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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實用3篇 性問題的思考和探討

本文探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實用性問題。隨著城鎮化程序的加快,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日益成為農民與政府之間重要的權益保障和經濟利益分配方式。本文將從實際情況出發,解析如何有效地執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確保農民的權益得到保障。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實用3篇 性問題的思考和探討

第1篇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甲方將位於 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臵(即四至)為 :東至 ;南至;西至;北至 ;大小為 , 長約米,寬約 米 。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日 至 年月 日止,年租金為元整。

1、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

用,在乙方不違約的情況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乙方正常經營。如有違反,

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2、甲方應保證在承租期內使用權明晰,應積極支援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如有侵佔或損害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等法律責任。

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自主經營,乙方從事合法經營不受甲方限制和干擾。

2、乙方有權在租賃土地進行投資建房,並有權使用周邊的用電、取水及道路。

3、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臵地塊。

六、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國家對該地內的植物、設施補償由乙方享受),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實用3篇 性問題的思考和探討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縣罕井鎮

村面積 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 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 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的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乙方所建設、種植的地上物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承包期間,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及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對承包土地有獨立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並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2.本合同轉包後,甲乙雙方仍應按照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和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但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變更或解除的除外。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發生變更,並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亦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彼此的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築物、林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進行處理。在合同期滿後90日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如因甲方違約,須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部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土地承包費。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土地承包費。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期內以何種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均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費為人民幣 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築物、樹木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

甲方願意將以家庭承包經營所具有經營管理使用權的土地租賃給乙方,從事農業種植生產經營。其位於________鄉_______村______組的________畝(詳見下表)

土地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合同期內第一個五年(第一年到第五年)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期內第二個五年(第六年到第十年)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同期內從第三個五年(第十一年到合同結束)每畝每年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合同簽訂後5個月之內支付第一年租金__________元,從合同期第二年開始,以後每年的租金均在春節後一個月內支付完成。

1、甲方有權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益,並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從乙方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制止乙方損壞租賃±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流轉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4、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並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資環境和社會治安環境,並提供必要的便利的水利灌溉條件,使乙方能正常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產品收益權。

3、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應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4、流轉期間土地被國家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且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

6.乙方有權無償利用村組內的水源、道路等公共設施。乙方有權得到甲方村組的供電,電費按成本價計付。

(4) 乙方經營狀況顯著惡化,有證據表明合同將無法履行的;

(6) 合同期內,如因國家及政府農業基礎設施佔用或徵用該士地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 荒蕪土地,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

(3) 逾期交納土地租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支付的:

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______元賠償。

1、本合同訂立後,乙方對土地進行再流轉,需經得甲方書面同意。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流轉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擁有優先權;若不繼續流轉的,乙方對土地進行投入提高地力的,及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流轉土地生產的,由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流轉土地生產的,不得拆除,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當事人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