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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廠崗位職責制度共3篇 "優化管理,精細職責!汙水廠崗位職責制度全解析"

汙水廠崗位職責制度是為了規範廠內職工的職責和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生產水平而制定的一套規定。該制度明確了不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和工作要求,具體規定了崗位職責分工、協作關係和工作流程等內容,旨在確保汙水處理工作的科學、有序推進。

汙水廠崗位職責制度共3篇

第1篇

一、廠長作為全廠的安全第一負責人,負責汙水處理廠全面工作。

二、在上級部門行政主管的領導下,負責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業等有關規定,並監督其實施和落實情況。

四、負責全廠員工安全教育及業務知識培訓,以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綜合業務素質。

五、通過科學管理,促進全廠質量標準化工作,狠抓安全生產,實現增收節支,降低和控制執行成本,完成任務指標,穩定員工思想,確保汙水處理廠過程及結果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七、負責全廠各種機電裝置、設施材料、配件的安全使用,正常維護及妥善保管。

一、主持黨總支的全面工作,制定黨務工作的年度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定期主持召開黨支部委員會,討論研究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抓好黨員、幹部和職工的時政學習,宣傳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政策,使大家在思想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認真貫徹執行黨政的各項決議,圍繞中心任務,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各項中心工作的順利推進。

五、抓好黨員幹部隊伍的組織建設,認真抓好發展黨員工作,根據組織部門的要求,做好後備幹部的推薦和考察培養工作。

六、抓好黨員和幹部隊伍的作風建設,制定、完善和實施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廉政勤政教育,提高黨員幹部隊伍素質,增強拒腐防變的能力。

七、加強對群團組織的領導和指導,發揮群團組織的作用,加強本廠文化建設,努力構建和諧廠區。

八、在廠長的領導下,負責汙水處理廠的安全、治安保衛、消防以及信訪、民調、計生等方面的工作。

一、認真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

二、在廠長的領導下,負責汙水處理廠的日常生產工作。

五、負責生產過程中各項考核指標的完成、總結工作。

六、積極開展班組學習訓練勞動競賽,及時做好總結上報工作。

八、維護職工合法權益,關心困難群體,根據上級工會相關規定,做好睏難職工幫扶工作。

九、深入基層,做好調查研究工作。關心職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及時向上級工會反映職工的訴求及合理要求。

十、抓好職工的文化體育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

一、協助廠長具體負責全廠的物資供給工作,嚴格管理,控制各車間用料情況。

二、負責具體部署全廠安全生產工作,對班組的日常工作負監督管理職責。

三、優化生產系統執行工藝,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執行成本,確保安全生產。

四、監督管理各種裝置、設施的正常執行,維護、檢修以及化驗指標的控制。

五、協助廠長完成上級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指標,實現全廠執行成本的總體的控制。

一、按規定填報員工出勤報表、獎金錶及其它有關報表,經單位領導稽核簽字後準確上報。

二、負責單位印章的管理工作,確保出具的一切手續符合要求。

四、負責上級行政部門來文、來電、來函的資訊傳遞處理工作。

六、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按時上下班。

一、負責彙總各車間用料計劃,編制廠內用料、配件計劃。

三、負責員工勞保用品,個人工具的領取及統計工作。

三、負責全廠各種裝置、設施、系統的圖紙,資料的整理歸類。

四、負責全廠固定資產臺賬、低值易耗品臺賬的管理,更新工作。

五、負責機電裝置、各種保護裝置整定、儀表校驗工作。

六、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按時上下班。

一、負責材料配件物驗收入庫與發放,定期向領導彙報當月庫存收支情況。

二、嚴把“三關”:物資入庫關、倉貯儲存關和出庫支領關,做到各種相關手續齊全、準確、及時。

三、做好庫存物資的防盜、保養及質量標準化工作,按規定實現帳、卡、物一致。

四、強化節支降耗意識,努力學習業務知識,熟悉材料效能及使用的有關常識。

六、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按時上下班。

一、負責本班組生產系統的日常執行及維護工作,對班組工作全面負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分配工作任務,組織裝置、設施的巡檢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向廠值班幹部彙報。

五、負責本班組人員技術業務學習,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斷提高人員的技術業務素質和實際操作水平。

六、確保裝置各種保護裝置齊全、有效,促進文明生產,抓好消防工作。

七、搞好班組間配合,及時將員工的思想動態以及規程、制度的執行情況反饋給廠裡。

八、代表本班組參加各類安全事故追查及分析工作,組織制定防範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一、遵守勞動紀律,按規定著裝、持證上崗,上崗期間,不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負責汙水處理裝置的正常執行,不得出現誤操作,確保汙水處理達標。

三、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注意瞭解裝置執行情況,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值班幹部彙報。

四、按規程進行配藥、加藥,按規程對處理後的水進行消毒。

六、上崗人員要熟悉本廠消防系統的整體佈局和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並會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八、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裝置操作規程以及巡迴檢查制度,各種記錄的填寫要認真、仔細,不得出現塗改記錄現象。

一、維修工負責全廠各種機電裝置、設施的日常維護、檢修保養和故障的處理,以保證生產系統的正常執行。

二、加強裝置、設施的日常巡檢工作,要求每班至少全面巡檢一次,檢查裝置、設施的使用狀況,跑、冒、滴、漏情況,轉動部位潤滑情況,按照本廠巡檢制度要求,進行認真檢查,並做好巡檢記錄。

三、做好現場機電裝置的標準化工作和整定工作,做好裝置、設施的保養和防腐工作。

四、刻苦鑽研電氣、機械等專業知識,掌握裝置工作原理,系統工藝流程,做好使用裝置與備用裝置的調整工作,規範裝置、設施標識牌、甩包機牌、完好牌的懸掛工作。

五、經常與汙水處理工、水質檢驗工溝通,及時瞭解他們所反映的問題異常情況和故障,儘快加以處理。

六、搞好裝置、設施的衛生工作,定期打掃和擦洗,以延長裝置、設施的使用壽命,提高使用效率。

七、做好全廠消防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確保消防系統可隨時投入正常使用。

一、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按規定時間交接班。

三、根據操作規程,認真做好水質化驗工作,及時、正確、完整地填寫化驗記錄,字跡要清晰,嚴禁偽造資料,發現化驗資料異常時,及時向值班幹部彙報。

四、化驗操作完畢,及時清洗器具,保持化驗室清潔衛生,並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五、愛護化驗儀器和裝置,節約材料、注意安全操作。

六、做好各種化學試劑特別是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試劑的儲存、使用以及使用後廢液的正確處置工作,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汙水廠崗位職責制度共3篇

第2篇

一、化驗員的主要任務是完成厂部規定的化驗專案,及時正確地反映水質具體資料,為水處理工藝提供汙水處理的準確依據。

二、應熟悉本廠的汙水處理的工藝流程、工藝引數,精通各項化驗技術操作。

四、加強化學基礎知識學習和化驗基本技術的訓練。做到“四懂、四會”:即懂汙水處理的基本原理;懂化學基礎知識及相關化學試劑的理化特性;懂化驗專案的含義;懂一般電器使用知識。會正確使用各種化驗裝置;會熟練正確地化驗汙水處理廠需要的各種測試專案;會正確使用藥品,配製標準溶液;會排除干擾物質的影響。

五、必須正確及時有代表性地取樣,取樣瓶每天清洗,每週用洗液或洗衣粉清洗一次。

六、必須準確無誤地記錄各項化驗資料,認真做好崗位執行記錄及各種填報表,為生產執行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七、負責化驗資料的歸納、整理、分析工作。按時填寫技術報告,妥善保管化驗室的生產技術資料。

八、及時發現化驗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方法和建議。

九、熟悉各種測試方法,掌握各種儀器的操作規程,能熟悉使用各種儀器,熟悉各種工藝引數。

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規範,確保檢測資料的可靠準確。 十

一、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工作崗位,不擅自離崗,不竄崗。 十

二、做好化驗室的清潔工作,儀器要放整齊,玻璃器具清潔無油汙,室內衛生天天做,一週一次大掃除。

十三、化驗室的藥品、儀器要有人專門負責整理,貴重儀器與劇毒藥品要專人管理,建立專門領用和使用制度。

四、人員離開,應關好電源、水源,把室內全面檢查一遍後,方可離開。

第3篇

一、服從總經理的指揮,執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向總經理負責;

四、負責裝置維修計劃編制及組織實施、檢查,維護檢修計量器具;

六、完成公司下達的生產計劃,確保訂、定產品合同的履行;

七、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確保安全生產;

八、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抓好勞動防護管理、措施和計劃;

九、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確保工廠各部門和各類人員職責、許可權規範化;

十、做好生產統計核算基礎管理工作,原始記錄、臺賬、統計報表管理工作,確保統計核算規範化、統計資料的正確性;

十一、負責做好生產排程管理工作平衡用電、節約能源;

十二、抓好物料的損耗統計,必須做到“有因必補無因不批”的原則。 十

三、按時完成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廠長助理職責

一、協助廠長貫徹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並實施公司的制度制定,並對制度有效性向公司負責。

二、主持廠內各項會議召開製作孔明燈的原材料,安排作好會議記錄。

三、負責處理生產過程中與質量有關的問題,對最終質量負責;

四、有權對廠內與生產、安全、現場管理、人員等有關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對違反制度的行為視情況作出相應處罰決定。

五、對不合格品控制及糾正和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時行監督。

六、負責廠內人員考勤、人員招聘,廠內後勤等管理工作;

八、切實執行廠長提出的與生產有關的所有工作的完成; 車間主任崗位職責

二、負責本車間各個崗位人員的合理調配以保證生產的正常進行;

三、組織編寫車間各崗位操作程式,設計制訂生產記錄及各種表格;

五、規範車間內部所有有關生產管理、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

八、負責督查車間內部安全生產,防範安全隱患、進行安全教育。

九、對不服從管理的員工,及時向領導彙報,提出罰款或開除建議。

三、參與解決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問題和生產工藝改進;

四、依照產品檢驗標準,對各工序半成品、成品進行質量檢驗及追蹤;

五、對生產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提出解決方案;

七、負責檢查生產過程中的違規操作。 裝置操作工職責

一、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滿足生產需要,嚴禁違規操作;

二、每天班前對裝置進行一次全面巡視,發現隱患及時排除,自己解決不了的找技術人員協助解決維修,並做好記錄;

三、及時檢查裝置的執行情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提高裝置完好率;

一、熟悉各種裝置結構、技術性能和完好標準,能夠熟練地拆卸和組裝;

二、隨時掌握各種裝置的運轉情況,指導操作工合理維修和保養裝置,制止違規操作,搞好裝置的完好率;

四、在維修工作中要堅持修舊利廢,節約挖潛,妥善保管維修工具;

五、對於關鍵裝置要重點維護、保養,每天例行巡檢,檢查執行及時處理。 門衛崗位職責

一、嚴格執行公司員工進出廠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三、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來廠,門衛與辦公室聯絡登記後,方可進入;

四、上班時不幹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娛樂活動,更不能把門衛室當作娛樂場所。

五、物資出公司要一律憑出廠放行證明,並檢查物、證是否相符,憑證每天封存保管,於月底上交公司辦公室。

六、車輛出公司同樣憑放行證明,屬於公司的車輛要加強巡查。

七、發現出進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並立即報告廠辦公室處理。

八、夜間必須加強巡查,發現廠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於次日報告廠辦公室糾正。

九、熟悉公司環境,熟練掌握使用治安、消防報警電話和消防裝置。

十、做到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借故刁難,不以職謀私。 十

一、搞好門衛室周圍的環境衛生。 第二章 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1、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2、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3、安全管理之組織、指揮、監督由工廠設定專人負責。

4、組長以上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2、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3、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要熟練使用方法。

4、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每次下班前要觀查十分鐘,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5、裝置採購合同範本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有無損害。

6、電器裝置發生故障或增接電器裝置均應請示上級人員,後通知專門人員辦理。

7、發現起火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關閉電源或其他火源。救火時,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 a) 油類或電線失火,應用砂或地毯等物撲滅,切勿用水灌救。 b) 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滾,較易撲滅。

c) 如火焰封住出路口,應利用繩索或電線等物從視窗逃生。 d) 在火煙中搶救,應用溼手巾掩著口鼻。

1、現金、貴重物品及機要檔案,下班後應放置於安全櫥櫃中,指定專員負責保管。

2、夜間值勤的人員,應於規定時間在工廠內巡邏。

3、辦公室應於夜間加班人員離去後關閉門窗,並確實下鎖。

4、竊案發生後,應保護現場,報告公安機關偵察。

2、發生傷害時,應急將受傷者送勞工保險指定醫院治療。

3、工作地點的頂上可能落下傷人物體時,工作人員應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強烈腐蝕性的濃酸時,應使用安全的工具,避免與身體接觸。

6、使用電氣器材時,應注意絕緣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導電物體接近電源。

7、操作起重機時,應注意吊起物體底下及附近是否有人。

8、凡電器修理、更換保險絲檢查或其他有觸電之危險時必先關閉開關。

9、不得穿著鬆弛衣褲操作機器或走近操作中之機器。

10、工具應放置於工具箱中,工具箱應儘量放在地面。

11、遇停電時要立刻關閉總開關,送電時在開各開關之前,要先開總開關。

13、汽車、叉車、起重機其駕駛員必須為工廠指定人員,無照人員不得駕車,亦不得練習駕車。

14、特種作業的監督人員應隨時告知其屬下該項作業的特殊危險。

2、機械的清掃注油應在轉動停止後進行,但得特別許可時不在此限。

4、對於壓力計、溫度計等計器類要特別小心操作,並在其規定的示度範圍內使用。 車間管理制度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範圍包括工廠內所有在職、臨時用工人員;

2、工作時間只允許穿公司發放的絕緣膠鞋,不允許穿拖鞋、涼鞋、短褲、赤背,違者每次罰款10元。

3、裝置操作人員要做到裝置班前班後檢查清潔,違者罰款10元/人/次;

4、砂漿生產必須嚴格按照“量要準、材要淨”,攪拌要絕對均勻,生產日期要準確無誤,砂漿出庫要先發前期產成品以免過期,成品堆放要整齊、易出;如發生過期未發出,將處以50-200元罰款。

5、違反廠內規章制度或出現質量問題、安全事故者,免除當月獎金。

7、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情節嚴重者予以解僱。

8、外出補口車及補口人員要正確對待每個工地補口方案,做到外觀漂亮,質量優良,對甲方工作人員提出的要求儘量配合,無法配合的的友好協商,幫其出謀劃策,對自己及工友的人身安全操心。有危險及時找甲方人員給予排除後方可施工。帶去的隨用工具、原料做好防盜措施,如丟失照價賠償,如發現在外出施工中有損公司形象和浪費材料對代班組長罰款50元,下班嚴禁搭乘派出三輪車,嚴禁虛報出工及現場有意延時加班報工,一經落實罰款200元/人/次。

9、甲方開具整改及罰款通知,由其班組人員共同承擔,所用原材料費用由公司從班組人員本月工資中扣除,並處罰款50元/人;當日工作量名單要由當日甲方人員簽字,每日領量單時要把實際工作人員的姓名、電話問清楚,並填到的相應空格內。

10、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裝置,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違者每次罰款50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說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5元。

12、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30元。

13、員工要在下班前對工作區周圍環境進行清掃,裝置、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違者罰款10元,車間主任罰款20元。

14、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好車間大門,關閉裝置電源及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責任人罰款30元。

15、因產品質量問題與質檢人員爭吵,不服從領導處理決定,根據情況予以相應經濟處罰。

16、電工由於車間內用電裝置較多,應把電線埋地引用。電工應做到每週一次檢查漏電保護是否正常。電工應做到隨叫隨到不得拖延,影響生產;電工平時應在車間做巡迴檢查,不得到辦公室或者其它工區聊天,影響他人工作。

17、電氣焊操作時應對工作區內清潔,防火防漏電保護。氧氣切割時,氧氣、乙炔應分離5m。操作人員不可用帶油手套搬移氧氣瓶、乙炔瓶。其他工作人員在幫助移動時也一樣要做到上述規定,要做到每次開會必須強調,做到每個員工都要掌握。

18、車間主任負責監督落實氧氣瓶、乙炔瓶、液化汽瓶的使用,中午、下午及夜班下班時必須放到指定存放位置。

19、對於車間內的所有違章行為,廠內管理人員有權隨時做出糾正,屢次不改者,可視情況建議領導做出相應處罰。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2:00時,下午14時至18:00時。

1、因工作原因而不能打卡者,應在下一個工作日內填寫書面證明,主管簽字,交負責考勤人員。

2、員工逾規定時間到崗時間超過5分鐘視同遲到。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未到規定時間提前下班視同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視曠工半天。

1、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單,主管批准,假條交辦公室留存;

2、如有緊急事件無法請假的,應事先電話通知主管,報辦公室登記,並在上班後1個工作日內辦理補假手續;

3、辦公室人員不按規定請假無故不上班,以曠工處理。

4、月出勤天數不滿25天者不得享受當月獎金;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一、根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本制度: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分別給予50-200元獎勵:

1、對於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績的單位、班組和個人;

2、由於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採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裝置停產、主要裝置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為保證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專案,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單位、個人,公司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責任。

1、違反生產操作規程操作機器裝置,視情節處罰款10-200元/人/次;

2、違反用火、用電和違反裝置檢修規定的視情節罰:20-50元/人/次;

4、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規定著裝,扣罰10元/人/次;

5、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滅火器材、安全標誌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loo%;

6、各類事故隱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書》按期完成的,對車間主任扣罰50-200元/項;

7、發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單位領導100元/次;

8、凡因設計、安裝、檢修、採購質量等其它原因,造成停機、停產的,根據相關情節對責任領導及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罰;

1、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ooo元以下的責任者,給予通報批評,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50%,並扣罰廠長直接經濟損失的20%;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3ooo元(含3ooo元)以上元以下的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30-40%,並扣罰廠長直接經濟損失的20-30%;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元(含10ooo元)以上元以下的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20—30%,並扣罰廠長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

4、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元(含30ooo元)以上元以下的責任者,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的15—20%,並扣罰廠長直接經濟損失的10-15%;

5、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元(含50ooo元)以上的責任者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由於個人責任造成輕傷事故的,對事故責任者罰款100元/人/次,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醫療費用,並對廠長扣罰100-500元/人。

7、對造成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責任者處以5oo-1000元罰款,扣罰廠長500-2000元罰款。

四、凡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處以50-100元罰款,承擔相關損失,造成重大損失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1、對工作不負責任,因故發洩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2、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3、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裝置、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4、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5、對裝置長期失修,備用裝置起不到備用作用,帶病運轉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6、對發生事故後,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責任者;

7、對發生事故後,不認真吸取教訓,不採取措施致使事故重複發生的主要責任者。 檢驗管理制度

1、質檢員負責產品檢驗工作,獨立行使檢驗職權,對產品各項進行檢驗,禁止不合格產品或產品不經檢驗出廠。

2、每道工序半成品必須由質檢人員出具書面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成品出廠須開據合格檢驗報告方可出廠。

3、出廠檢驗指標如有一項不符合規定要求,不準出廠,應重新對此批產品抽取兩倍數量樣品進行復驗,以複驗結果為準,若仍存在不合格,則制定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4、檢驗包裝物是否完好無損,不得有髒汙和破損現象,有按不合格拒絕出廠。 倉庫管理制度 目的與範圍

為使公司的倉庫運作更加規範,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辦公用品庫、原材料庫、半成品庫、成品庫的管理。 貨品入庫

1、貨品到廠時應及時通知檢驗人員到倉庫辦理檢驗手續。

2、倉庫管理人員憑品質檢驗合格辦理入庫手續,凡經檢驗不合格,應通知供應商及主管領導辦理退貨。

3、由倉庫管理人員填寫“入庫單”,並在入庫單上簽名,辦理入庫手續。

4、貨品驗收後一段時間內若發現問題,保管員應立即通知採購員與供貨單位交涉,辦理退貨或索賠手續。 貨品保管與保養

1、根據不同類別、形狀、特點、用途分庫分割槽;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齊”,“四定位”擺放。三清:材料清、數量清、規格清;二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四定位:按區、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保管貨品應做到“十不”,即不鏽、不潮、不凍、不黴、不腐、不變質、不揮發、不漏、不爆、不混。

3、特別注意化工用料的化學反應。固化劑和促進劑直接距離不得少於15米;倉庫內的聚氨酯原料要做到密封嚴密,不使用不開封;倉庫內的氧氣、乙炔、液化氣要做到遠離易燃易爆的物品。

4、保溫管原料進廠要按規格、不同使用者等區分堆放,不同使用者的原料、成品要劃分明確,標牌準確,不同使用者產品不能相互混放;

1、倉管員發料時一律實行先進先出,先進庫的先發。

2、憑單印籤不符不全,批准手續不符、憑單字據不清或被塗改、未驗收入庫貨品不準出庫。

1、保管員應堅持實地盤點法,每月進行一次全面盤點;

2、盤點時發現盤盈或盤虧應重複一次,重新核實,並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意見或措施,做好記錄。

3、檢查安全防火設施和措施器材等,發現問題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彙報並採取防範措施。

4、盤點清查出的盤盈、盤虧物品,由報領導批准後,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5、保管員應建立賬冊,並按規定“會計制度”的要求做好賬務處理工作。

6、倉庫存貨要確保帳、卡、物三相符,貨品收支與結存要保持平衡。 工具管理制度 總則

1、目的:為規範公司各類工具的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式,以避免工具的浪費、超標領用及調任無交接等現象,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我公司員工所使用的辦公傢俱、操作工具、辦公用具、資訊工具的領用、退庫、交接、報廢等事項的管理。 工具使用及管理制度

1、工具的保管應該責任到人,確定工具保管責任人。責任人負責此工具的日常保管、正常損壞後換領等工作,並對工具的限期內損壞、遺失等負責。

2、領用人領用工具時,倉庫人員應登記填寫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並讓領用人簽字。

3、操作工具首次領用,必須是在領用標準範圍內;換領必須以舊換新。

4、以舊換新領用時,使用人用原舊工具到倉庫換領。倉庫人員在其工具卡上登出舊工具並簽名確認,同時登記新工具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

5、原工具丟失或在最低使用限期內損壞,使用人賠償後方可再重新領用。

6、離職退還。人員離職,在其填寫“離職單”的同時,由辦公室負責發給其“工具移交表”一份,部門負責人確定其工具是移交給接任人員還是退還倉庫並簽名。

7、倉庫保管員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或損壞,按上述賠償規定賠償。 工具的檢查與賠償

1、倉庫人員收回舊工具時必須認真檢查,如仍可用,請領用人繼續使用。如可修復,可聯絡相關專業人員修復。

2、如發現工具有未過最低使用期的損壞、遺失等影響操作的情況,應責其在一定時間內補齊工具。工具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原價賠償。

3、倉庫每半年整理一次庫房工具的清單,經倉庫負責人核實與廠長批准後,對缺損工具進行申請採購補齊。 門衛管理制度

一、凡出入本單位人員均須驗明身份,對來賓憑介紹人或證件填寫來客登記單後才允許入內;來賓離開時,填寫離開時間;

二、人員攜帶物品出門,須憑辦公室出具的出門證才予放行;

三、廠內車輛、人員在上班時間外出,門衛須過問並記錄出入時間;

六、門衛仔細盤查欲進入工廠的可疑人員,將其勸退;

七、對於拉運出廠的產品、半成品、及廠內人員外出攜帶的工具、物料等物品,需向門衛出具辦公室出門證,並仔細核對出廠物品清單或產品出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