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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協議書4篇 【樣板合同】房屋租賃協議書:步步解析,合同更透徹

本文主要介紹房屋租賃協議書的相關知識,包括合同的基本要素、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簽訂流程等內容。任何租賃關係都需要簽訂協議書,以避免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

房屋租賃協議書4篇 【樣板合同】房屋租賃協議書:步步解析,合同更透徹

第1篇

一、甲方將位於xx市xx街道xx小區x號樓xxxx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計x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xx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租賃協議書4篇 【樣板合同】房屋租賃協議書:步步解析,合同更透徹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有房屋 間租賃給乙方做商業經營用(地址:xxxxxxxxxx),在租期內,乙方不得在租房內進行違法的商業活動。

四、因甲方急需用錢,乙方必須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的三分之一,即人民幣 元。

五、甲方保證無論任何理由,在合同期內不提高房屋租金。允許乙方在合同期內轉租房屋,轉租租金由乙方和租方自行商定,甲方不予干涉,此合同各項條款甲乙雙方正常履行。

六、乙方自行繳納在經營過程中所需的水電及相關費用。

七、甲方因房屋產權所反生的一切債務糾紛與乙方無任何關係,甲乙雙方所承擔的是房屋租賃的法律義務。合同期內如發生糾紛或房屋轉賣,甲方必須以執行此房屋租賃合同為第一條件。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未滿而提前終止執行,甲方賠償乙方的商業損失。如乙方原因造成提前終止合同,乙方因把剩餘租金交清。

八、合同期內,甲方允許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在不影響房屋建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乙方在商業活動中自行提高安全防範及防盜工作,合同期滿後,應將房屋完好的交給甲方。合同如需延緩,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租用。

十、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雙方自行終止合同,互不賠償損失。

十一、一方若終止合同,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乙方若不能按合同要求執行,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而無需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需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約定各項條款,雙方應該共同遵守,單方違約,對方有權索賠經濟損失。

第3篇

一、資產:甲方擁有飯店一座,座落在xx商城院內,房間數為上下兩層共壹拾捌間,建築面積為453.6平方米,其中趙志明上下捌間、尚林林上下陸間、高昌上下肆間。屋內設施(見附表)。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二00年月日至年月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年,每年租金為萬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五年不變。

(2)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3)對附表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第一是保護,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乙方對飯店的用途繼續經營飯店,改變用途時提前和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進行。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工商管理費、稅費、衛生、防疫、水、暖、電等等。第四,取暖甲方負責提供天然氣開口,開口費由甲方負責,其他乙方自己負責。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援,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第4篇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就房屋租賃事宜簽訂以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三、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私自轉租、轉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終止合同。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用,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可請乙方遷出。

四、租賃期間的水電費、物業費、固定電話(寬頻)費、數字電視費、停車費、生活垃圾費等居住期間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其它費用如房產稅、土地使用正常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應愛護房屋設施裝置,故意或過失造成的損壞,應負責賠償並修復。

六、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擴增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出租的房屋只限辦公使用,不得從事各種違法活動,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八、租賃期間乙方應遵紀守法,如因違法等行為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應全部賠償。

九、本合同填寫文字與列印文字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訂後立即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如發生爭議,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