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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5篇 《保障員工安全,共建平安工作環境——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公司為防止火災事故而制定的一份規章制度,要求每位員工嚴格遵守。其目的是強化員工對消防安全的認識,提高消防意識,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保障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5篇 《保障員工安全,共建平安工作環境——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1篇

為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各部門、各單位消防安全目標職責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發展和建設“平安xx”、“和諧xx”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鎮政府與各村簽訂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標職責書。

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認真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全面開展消防隱患排查,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災隱患,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同時,依法督促各部門和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職責制,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由鎮政府統一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參與,構成合力,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派出所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九小場所”異常是人員比較集中的中小旅館、城鄉結合部人員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質的中小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派出所要抓好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無主管部門單位的消防工作;安監所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和督促,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教育辦負責各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工作;鄉村辦負責建築工地及農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負責集貿市場的'消防工作;旅遊部門負責旅遊景區飯店的消防工作;衛生部門負責各類醫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負責福利院及民政部門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廣電、電力、通訊等各系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本行業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各辦事處具體負責監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體負責村域內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的範圍是,在我鎮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重點整治以下五類火災隱患:

1、自動消防設施方面:建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擅自停用自動消防設施,消防聯動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2、常用滅火設施器材方面:室內外消火栓數量、壓力不足,室內消火栓配件不全,滅火器數量、型號達不到標準等問題。

3、安全疏散設施方面: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佔用,安全出口鎖閉、常閉式防火門常開,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缺少或損壞,在公共區域外窗安裝鐵柵欄等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等問題。

4、區域方面: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鎮政府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單位年終考核和幹部考評資料。對於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將嚴格追究行政職責和法律職責;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鎮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5篇 《保障員工安全,共建平安工作環境——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程》要求,根據公司“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和“安全第一”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為保障員工宿舍消防安全,明確員工宿舍消防安全責任,泛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與本單位宿舍員工簽訂本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遵守國家、地方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規程》要求,在本單位安委會領導下,落實公司“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安全第一”的消防工作方針。

二、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放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三、禁止在宿舍吸菸、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或蚊香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禁止攜帶、儲存易燃、易爆、有毒及具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害公共安全及衛生的危險物品。

五、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不拆卸改裝宿舍內原有的電器裝置,如有損壞及時報修。除電腦、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不得使用任何大功率電器。

六、禁止拆卸水暖裝置、電器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如有損壞需及時報修。

七、禁止將電器、插座等帶電體放於床上,或與可燃物連線。禁止在電線、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懸掛衣物。

九、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空調、電腦等所有電器裝置電源。

十、如因員工本人過失行為導致或引發火災的,視實際情況由分公司安委會處理或報公司安委會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政府或司法機關處置,以及賠償損失。

十一、本責任書將作為績效考核和職務評定的重要依據。

第3篇

為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各部門、各單位消防安全目標責任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發展和建設“平安xx”、“和諧xx”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鎮政府與各村簽訂二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認真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全面開展消防隱患排查,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災隱患,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同時,依法督促各部門和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由鎮政府統一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參與,形成合力,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派出所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九小場所”特別是人員比較集中的中小旅館、城鄉結合部人員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質的中小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派出所要抓好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無主管部門單位的消防工作;安監所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和督促,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教育辦負責各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工作;鄉村辦負責建築工地及農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負責集貿市場的消防工作;旅遊部門負責旅遊景區飯店的消防工作;衛生部門負責各類醫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負責福利院及民政部門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廣電、電力、通訊等各系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本行業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各辦事處具體負責監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體負責村域內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的範圍是,在我鎮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重點整治以下五類火災隱患:

1、自動消防設施方面:建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擅自停用自動消防設施,消防聯動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2、常用滅火設施器材方面:室內外消火栓數量、壓力不足,室內消火栓配件不全,滅火器數量、型號達不到標準等問題。

3、安全疏散設施方面: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佔用,安全出口鎖閉、常閉式防火門常開,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缺少或損壞,在公共區域外窗安裝鐵柵欄等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等問題。

4、區域方面: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鎮政府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單位年終考核和幹部考評內容。對於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將嚴格追究行政責任和法律責任;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鎮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第4篇

一、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裝置、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戶)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准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戶)家裡發生火災,(如家裡沒有人,聯絡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位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洩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菸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視窗、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1、不得在家裡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為了確保公司生產和消防安全,杜絕隱患存在,本人自願依據公司的各類消防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安全操作規程,自覺約束和規範自己的行為,積極履行自己的安全責任,謹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火種(火機、火柴、煙花爆竹)和香菸進入生產區域,一經公司查實,本人願意無條件接受公司無薪解僱處理;

2、若不配合或阻擾保安按公司規定正常檢查,將視同攜帶火種,一經公司查實無理阻撓的`,本人願意無條件接受公司無薪解僱處理;

3、遵守各類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指使、不鼓動、不教唆他人違章作業。

4、保護安裝裝置、設施、裝置,保護各種安全標識,如有損壞,本人願意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5、積極參加安全教肓培訓,接受安全考核,如因安全考核不合格,本人願意接受公司的再培重新考核、調崗、降職、降薪處理。

以上安全責任本人已經看過並熟知,且願意無條件遵守,如有違反,本人願意接受公司按以上規定處理,如因不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安全事故,本人將承擔一切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和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