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願者參加(檔案另發)。

1.義務消防隊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酒店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項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位置,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酒店消防安全制度行為,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引導消防隊進入火場,並協助撲救。

酒店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酒店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1)酒店總值班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酒店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於3次,並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訊號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於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酒店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並組織人員撲救。

第4篇

酒店消防工作關係著客人、員工的生命、財產和酒店的財產安全,因此說明消防無小事。隨著酒店的不斷壯大發展,對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現本部結合xx年5月1日新《消防法》的頒佈實施和以前的消防案例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將消防檢查、培訓、制度和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標準,使消防工作的開展有一個明確的依據。對於消防安全成績突出的部門酒店將給予表彰,對未能執行好消防相關制度的將作出處罰,真正提高每一位員工的消防意識。為使酒店的消防工作做到“高標準,規範化,零缺陷”,特制定以下獎懲制度:

(1)、當值時違規操作造成消防隱患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當事人丙類過失以上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煤氣閥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3)、收市檢查、巡查中發現有空調、鮮風機未關的,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4)、當值期間在崗位抽菸或在一些禁止抽菸的地方抽菸,給予當事人乙類過失處理;

(5)、檢查中發現有電腦未關、插頭未拔、抽風未關、電燈未關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6)、對宿舍和各營業及各後勤部門進行檢查時發現有亂接亂拉電線、在宿舍使用高功率電器,造成消防隱患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對宿舍長提出批評並口頭警告一次。

(7)、每月19日的防火委員會,各部防火委員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而無故不參加的,溝通上報的消防培訓人員名單無故不參加的,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

(8)、各部門需動用明火(如工程部燒焊作業和各廚房用噴火槍燒豬毛等``),未開動用明火申請表就擅自作業,給予當事人甲類過失處理;

(9)、檢查發現將部門的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以書面形式要求限期整改無改善的,給予該部消防負責人甲類過失;

(10)、當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營業區,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給部門消防負責人口頭警告一次;

(11)、消防例行檢查(消防保衛部都會對酒店各區域進行一次例行消防檢查),如發現滅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被使用過,而部門未發現的,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挪作其它用途的,第一次給予部門消防負責人書面警告,無改善的給予甲類過失處理。

(1)、對積極學習參與消防工作開展提出合理化建議、預防杜絕消防隱患的發生有突出貢獻的,我部將擬文字的形式對當事人及部門的消防負責人通報表揚;

(2)、本部消防檢查中,部門連續三個月沒有消防隱患的,給予部門防火責任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3)、在抽查部門員工消防意識時,合格率能達到部門人數的95%,給予部門防火負責人書面形式表揚並呈胡總。

第5篇

為了切實做好廣電大酒店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全臺職工和來大酒店就餐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防火安全制度:

一、廣電大酒店總經理是酒店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酒店的防火安全工作。同時指定一名副總經理具體負責酒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大酒店的各辦公室、包間、員工食堂、零點餐廳、各製作間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責任人。在大灑店與有關單位和個人簽訂的租賃、承包、合作的合同條款中,必須明確各自的消防責任。

二、大酒店所有辦公及經營場所的電氣線路必須由專業人員施工,並需符合有關規範。線路不得在燃氣管道上纏繞,不得靠近火源。堅決杜絕私拉亂接線路。酒店裡使用大功率用電裝置須由酒店統一核定負載,並報總檯物業管理中心審定備案。

三、大酒店要設定專業電工對酒店內的線路、開關、電源插座等進行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的線路和壞損的開關、插座、插頭等,並要查明原因,徹底消除電氣火災隱患。

五、大酒店各部位在下班前必須進行安全檢查,關閉電源和氣源,確認無隱患後方可離開。

六、製作間的爐灶和排煙裝置必須定期清洗,製作間禁止在無人的情況下存有明火或接通電源(電冰箱、電冰櫃除外)。

七、大酒店應積極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應安排專人管理淄博廣電總檯統一設定配備的消防設施器材。

第6篇

1、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的重要內容。

2、飯店每年年底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評比和獎勵,獎勵內容如下:

(1)安全制度和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安全設施保管完好,安全培訓工作突出;

3、違反安全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部門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責任,給予相應的處罰:

(1)安全工作負責人不認真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造成不良後果;

(2)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致使飯店發生安全事故;

(3)違反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安全事故;

(6)交通肇事、火災、游泳淹溺、食物中毒發生1人以上的;

(8)發生事故,雖然未造成人員傷亡,但是經濟損失達10萬元以上的;

凡發生以上事故,由酒店紀檢和行政部門依照安全生產責任狀和有關規定逐層追究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的部門和個人,取消晉升、評先資格,扣除風險抵押金及全部獎金,直至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7篇

一、為了加強酒店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酒店、客人和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酒店經營管理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二、酒店設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總經理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由人事經理擔任,以協管酒店安保工作。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其他委員由各部門負責人擔任,並由總經理任命。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保安部,安全生產日常工作由保安部負責,檔案管理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各部門及下屬企業負責人為本部門(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各崗位主管(領班)為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各崗位的工作特點,依照國家及行業的有關勞動安全規定及技術標準,制定和不斷完善本部門各類勞動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各部門制定的各類勞動安全管理規章制度,須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備案。

五、在發生安全事故時,可根據酒店總經理指示成立事故處理小組,並按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程式和報告制度》進行妥善處置。

1、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是指不發生工傷事故、職業病、裝置或財產損失的狀況,即人不受傷害,物不受損失。

2、事故及傷亡事故,是指造成死亡、疾病、傷害和財產損失及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傷亡事故指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3、工傷(包括職業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工作或其他職業活動中因意外事故傷害和職業病造成的傷殘和死亡。

4、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疾病、財產損失、工作環境破壞的根源或狀態。

5、危險源(危險的根源),是指可能導致人員傷亡或物質損失事故的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6、安全生產,是指為了使勞動過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防止傷亡事故、裝置事故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健康和生產作業過程的正常進行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從事的一切活動。

7、勞動安全管理,是指企業以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和技術標準為依據,採取各種手段,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狀況實施有效制約的一切活動。

8、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指根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企業生產實際,將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應該做的事情及應負的責任加以明確規定的一種制度。

2、有生理缺陷或生理條件不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操作、值班。

4、操作姿勢不正確,用力過猛,速度過快,工作位置不當。

6、以身體代替工具,或以拋遞代替手傳等不安全動作。

9、未使用或錯誤使用防護用品、工具或穿著不安全的服裝。

4、工具不良有缺陷、粗糙、尖銳鋒利、表面過滑、老化失效。

5、裝置、材料、工具或廢料、物料沒有堆放妥當或儲存不善。

9、設有高溫、高壓、轉動、帶電、易碎、易然易爆、有毒、有放射腐蝕裝置及物品的場所。

10、人員流動大、有機動車進出、玻璃門、玻璃牆、雙向門、轉彎等場所。

十、酒店勞動安全生產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管理。

1、組織、指導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政策、規定。

2、教育各部門管理人員尊章守法,帶頭搞好安全生產。

3、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方面的情況彙報,發現問題及時找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4、協調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調查、佈置、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5、負責隨時檢查、通報各部門勞動安全管理的執行情況,對出現的各類不安全問題及職業傷害事故進行調查分析,並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

1、在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對本部門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各崗位、裝置的安全操作和安全執行進行監督。

2、向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提交安全生產書面工作意見,主要包括:針對部門的安全隱患提出防範措施、隱患整改方案、安全技術措施和經費開支計劃。

3、參與制定酒店和部門防止傷亡、火災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危險崗位、危險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負責督促實施。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及時發現、處理事故隱患。如有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及時向上級報告;一旦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拯救現場,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統計工作。

5、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

1、認真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規定和制度,對本班組員工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檢查本班組員工正確使用機械、電氣裝置、工具、原材料、安全防護裝置、個人防護用品等,消除危險隱患。

3、督促本班組員工搞好文明生產,保持工作地點的衛生整潔。

4、對本班組員工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5、如遇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並保護現場,參加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1、遵守勞動紀律,執行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安全規章和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一切違章操作現象的發生。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裝置、設施和工具的安全整潔,不隨便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3、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關心安全生產情況,向酒店和部門提出合理化建議。

4、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和酒店有關部門彙報。

5、發生工傷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和報告上級領導,並協助調查工作。

6、努力學習和掌握安全知識和技能、熟練掌握本工種操作程式和安全操作規程。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護意識。

8、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個人安全生產負責。

十五、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分類彙集國家頒發的勞動安全法律法規,以及各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發生安全事故的檔案資料,建立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酒店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存放在總經理辦公室,並指定專人負責整理、保管。

十六、各部門(公司)負責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彙總本部門勞動安全監督檢查報表及分析資料,建立相關檔案,及時交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存檔。

十七、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崗位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內容包括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酒店和部門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流程,以及收集各類安全事故的案例彙編等。

十八、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可隨時抽查各部門管理檔案和各崗位的勞動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各部門須將改進後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報至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小組檢查核實後才可終結,並將有關情況存檔。

5、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批評和檢舉權。

1、酒店對勞動安全教育實行酒店、部門、班組三級培訓制度。

2、新入職員工必須接受由酒店人事培訓部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典型案例和事故教訓的教育。

3、新入職員工上崗前必須接受由部門組織實施的有關勞動安全教育及實際操作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4、各崗位負責人應對員工進行日常工作安全培訓,經常檢查員工有關勞動安全的執行情況,並根據員工實際工作中出現的違反安全作業現象及時給予糾正及教育。

5、組織實施培訓的部門必須制定相關表格,註明組織部門、日期、時間、具體內容,所有參加培訓人員均須簽名確認。

二十二、酒店員工安全知識宣傳欄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定期刊出。

二十三、特殊作業工種人員,如從事司機、電工、鍋爐、燒焊、油氣等工作的,須持證上崗並定期參加相關部門舉辦的安全學習及審證。

二十四、酒店按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實際需要選派人員參加註冊安全主任培訓班學習。

1、酒店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定期發放相關的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眼鏡、聽力護具、防護套、手套、防墜落護具、防護鞋等。

2、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採購、保管、發放由人事培訓部、供應部、倉管部及使用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組織進行督促檢查。

3、所選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穿戴舒適方便,不影響操作。

4、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根據酒店安全生產和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發給。

5、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及使用期限按酒店制定的《工作制服和勞保用品管理規定》執行。

6、員工對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檢查,對失去保護功能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及時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7、凡專業性強、結構比較複雜,使用要求嚴格或急救備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由使用部門安排專人負責保管;凡適合個人身體規格或隨班組使用的,宜分散個人使用保管。

二十六、對在勞動安全方面表現突出並作出成績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十七、對因違反勞動安全管理規定和操作流程,造成安全事故的部門、班組和個人,按酒店《員工手冊》及相關獎懲實施辦法酌情給予批評和處罰。

二十八、本規定由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二十九、根據國家頒發新的法律法規及形勢發展,酒店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對本規定做適時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