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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篇 食品經營安全管控規章制度:保障消費者健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

“食品經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為了保障食品安全,規範食品經營行為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規和制度。它囊括了從食品生產到銷售環節的各個方面,促進食品企業合規經營,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

食品經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篇 食品經營安全管控規章制度:保障消費者健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

第1篇

食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食品經營櫃檯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銷會的舉辦者(以下簡稱市場主辦者),應當增強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履行管理責任。

應當認真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等相關資料。

對材料不完備、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應當禁止其入場經營。

市場開辦者應當與場內食品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和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

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食品經營者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應暫停或者取消其入場經營資格。

建立食品經營者健康檔案,定期組織經營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檢查不合格的,應取消其經營資格。

發現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應當建檔記載場內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等資訊,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監督經營者嚴把進貨關。

設定食品資訊公示媒介,及時公佈相關食品安全資訊。

3、監督經營者不得對食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虛假宣傳;不得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銷售“三無”、變質過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銷售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及“貼牌”食品;

4、為食品經營者提供保證食品衛生、食品安全的經營設施和經營環境;

5、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清查和處理退出市場的不合格食品;對發現進場交易有重大問題的食品,及時報告和協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

6、與場內經營者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處理、召回、退貨協議;

7、督促經營者主動為消費者出具信譽卡,作出公開的質量承諾;

8、定期對入場銷售者的進貨查驗記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入場銷售者建立並切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9、定期檢查食品經營者的食品進、銷、存情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陳列場所向消費者做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者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如實記錄;

10、對入場銷售的食品,應簽訂“場廠掛鉤”、“場地掛鉤”協議而不簽訂的,或者不嚴格稽核有關資質證明等材料出現問題的,將其清除出場。

食品經營安全管理規章制度5篇 食品經營安全管控規章制度:保障消費者健康與企業可持續發展 第2張

第2篇

根據《食品安全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負責人崗位職責:對食品的經營負全面責任;負責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對業務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保證質量管理方針和質量目標的落實和實施。定期開展質量教育和培訓工作,每年組織一次全員身體檢查。

2,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按時做好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清潔衛生工作,確保食品的經營條件和存放設施安全,無害,無汙染;建立並管理員工健康檔案,每年負責安排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監督檢查員工保持日常個人衛生;負責監督營業場所和倉庫的溫溼度在規定的範圍內,確保經營食品的質量;發現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應立即解決,或向負責人報告。

3,購銷人員崗位職責:嚴禁採購法律法規禁止上市銷售的食品;嚴禁從證照不全的企業採購食品;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單位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檢驗合格證》等;確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質期內,並應定期檢查在售食品的外觀性狀和保質期,發現問題立即下架,同時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1、凡從事食品經營工作的人員必須經崗前衛生知識方能上崗,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崗位的人員必須取得健康證明,且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定期進行食品衛生和有關衛生法律,法規,業務技能的培訓。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個人清潔衛生,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並應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菸,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工作區內。

1、經營場所距離非水衝式廁所,開放式糞池,垃圾堆(場)等場所的直線距離25米以上,並設定密閉的垃圾容器,及時清除垃圾,搞好防塵,防蠅,防鼠工作,確保環境整潔。

2、《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應懸掛於經營場所內醒目位置。設有食品衛生管理機構和組織結構,配有經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

3、食品陳列設施佈局合理,劃定食品經營區域,食品與非食品分開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無"和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保證食品外觀清潔,如發現食品超過保質期,破損,鼠咬,受潮,生黴,生鏽等現象要及時處理。

4、散裝食品銷售必須按"生熟分離"原則,分類設定散裝食品銷售區。按銷售品種配備足量的容器,並符合衛生條件。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有防塵材料遮蓋。應在盛放食品容器的顯著位置或隔離設施上設定"散裝食品標識牌",標識出食品的名稱,配料表,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食用方法,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做到"一貨一牌,貨牌對應"。銷售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必須由專人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分揀和包裝服務,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操作時應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專用工具取貨。

5、生鮮食品應配備專門的貨架,保溫櫃,冷藏櫃和冷凍櫃等陳列設施,配備符合要求的檢測裝置。

6、熟食製品銷售間入口處應設預進間,設更衣及洗手,消毒設施,採用非手動式的水龍頭。配備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食品冷藏設施和專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塵材料遮蓋。

1、食品倉庫必須做到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和有毒有害物質。應設專人負責管理並建立健全出入庫登記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庫時,庫管員應對其質量和數量進行驗收,並詳細記錄入庫產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感官檢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庫。設有不安全食品暫存專櫃,並有記錄本。

2、食品倉庫應有良好通風,保持庫房內所需溫度和溼度,防止食品黴變,生蟲。貯存生鮮食品應配置必要的低溫貯存裝置,包括冷藏庫(櫃)和冷凍庫(櫃)。搞好防塵,防蠅,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對庫房周圍進行衛生清掃,消除有毒,有害汙染源及蟻蠅孳生場所。

3、食品存放設隔離地面的平臺和層架,離牆30釐米以上,最底層隔離地面40釐米以上。食品按照先進先出,生熟分開的原則分類貯存,並有明顯標識。

1、食品銷售場所內不得使用鼠藥,配備一定數量的滅蠅燈,並保證能正常工作。熟食製品銷售間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氣消毒設施,定期消毒。

2、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孳生。使用殺蟲劑進行除蟲滅害,應由專人按照規定的使用方法進行。除蟲滅害工作不能在營業時間進行,實施時,對各種食品應有保護措施。使用時不得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使用後應將所有裝置,工具及容器徹底清洗。

1、衛生管理工作有領導分管和專人管理,制定衛生檢查及獎懲制度,並組織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衛生檢查;組織從業人員學習衛生知識和有關法規,並組織培訓考核,考核成績與獎懲掛鉤。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做到每天在營業前後有檢查,檢查記錄完備。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檢查中發現問題仍未改進的,按有關獎懲制度嚴格處理。

第3篇

為保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食品經營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等有效的法定證照。

三、建立並嚴格執行索證索票和購銷臺帳制度。採購食品嚴格檢驗供貨商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銷售食品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銷售憑證,並如實記錄購進(銷售)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購進(銷售)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及購銷臺帳儲存兩年以上。

四、嚴格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不經營“三無”、過期黴變等《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經營的食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法》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標籤管理規定。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確保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六、嚴格執行食品召回制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報告監管部門,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七、食品經營戶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自覺接受職能部門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檢查,並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第4篇

一、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就餐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

二、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裝裱上牆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索證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裝置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並進行相關記錄,備查。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式和操作規範。

七、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及食品安全管理員每週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二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提交上級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的交市場監督管理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九、在就餐場所設臵食品安全宣傳欄,主動公示誠信建設,及時處理消費者意見。

第5篇

一、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式進行洗滌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四、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六、消毒後餐具專櫃儲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臵,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八、餐飲器具使用後應及時洗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後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九、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淨並消毒。

十、應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十一、消毒後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十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十四、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