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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明園是誰燒的?真相是什麼?

清朝滅亡後,圓明園的遺物又長期遭到官僚、軍閥、奸商巧取豪奪,民國初期走馬燈一樣更迭的軍閥,都把圓明園作為取之不盡的建築材料場。下面是是本站小編整理的這篇《圓明園是誰燒的?真相是什麼?》以供參考。
圓明園是誰燒的?真相是什麼?
1860年的時候,英方派了39人團使節前來談判,內容雙方都談妥了,無異議。問題出在最後的交接流程上。英國方面認為,要遞交英國女王的國書,而且這個國書必須要親自遞給皇上。但是清政府這邊,是不給你見皇上的。假如你要見皇上,要三跪九磕那套禮節。英國人不肯跪,還要親自遞。雙方就談不攏。談不攏就談不攏唄,英國人就走了。結果清政府卻派人,把這39個使節給抓了,大多數被關在圓明園。
  
  中國自古就有「不斬來使」的說法,當時國際上也有。清政府把別國來使抓起來當人質,這就是破壞國際規則,成了外交事件。當時清政府是不管什麼國際規則的。反正我有道理,就要按照我的思路,不服大不了就幹。發展到這裡,已經從最初的談判變成了人質事件。英國方面就想把他們的人給救出來。英法聯軍就開始往北京打,叫做張家灣戰役。打下這個地方之後,搶人搶物,非常野蠻。這些事情,都是在9月發生的。大概就是月中扣了人質,到了月末就給人逼近北京了。英國人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三天內交出人質,並且把之前那個談好的條約簽了,不然就打北京。
  
  到了10月中,39個人質都給放回去了,但是隻有19個是活的,有些屍體還給大卸八塊。放回去的人描述被關押期間的受虐過程,駭人聽聞。這個在清朝算正常的,滿清十大酷刑嘛,人人皆知,抓進去了還不虐待你嘛,但老外不麼個思路,他們覺得這事很嚴重。於是英法決定要懲罰清政府,懲罰的依據就是當時的「萬國公法」按照規定:使臣性命不保,它日城破,雞犬不留。但是他們具體討論的時候,產生了分歧:有人說,是在圓明園裡面被虐待的,就應該把這個園子剷平。但有人反對,說圓明園沒有設防,屬於非交戰區,剷平這個園子,無異於報復。如果真的想報復,要報復就報復皇宮,直接把紫禁城幹了。還是有人反對,說燒皇宮不行,留京大臣開啟永定門讓我們進來,說好不擾民不燒搶,燒皇宮相當於燒北京,就不講信用了。
  
  後來商定,還是燒圓明園,燒皇帝的私家花園,報復他虐待俘虜。在放火前,還貼了告示:任何人,無論貴賤,皆需為其愚蠢的欺詐行為受到懲戒,18日將火燒圓明園,以此作為皇帝食言之懲戒,作為違反休戰協定之報復。與此無關人員皆不受此行動影響,惟清政府為其負責。如果你做題的話,問為什麼要燒圓明園,記得要選:對清政府的報復。具有很強的紀念意義是錯誤答案。
  

標籤:圓明園 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