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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

局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域性意識形態工作,落實黨管意識形態原則,牢牢掌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主動權,鞏固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的指導地位,鞏固全域性幹部職工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明確黨組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局黨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高舉中共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管意識形態,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管理權和話語權,認真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全域性意識形態工作,主動分析研判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加強意識形態陣地管理,維護網路意識形態安全,做好意識形態領域重點工作物件的團結引導服務,妥善處置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確保全域性意識形態安全。

總體要求。意識形態工作是黨的一項極端重要的工作,關乎旗幟、關乎道路、關乎國家政治安全,關乎地方和諧穩定。局黨組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納入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目標管理。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領導責任制,形成意識形態常態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局黨組領導班子對本單位意識形態工作負主體責任。黨組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應當旗幟鮮明地站在意識形態工作第一線,帶頭抓意識形態工作,帶頭管陣地、把導向、強隊伍,帶頭批評錯誤觀點和錯誤傾向,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要問題親自過問、重大事件親自處置。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協助黨組書記抓好統籌協調指導工作。其他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隊、站意識形態工作,對職責範圍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領導責任。要對思想文化領域的突出問題,對重大事件、重要情況、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有針對性的進行引導,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專題研究意識形態工作,要及時向上級黨委報告意識形態領域的重大情況並提出建設性意見,切實維護意識形態安全。

(二)加強工作制度建設,提升意識形態陣地管理能力。強化對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的管理,絕不給錯誤思想、觀點和言論提供傳播渠道,切實做到可管可控。

(三)強化理論學習教育,增強意識形態教育影響力。認真制定年度學習計劃,堅持每週集中學習1次,將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意識形態工作的檔案和材料作為全域性專題學習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強化理論宣講培訓工作,始終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成果武裝頭腦,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人心,進一步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堅決維護網路安全,牢牢掌握網路意識形態主導權。 局黨組書記要親自抓,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網際網路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並舉、方方面面齊動手的制度體制。做大做強網上正面思想輿論,督促完善網上輿情管控各項預案,切實提高重大突發事件網上應急防範處置能力,確保網上輿論平穩健康。切實加強對網評員的培訓力度,牢牢掌握網路意識形態主動權。

(五)開展思想輿論鬥爭,提升重大問題處置能力。對否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等錯誤的思想和言論,要敢抓敢管、敢於亮劍,及時有效地發出聲音,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亮明態度,理直氣壯地加以批駁,有理有節的開展輿論鬥爭。對堅持錯誤思想的領袖、網路“大V”、敏感人物、“異見分子”等重點人物,要加強教育引導,做好轉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組織開展新聞釋出會。

(六)做好引導服務工作,團結凝聚社會各界力量。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注重同新聞出版界、廣播影視界、文學藝術界、教育科技界知識分子交朋友。加強對黨外知識分子的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加強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新的文藝組織、文藝群體中知識分子的聯絡,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與黨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凝聚在黨的周圍。

(七)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意識形態工作水平。選優配強宣傳思想工作力量,確保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牢牢掌握在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馬克思主義的人手裡,確保宣傳思想文化戰線幹部隊伍堅強有力。對敢抓敢管、敢於同錯誤傾向作鬥爭的同志,應當公開支援,大膽使用,對不適合,不適應的應當及時作出調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識形態工作報告制度。領導班子成員要把意識形態工作作為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述職報告的重要內容,接受監督和評議。全體黨員幹部要每半年向局黨組專題彙報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在發生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時,要第一時間向局黨組彙報。

(二)建立健全意識形態領域工作考核制度。局黨組要把黨員幹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情況作為評價使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要把落實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決策部署情況,納入執行黨的紀律尤其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監督檢查的範圍。

四、責任追究

領導幹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責任:

1.管轄範圍內發生由意識形態領域問題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

2.對所管理的黨員幹部公開發表違背黨章、黨的決定決議和政策言論放任不管、處置不力的;

3.部門宣傳思想文化陣地和各類載體出現嚴重錯誤導向的;

4.管轄範圍內網路意識形態安全出現嚴重問題的;

5.管轄範圍內舉辦的報告會、研討會、講座和各類課堂教學有發表否定黨的領導、攻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言論,造成嚴重影響的;

6.其他未能切實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實事求是,分清集體責任和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和重要領導責任。追究集體責任時,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領導班子成員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參與決策的其他班子成員承當重要的領導責任。對錯誤決策提出明確反對意見而沒有被採納的,不承擔領導責任。錯誤決策由領導幹部個人決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該領導幹部的個人責任。 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進行問責,應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上一級黨組織依據有關規定實施。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問責情況,應當報旗委組織部備案。

五、相關要求

(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關於意識形態工作的決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確政治方向,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守組織紀律和宣傳紀律,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黨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建立健全牽頭抓總、理論學習、輿情研判、宣講培訓、責任約束、陣地管控、創新推動、隊伍提升、協同推進和督查考評等工作機制,全面提升意識形態工作科學化水平。

(三)要統籌協調本單位在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社會管理中體現意識形態工作要求。維護意識形態安全,嚴格落實黨組統一領導、各科室齊抓共管的工作任務,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力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