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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合集5篇 "保障生命安全,共建消防文明——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合集"

本文收集了多個公司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旨在提升員工消防安全意識,防範火災事故發生。責任書內容全面、條理清晰,可供公司參考修改使用,提高員工對消防安全的重視程度,確保企業的安全生產。

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合集5篇

第1篇

為了做好本專案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證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專案部正常施工秩序,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按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北京市消防條例》以及《安全管理規程》的有關規定,特制定《專案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如下:

1、對於各類防火器械的配備佈置和要求,及時提出合理意見,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2、根據專案部制定的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消防管理規定,對本專案部的'消防工作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參加專案部安全消防檢查,經常檢查施工現場、宿舍、食堂、倉庫等地的安全防火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4、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明火作業情況,督促嚴格執行用火審批制度,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制止和糾正。

5、發現火災隱患,通知立即整改,同時有權暫停施工,待消除火災隱患後,再進行施工。

6、協助相關部門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考核。

7、發生火災時,及時報火警“119”,並立即向專案部領導彙報,協助專案負責人組織指揮滅火,把專案部各方面損失降到最低。

8、在遇有重要會議、重大節日、重要活動期間,堅決執行上級單位的指示要求,保證重要會議、重大節日、重要活動的順利進行,認真排查各種消防安全隱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9、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認真遵守國家政策、法令。認真遵守專案部的各項管理制度。保證工程建設按時、保質順利進行,認真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措施,確保專案部消防安全。

員工消防安全責任書合集5篇

第2篇

為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實各部門、各單位消防安全目標職責制,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安全,為我鎮經濟發展和建設“平安xx”、“和諧xx”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鎮政府與各村簽訂20xx年度消防安全目標職責書。

履行消防工作職責,認真落實各項消防法律、法規,深入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全面普查與分類整治相結合,組織集中排查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全面開展消防隱患排查,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集中整治消除火災隱患,努力做到火災隱患“不增新量、減少存量”。同時,依法督促各部門和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工作職責制,打擊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查處假冒偽劣消防產品,切實改善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的發生。

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負其責”的原則,由鎮政府統一組織,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積極參與,構成合力,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派出所負責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九小場所”異常是人員比較集中的中小旅館、城鄉結合部人員密集具有“三合一”性質的中小加工企業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時派出所要抓好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無主管部門單位的消防工作;安監所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和督促,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教育辦負責各學校、幼兒園的消防工作;鄉村辦負責建築工地及農民工宿舍的消防工作;工商所負責集貿市場的消防工作;旅遊部門負責旅遊景區飯店的消防工作;衛生部門負責各類醫院的`消防工作;民政所負責福利院及民政部門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消防工作;廣電、電力、通訊等各系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本行業所屬單位的消防工作;各辦事處具體負責監督各行政村的消防工作;各行政村具體負責村域內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隱患排查的範圍是,在我鎮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重點整治以下五類火災隱患:

1、自動消防設施方面:建築火災自動報警、自動滅火和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缺少、損壞,擅自停用自動消防設施,消防聯動裝置不能正常使用,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等問題。

2、常用滅火設施器材方面:室內外消火栓數量、壓力不足,室內消火栓配件不全,滅火器數量、型號達不到標準等問題。

3、安全疏散設施方面: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佔用,安全出口鎖閉、常閉式防火門常開,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缺少或損壞,在公共區域外窗安裝鐵柵欄等影響人員安全疏散等問題。

4、區域方面:成片毗連市場群或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築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級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消防水源缺乏等問題。

鎮政府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各單位年終考核和幹部考評資料。對於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將嚴格追究行政職責和法律職責;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鎮政府予以表彰獎勵。

第3篇

為了確保公司生產和消防安全,杜絕隱患存在,本人自願依據公司的各類消防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類安全操作規程,自覺約束和規範自己的行為,積極履行自己的安全責任,謹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火種(火機、火柴、煙花爆竹)和香菸進入生產區域,一經公司查實,本人願意無條件接受公司無薪解僱處理;

2、若不配合或阻擾保安按公司規定正常檢查,將視同攜帶火種,一經公司查實無理阻撓的',本人願意無條件接受公司無薪解僱處理;

3、遵守各類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指使、不鼓動、不教唆他人違章作業。

4、保護安裝裝置、設施、裝置,保護各種安全標識,如有損壞,本人願意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5、積極參加安全教肓培訓,接受安全考核,如因安全考核不合格,本人願意接受公司的再培重新考核、調崗、降職、降薪處理。

以上安全責任本人已經看過並熟知,且願意無條件遵守,如有違反,本人願意接受公司按以上規定處理,如因不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安全事故,本人將承擔一切賠償及相關法律責任和後果。

第4篇

一、建立本單位以防火責任人為領導,全體使用人共同參與的消防安全小組,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條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物業服務中心公佈的旨在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通知。

二、堅決執行xx小區及消防部門安全防火有關規定,認真落實防火措施,配備必學的消防裝置、器材。

三、防火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員樹立防火意識,使用完電器、燃氣用具後開關(閥門)要關閉。

四、房屋使用人員應經常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警發生後逃生、自救技能的學習,使業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圖和消防通道。

五、定期對本房屋內部消防工作進行檢查總結,並主動配合有關消防監督機關和物業服務中心對本消防工作的檢查監督。

六、有義務參加和發動房屋使用人員參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中心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七、組織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災發生時應服從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八、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機關調查火災原因。

九、業主(住戶)未經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批准不得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因業主(住戶)未經批准私自拆卸、除錯、關閉、封閉消防閥門造成的後果及損失由業主(住戶)承擔,並追究其相關責任。

十、業主(住戶)須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對消防管道、閥門的使用、維修保養等方面的工作,並積極配合消防演習、演練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一旦業主(住戶)家裡發生火災,(如家裡沒有人,聯絡不上的情況下,根據小區消防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允許救火人員破門、窗或採取其他措施進入室內組織滅火。(因救火帶來的損失由業主(住戶)自行承擔)。

十二、業主(住戶)積極配合物業服務中心和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檢查。

3、電源線必須穿套保護,不可擅自亂拉、亂搭電線。

4、不能擅自改裝煤氣管道,不能把煤氣管埋入牆內,禁止用木櫃封住等。

6、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水溢位熄滅爐火,導致煤氣洩露。更不允許不關閉爐火外出。

7、住在樓上的業主(住戶),嚴禁將菸頭和點過煙的火柴梗隨手從視窗、陽臺扔出,以防掉到樓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災。

9、點燃的蚊香或香爐不要靠近蚊帳、窗簾、床褥等可燃物,應放在不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切忌把點燃的蚊香放在紙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離開房屋時應將蚊香、香爐熄滅。

11、不得在家裡儲存和使用煤氣罐及易燃、易爆、劇毒和其它違禁物品。

12、愛護小區的消防設施,不佔用消防通道,發現有人損壞消防設施或佔用消防通道,應及時制止和告知物業服務中心。

十四、提高自我防範意識,對物業服務中心的消防安全宣傳要認真閱讀和建議物業服務中心加強有關方面的宣傳,主動參加人身、財產保險,以減少損失。

十五、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防火安全責任人所應有的權利、義務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為保證本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如發現有違上述條款造成火險或存在火災隱患等情況,物業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責任人的責任並上報消防主管部門,由消防主管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該房屋更換業主時為止,業主中間更換責任人則另行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更換責任人未重新簽定責任書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承擔當然責任人責任。

十六、經甲乙雙方同意,本責任書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責任書的簽字頁及樣本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深圳市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景,制定本規定,望各分部和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進取支援,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深圳市創奇鑫實業有限公司安全部負責協調,公司各部門的都設有義務消防員。

二、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各自所屬範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義務:

(一)制定並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二)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進行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

(四)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指定專人維護管理,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五)按規定設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證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六)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定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七)按照各自所屬範圍的劃定和設定停車泊位停放車輛,不得佔用、堵塞消防車通道。

(八)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景。

(九)火災撲滅後,及時保護現場,理解事故調查並如實供給火災事故情景。未經公安消防機構許可,不得進入、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五、各部門負責管理消防栓與水泵接合器,定期檢查,堅持良好狀態。

七、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要定人、定時、定措施,組織制訂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公安消防機構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並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查清火災原因。

八、嚴禁經營和貯存煙花、爆竹、炸藥、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九、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定,嚴禁超負荷使用電器,以免發生事故。

十、各部門進行室內裝修時,必須向安全部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動工。室內裝修、裝飾應當使用不燃、難燃的材料。使用安裝電氣裝置和線路時,必須向工程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嚴格執行有關電氣安裝標準,貼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嚴禁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十一、需要進行燒焊等動火作業的,應向安全部提出申請。經批准後,在安全員的監護下,持有明火操作證的人員方可作業。夜間嚴禁施工,異常是嚴禁動用明火。

十二、各部門新建和擴建的專案,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並向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申報,經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對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批准後,方可營業。

十三、發現火警,應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撥打火警電話119。如火情較大,迅速離開經營場所;如火情較小,立即用手提滅火器滅火。

十四、根據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景處以罰款:

(二)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定影響疏散的障礙物,封閉安全出口,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十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停業,並視情景處以懲罰:

(二)室內裝修、裝修所用材料不貼合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的規定。

(四)燒焊、用火、用電作業時,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實。

(五)經營和貯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以及各類劇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

十六、擅自改變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資料要求進行整改的,責令停業整改,處消防安全職責人罰款,由此而導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七、各部門的安全負責人,必須服從公安消防機構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對刁難、辱罵或暴力等手段妨礙消防安全監督人員工作的有關人員,根據情景,處罰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十八、各部門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見、見議等,可到公司的安全部投訴和見議。

二十、本職責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