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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卸管理制度4篇 高效運轉:裝卸管理的精確制度

裝卸管理制度是為了規範企業裝卸作業流程,確保物品安全、高效運輸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規定。該制度涵蓋了裝卸操作流程、責任分工、安全措施等內容,旨在提升裝卸作業效率和品質,降低運營風險,為企業運輸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裝卸管理制度4篇 高效運轉:裝卸管理的精確制度

第1篇

為確保公司的貨物能得到正確、妥善的裝卸、搬運、堆碼與保護,維護公司的整體服務質量與服務形象,從裝卸工的勞動紀律、作業流程乃至著裝、言行、食宿等方面進行規範與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積極服從組長、操作員的工作安排,動作要迅速,按要求裝卸、搬運、堆碼貨物,不得找藉口或磨洋工,嚴格服從排程人員的安排和調遣;如有頂撞上司,不服從安排的每次給於50元罰款;

2、嚴禁上班時間喝酒,上班嚴禁溜崗,每晚必須在12點之前歸宿休息,如有沒打招呼不按時歸宿者每次給予20元罰款;

3、當班時間不得隨便外出,擅離崗位,離開時要向組長打招呼,經同意後方可離開;

4、同事之間應團結協作,避免發生衝突,如有嚴重爭吵、辱罵、打架的現象公司給於主動方罰款200元,被動方100元的罰款,情況嚴重的則給於扣除當月工資的處罰;

5、樹立尊客愛貨思想,確保貨物完好無損,杜絕蠻幹以免造成事故,如有發現與發貨客戶發生爭執或摔貨者每次給於100元處罰並向發貨客戶道歉,造成毀損的,按照貨物價值的100%進行賠償;

7、不得亂放個人物品,更不能放在貨物上,不得亂吐口水,不準亂扔雜物與垃圾;

8、裝卸工一律留短髮,著裝整潔,作業後要及時做好個人衛生,不準灰頭土臉的;

9、自覺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不違章和冒險,並及時制止其他人的違章行為,對無視安全,強令冒險作業指令應拒絕執行,並向現場負責人彙報;

10、裝卸工作業輕拿輕放,不得拋擲、翻滾、腳踢、在地上拖拉貨物等野蠻裝卸動作;

11、每次作業結束後要立刻做好裝卸工具與貨物防護材料的歸位整理,以及現場的清潔,裝車完畢,要將蓬布疊好收回,如有餘貨,要用蓬布蓋好;

13、公司將給於盡職盡責,無怨無悔、高效工作的員工,每月獎勵200元(按照人事部考核標準獎勵);每位員工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教育及其他活動;

14、發生事故及時組織搶救和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領導彙報,認真吸取教訓;

15、辭職者必須在半月前提出申請,否則扣除當月工資的20%。

以上規定自下文之日起試行,實施過程中及時報告,以便及時修訂。

裝卸管理制度4篇 高效運轉:裝卸管理的精確制度 第2張

第2篇

1、卸貨開車門時,要慢慢試著開啟車門,以防車門開啟過快造成貨物突然掉落傷人;

2、叉車作業時,要有人協助指揮的同時,在旁進行裝卸作業的人員要時刻注意躲避;

3、裝卸工堆碼貨垛較高時,要注意貨垛的穩定性,如需再往其上加碼貨物則要有協助完成,以防貨物掉下來或使貨垛傾倒而傷人;

4、裝卸工當班期間休息時不要過於靠近碼放較高的貨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貨物旁邊。

5、 登高作業時,更應謹慎操作,防止高空墜落和貨物砸頭。

1、根據物資的效能、形狀、作業環境選擇適用的工具和採用正確的裝卸工藝;

2、做好機械與機械之間、機械與人力之間的配合工作,安全作業;

3、人力搬運較大的貨物應注意有無裂縫,倒塌的危險,對不易搬動的應用撬棍拔動,不得用手拔,腳踏搬動時,應從上到下階梯式落垛層層搬取,嚴禁掏挖,防止塌方;

1、根據貨物的包裝和性質不同而選配合的工具托盤等;

2、起吊前,應用手扶住鉤子,待完全吃緊鬆手,穩起穩吊穩落;

3、卸裝時要自上而下,不得從底層抽裝,桶口視要求確定朝上或臥裝;

1、裝運危險品前,應瞭解所裝危險品的特性,按要求採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蝕、防幅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開好工前會,制訂正確的作業方法;

2、嚴禁煙火,杜絕各類火種,嚴禁鐵器撞擊,穿釘鞋,防止摩擦起火;

3、作業人員與車輛應具有危險品操作證和準運證,做到定人定機定車,並會正確作用消防器材;

4、按規定穿戴好必要的防護用品,作業中的工索具設施應符合危險品作業要求,採用機械裝卸時,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

5、裝車工不少於2 人,視作業情況進行輪換,安全員要根據實際到場監督;

6、採取必要的通風措施,謹慎操作,輕拿輕放,密切注意作業現場周圍的動態,防止中毒、失火、爆炸等事故的發生;

7、作業過程中,一般不宜飲食,用過的防護用品應單獨洗滌,作業人員沐浴後才能進入其它場所;

8、作業結束後,應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殘留酸、鹼、油質或危險物質;

第3篇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過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做到危險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3.1供應部、銷售部負責對運輸車輛、人員的資質檢查及車輛安全設施的檢查。

4.1.1供應部、銷售部在危險化學品進行裝卸前,要根據有關要求檢查車輛的資質和安全附件是否齊全。

4.2.1裝卸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培訓合格的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員在裝卸危險化學品期間不得脫離崗位,當班不能裝卸完畢或有緊急情況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繼續裝卸時,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發生物料的洩漏。

4.2.3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應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倒和滾動。

4.2.4裝卸對人體有毒害及腐蝕性物品時,操作人員應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識,操作時輕拿輕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裝破損物料外溢。操作人員應戴防護眼睛、佩戴膠皮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

4.2.5作業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完畢,應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淨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4.2.6裝卸易燃液體時需穿防靜電工作服,禁止穿帶鐵釘的鞋子。桶裝的易燃液體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桶裝的'各種氧化劑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滾動。

4.2.7各項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汙及異物和能產生火花的機具,作業現場需遠離熱源和火源。

4.2.8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操作人員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裝卸的情況,以便於出現異常情況時,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4.2.9工作前應認真檢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開啟易燃易爆的桶裝物料的桶蓋時,應使用銅或者銅鋁合金的專業扳手。

4.2.10公司內各車輛裝卸點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藥品,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確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數量不夠等現象,要及時報告單位、部門領導。

4.2.11應熟練掌握裝卸過程中的一般事故處理方法和防護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1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裝卸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有關規定。

4.3.2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人員,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崗位培訓,憑專業崗位操作證書上崗作業。

4.3.3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掌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4.3.4運輸、裝卸作業時,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5進入裝卸作業區前,必須安裝防火罩,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的工作鞋和穿著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

4.3.6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區,駕駛員應按有關安全規定駛入裝卸貨區。

4.3.7車輛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區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並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4.3.8裝卸過程中,車輛的發動機必須熄滅並切斷總電源。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必須採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第4篇

本標準規定了危險化學品採購、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處理等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危險化學品的採購、運輸、裝卸、儲存、使用、報廢處理過程的安全管理。

危險化學品是指國家20xx版《危險化學品目錄》所規定的化學品。

1、危險化學品及原料的採購,應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化學品一般性質及其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採購。憑許可證件按公安部門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2、使用車間和部門每月月底前將下月所需物質名稱、數量、規格上報生產部,生產部根據庫存情況,報採購部進行採購。

3、物質採購進廠後倉庫人員根據物資進廠清檢單,並要求中心化驗員化驗,經化驗分析合格後方可入庫。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符合國家有關交通法規,辦理相關的運輸手續,運輸單位應指派專人押運,運輸人和押運人必須責任心強,熟悉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以及異常情況下的危急處理方法。

2、運輸單位和個人必須對裝運物品嚴格檢查,對包裝不牢、破損,品名、標籤標誌不明顯的危險化學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體不得裝運。

3、危險化學品裝卸、運輸人員在裝卸、運輸時應按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碰撞、拋擲及傾倒。對裝卸及搬運的員工應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並且要有一定業務知識的固定人員來擔任。

4、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的車輛等工具應徹底清掃乾淨後,才能繼續裝運其它劇毒化學品,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同時裝運。

5、禁止用翻斗車、電瓶車運輸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品,汽車和容易產生火花的各種車輛進入生產區域時,排氣管應帶上阻火器。

2、危險化學品應貯存在制定地點,不得與其它物質混合存放,庫房要求乾燥、無積水、不漏水、防潮物品應加木板墊放,放置整齊。

3、庫內嚴禁一切明火,禁止吸菸、禁止一切火種和帶火頭、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機動車輛進入。

4、倉庫管理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劇毒化學品物化性質及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5、危險化學品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四無一保”和嚴格遵守“五雙”制度(“四無一保”及無被盜、無丟失、無違章、無事故、保安全;“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人領取、雙人使用、雙把鎖、雙賬本)。堅持規範化管理,嚴禁混存、混運。

6、危險化學品必須有出入庫發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門按要求加強檢查,嚴格執行。

7、根據不同的危險化學品,在庫房內要有相應的標識和圖形標誌,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和防護器具。

8、庫房人員工作結束後,應該進行安全消防檢查,切斷電源。

1、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和操作人員,必須配有專用防護用品、操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否則不得離開作業場所。

2、嚴禁用手直接接觸危險化學品,並不得在危險化學場所飲食。

3、危險化學品使用場所應配備一定數量的解毒藥品,以備應急之用。

4、禁止使用絕緣軟管插入易燃液體槽內進行移液作業。

5、桶裝或罐裝有毒或揮發性毒品時,必須裝蓋擰緊、密封,防止揮發或濺出傷人,並移到良好通風處,若一時無法處理可與安環部聯絡協同解決。

6、領料時,禁止地面滾桶,防止摩擦、撞擊。領料途中要考慮環境影響是否對領料構成危險,否則要採取安全措施。

7、在裝置發生故障,液體滲漏,改變工藝條件,由自動變手動,操作時必須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8、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後必須確保乾淨,兩者相遇會引起燃燒的原料,嚴禁前後混用,危險化學品一旦散落在地面上應立即處理回收。

9、危險化學品使用後廢渣、廢氣等,由使用單位負責處理,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不得私自亂倒,汙染環境。自行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通過安環部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危險化學品用後的包裝桶、塑料桶、塑料袋,必須嚴格管理,有能力、資質處理則自行消毒處理,並有專人負責處理,沒有處理能力的,則要交與生產或銷售廠家回收處理。

2、危險化學品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