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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公用經費管理使用制度5篇 節約流程,效益最大: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優化

本文旨在介紹學校公用經費管理使用制度,該制度旨在規範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通過建立科學的決策機制和嚴格的財務審批程式,確保公用經費的合理利用和精細管理。本制度將促進學校資源的優化配置,提升學校內部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實現教育資源的最優化利用。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使用制度5篇 節約流程,效益最大: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優化

第1篇

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20__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教計[20__]15號)和《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國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國小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裝置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裝置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稽核人、“四籤”後,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反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後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稽核,最後報教育局核准和財政局備案後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範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大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專案、科目,做到不重複、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並核准下達後,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督所轄各中國小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範使用,不得擠佔、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專案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採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行,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於教師獎金、福利(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於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執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範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裝置購置費、裝置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裝置、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採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裝置(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築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路資訊系統正常執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國小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範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採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佈,採用上牆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學校公用經費管理使用制度5篇 節約流程,效益最大:學校公用經費管理優化 第2張

第2篇

為進一步深化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加強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管理,規範公用經費支出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執行,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根據省教育廳、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的通知》(贛教財字〔20_〕59號)、省財政廳、教育廳《關於印發〈江西省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贛財教〔20_〕7號)以及市教育局、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贛市教規劃字〔20_〕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義務教育保障機制改革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實行以縣為主、“校財局管”的教育經費管理體制,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教育部門統一核算、管理、監督義務教育學校經費使用。

1、公用經費的組成。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是指保證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後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主要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生均公用經費,現行補助標準為國小500元/生·年,國中為700元/生·年;二是各義務教育學校的事業收入及其他收入。

2、公用經費的分配原則。依據上一學期核定的'在校學生人數和省財政資金下達情況分配各校。在開學時,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按公用經費總額的10%預撥學校,以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剩餘資金逐月報賬。在每學期結束時,依據學校的實際學生人數,同時兼顧不同規模學校運轉的實際情況,適當向偏遠山區、辦學條件薄弱的學校傾斜的原則與學校結算。

1、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5%安排。主要用於:上級主管部門、縣進修學校組織的學校管理人員及教職工的培訓,以及學校自行組織的校本級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等。對學校自行組織教師外出參加培訓講座、學習考察,將嚴格審批制度。對學校教師培訓計劃所列培訓內容、時間、地點、人數和費用進行認真稽核。嚴禁無實質性內容的培訓、學習考察,堅決杜絕借培訓之名進行公款旅遊的行為。

2、裝置購置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0%安排。用於課桌凳、圖書資料、教學儀器、音體美器材、師生所需生活設施等的購置,其中專項用於課桌凳購置的費用不得少於公用經費總額的5%。裝置購置必須嚴格按相關程式辦理:各學校必須根據可用資金,區分緩急,通過集體討論決定後,書面向縣教育局上報購置計劃批准執行。按規定應納入政府採購的裝置購置實行政府採購。

3、修繕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15%安排。用於校舍維修、校園文化美化建設、教學及生活裝置等的維修。各校應根據學校實際需要和資金總額,在開學一個月內經集體討論決定後向局校建辦和財統股報本學期維修維護及校園文化美化建設預算。國中、中心國小達5000元以上,村完小達2000元以上的單個專案,需報分管領導稽核後實施,專案預結算報局校建辦稽核。大型修繕專案按政府議事規則及有關程式實施。

4、招待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2%安排。各學校業務招待費支出必須堅持勤儉節約、從省從簡的原則,嚴格執行“八項規定”要求。對各類活動和迎接上級檢查確需招待的,原則上安排在學校食堂就餐。同時嚴格控制接待標準、接待範圍,堅持同城不吃請。

5、業務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5%安排。用於教育、教學業務與管理所需費用。如教學教研活動經費、教師學生各種競賽經費、文體活動經費等。

6、辦公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0%安排。用於支付印刷費、水電費(含學生飲水費)、郵電費、交通費、差旅費、會務費、資訊科技教育維護費、教師用教材、學生音體美活動及音體美教學費、學生實驗實習費、實驗耗材、專用材料費等。

7、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總額的3%安排。指除上述以外從公用經費中支出的費用外的其他費用。

1、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受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負責全縣義務教育學校的經費核算,建立健全教育經費管理制度,規範教育經費收支行為,統一實行學校財務預算管理,確保教育經費有效使用。

2、強化預決算編制執行。各學校要嚴格遵守《江西省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科學編制學校預算。中國小預算以校為基本編制單位,村小(教學點)納入其所隸屬的中心國小統一編制。學校必須在開學兩週內編制好經學校行政會、教職工會討論通過的本學期經費預算,並附預算編制說明一併報局批覆後執行。預算批覆後,原則上不作調整,因國家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確需調整的必須經學校行政會討論決定並通報教職工後,及時書面按程式報批,以嚴控經費支出的隨意性。調整幅度在5%以內(含5%)的,書面報縣局備案;10%以內(含10%)的,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15%以內(含15%)的,報局長審批;15%以上(不含15%)的,報局長辦公會研究批覆。同時,嚴格堅持“預算總額不突破”原則,單位預算調整後都加的,則應在其他小項中相應調減。

3、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中心國小以上學校要成立財務監督小組,實行民主理財,每月定期在公示欄中公開學校財務收支情況,接受教職工的監督。財務監督小組成員由1名副校長、1名中層幹部和3教師代表組成(副校長、中層幹部和教師代表由每年的教師代表大會產生),副校長為組長。學校財務每學期結束時還須向全體教職工集中公開公示一次。

4、嚴格把好“三關”,確保經費安全使用。一是嚴格把好預算執行關。二是嚴格把好發票稽核關。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要認真檢查學校票據相關專案填寫是否規範、完整,各項支出發票必須有經手人、證明(驗收)人,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後方可報賬,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三是嚴格把好經費支出關。對不符合公用經費開支範圍和標準的專案,中國小財務核算中心應拒絕報銷。

5、 完善財務制度。中國小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以校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中國小校各項收入應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設立“小金庫”,嚴禁賬外設賬,嚴禁公款私存。各鄉鎮中心國小不得以任何名義集中或調劑所屬村小及教學點的生均公用經費,不得變相從所屬學校經費中列支。中國小校食堂應當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在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下,實行單獨核算,定期公開賬務。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舉借債務或提供擔保。

6、規範收費行為。嚴格執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關於轉發省發改委、省教育廳t;關於規範我省中國小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的通知》(贛市價費字〔20_〕34號),堅持學生自願和非營利原則,向學生收取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即時發生即時收取,據實結算,嚴禁強制服務,或只收費不服務。義務教育學校除按省、市檔案規定允許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7、加強資產管理。完善資產的購置、驗收、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加強中國小校資產處置監管。中國小校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讓、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履行相關審批程式,嚴防國有資產流失。要建立健全校舍設施安全預警機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自然災害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安全。

8、強化監督檢查。中國小校應當依法接受主管部門和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校長應將每學期學校財務收支情況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並在校內公示,接受教職員工的監督。縣教育局每年開展一次義務教育經費管理使用內部審計,審計面不低於學校總數的30%。對離任的中國小校長進行校長離任審計,對未經縣局批准同意面發生的學校債務,由任內校長個人承擔。

四、本辦法適用於全縣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上述之條款如因上級出臺新的管理規定而有衝突的,則以上級新規定為準。

第3篇

為加強我園經費管理的綜合性、有效性、嚴肅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貫徹“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保證幼兒園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預演算法》和《會計法》的總體要求,結合我園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預算編制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要考慮幼兒園事業發展和建設的需要,堅持“收支兩條線”管理原則,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的原則,在確保人員工資和正常執行開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業的發展支出。

1、根據幼兒園總體發展目標和實際情況,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項費用開支的性質、用途和金額,使用的專項資金應按進度分年度提出計劃。

2、幼兒園根據本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提出的下年度事業經費支出預算,綜合考慮增減變動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預算建議數。

3、園長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預算方案,報幼兒園教代會通過。

幼兒園經費預算要根據財力實現的可能性,參照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並結合幼兒園事業發展需要進行編制。在編制時要根據情況制定各項經費的預算定額,使幼兒園經費預算有據可依,防止預算編制的隨意性,做到預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實際。幼兒園的收入及支出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預算。

1、預算的執行。預算執行包括收入預算的執行、支出預算的執行和預算平衡三個部分。在預算執行過程中,既要積極組織收入,確保各項收入及時足額入帳,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實現年度預算收支平衡。幼兒園的收入必須全部入帳,納入幼兒園預算統一管理,絕對不允許私設“小金庫”。

2、預算的調整。為保證幼兒園預算的良好執行,維護預算的嚴肅性,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說明具體原因,報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再作調整。

1、固定資產購置必須列入年度支出預算方可安排購置。購置固定資產需專人管理,符合政府採購條件的按政府採購流程規範操作,實施採購,需自行採購的,貨比三家、綜合考察。

2、預算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預算一經批准,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並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3、幼兒園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幼兒園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

第4篇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後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後勤分管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准後,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後校長經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准的範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櫃”。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於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彙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並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借支,並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髮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彙報收支結餘情況,定期向教師公佈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第5篇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著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為出、收支平衡。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a) 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裝置和主要專案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稽核。

c) 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專案,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1、 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稽核批准的專案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4、物資採購人員為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裝置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a)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稽核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 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 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檔案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 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1、 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核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稽核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幫助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為,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