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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7篇 保衛校園安全:學校消防責任書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是學校管理層對校園消防安全重要性的明確承諾和責任倡導。它旨在明確學校領導對學生和教職工安全的高度重視,確保校園消防設施的執行和管理,提升全體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切實維護學校消防安全穩定,創造良好的學習與工作環境。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7篇 保衛校園安全:學校消防責任書

第1篇

為了進一步做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學校與各位班主任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1.學校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成立由校長負總責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落實消防工作領導責任。

2.學校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每年學校要對教師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每學期都要對消防設施進行安檢,每學期要進行至少兩次消防安全疏散演練。

3.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要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管好本部門的電,不胡拉亂接,不超負荷使用或不關電源。要教育老師在辦公區內禁使明火,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各室負責人對本室的消防安全負責。

4.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班級每學期要至少進行2次消防主題班會。

班級每年要積極參與學校開展的“五個一”活動,即:

上一堂消防課;舉行一次演講或徵文比賽;組織參觀一次消防隊站;觀摩一次消防滅火演戲或舉辦一次消防運動會;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指導學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和逃生自救技能。班級每學期都要向學校上交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資料,以作為學校考核班級的'依據之一。

5.各位教工都應遵守學校制定的火災處理和救援預案,執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提高防火災的警惕性和在發生火災時的逃生自救和救護學生的能力。

6.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裝置,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使消防安全救援工作真正做到召之即來,戰之能勝。對不參與學校進行的消防培訓,不會使消防器材的,不得參與學校任何先進的評比。

7.後勤人員要保證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確保滅火器材齊備、完好、有效。要定期組織消防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8.學校任何工作人員,都應視學校消防安全如生命。任何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者,學校都將追究相應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書7篇 保衛校園安全:學校消防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為切實落實消防安全工作,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給學校教育教學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學校與各室簽訂此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對於有隱患的火源、電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時報告或排除。

二、對消防器材、設施要加強管理和維修,若有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三、各處室負責人,要當好兼職消防安全員,切實把防火工作放在心上,常抓不懈,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下班時要注意關好飲水機、電視、電腦、空調、多媒體等。

五、冬季取暖和寒暑假期間,要特別注意火災事故的發生,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六、總務處要利用黑板報、標語、集會等形式宣傳消防常識,並管理好消防工作檔案。負責對全校消防工作的定期檢查評比,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七、誰分管的.部門如果發生火災,要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誰造成火災,誰就要賠償一切損失”的規定。情節嚴重的還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對於發現火災苗頭及時撲滅者,根據情況可獎勵100―500元。對於在火災中奮力撲救,挽回重大損失者,可獎勵500―1000元。

此件一式二份,校檔案室存一份,部(室、組)負責人一份。

第3篇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中心學校與學區校長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為提高中心學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二、各學區校校長要自覺接受中心學校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針對各室各場地的特點對學生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和各類規章制度。學校法人代表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全部責任,並制定相關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四、每天下班前應有各班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功能室管理人員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五、各種用電裝置、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執行,嚴禁裝置、儀器帶病作業;

六、安裝和修理用電裝置、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中心校批准;

七、未經中心校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以防火災;

八、對臨時有用火要求的,須報中心校批准,在有一定防範措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

九、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必須提前向中心校申報備案。不經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十、做好防雷擊工作,定期檢測避雷設施系統,確保設施完好。

十一、積極開展各類安全檢查和自查活動,一般部位每週檢查一次,重點部門日檢查一次,關鍵部位日檢查兩次,及時彙報和分析檢查情況,整改隱患不遺餘力,並做好相關記錄備查。

十二、學校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十三、學校要組織教師瞭解並掌握消防器材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十四、改造、裝修,凡涉及變動原用電、用水線路及管道,或新安裝線路的,應事先向中心校申請,並提供改造、裝修的線路佈置圖,以備日後檢查、維修;

十五、凡違反本規定而引起火災或其它事故,由肇事學校校長或肇事人負全部刑事責任及經濟損失.

第4篇

為了確保我校的消防安全工作順利進行,打造和諧穩定的平安校園,落實我校各年級、各重點部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保障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特簽訂此責任書。

1、加強學習《消防法》,提高消防意識。嚴格執行學校相關規章制度,並按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各人的職責範圍分別是自己的工作、分管區域和辦公室。嚴格考核,獎懲兌現,並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位教工均為學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的責任人,特別是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工作,時時處處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保證學生不玩火,不動電,不到危險的地方、隨手關閉用電裝置。讓學生都能掌握消防安全知識。

3、嚴禁在辦公室、教室亂拉電線,不用電爐和熱水器。嚴禁在柴房、圖書室等危險地方抽菸、用明火。嚴禁用電裝置周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學生自行開關電暖器和電視機。

4、各部室、各辦公室及各班主任每週對所管轄範圍進行一次安全消防檢查,發現線路、電器有漏電等消防安全隱患,要及時彙報學校領導,力求及時處理。

5、對於學校配備的消防設施、裝置,各教職工必須掌握使用要領,操作規程確保發生火災時人人都能參與消防安全救援工作。責任區內的人員必須聽從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的指揮,在發生事故時,應合理安排疏散學生、報案(火警119)、向學校報告,及滅火各項工作同時進行。保護學生是重點,及時地把學生帶到安全地帶,努力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5篇

為了加強食堂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確甲、乙雙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地方有關消防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有義務對乙方所有員工進行一次上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使乙方員工熟悉食堂消防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掌握簡單的滅火常識;

2、甲方負責在乙方區域內配置相應數量的消防器材,並定期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3、甲方的'保衛處和相關部門有權經常對乙方場所進行消防檢查。發現有違章、違規現象和行為以及有火災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和停業整頓。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乙方的各經營班組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義務教育自己的員工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2、乙方有義務確保自己經營區域內所有消防裝置設施和器材的完好,嚴禁私自動用消防設施;

3、乙方在未經許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使用電爐、電燙鬥、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嚴禁亂拉、私接電線;

4、嚴禁在經營區域內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明火裝置;

5、乙方必須保持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嚴禁在走廊、樓梯等出口部位堆放雜物;

6、嚴禁在食堂內動用明火(包括焚燒廢紙等可燃物)。確因經營需要,必須填寫“動用明火審批表”報校監管辦公室批准,在指定地點、時間內並落實防範措施後,方準動火;

凡因乙方未履行本責任書規定的內容,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和不服從甲方消防

管理的,按情節輕重每次從當月的營業額中扣罰50—500元;情節較重的予以清退。因乙方違反消防法規,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刑律依法報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6篇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的飲食安全工作,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全面健康成長,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和學校的財產安全,學校與學生餐廳經營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為提高我校對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視,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1、食堂負責人要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意識,積極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和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食堂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

2、食堂經營人要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加強消防安全防範知識的宣傳,切實提高食堂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能力,要做到人人都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

3、食堂工作人員要愛護學校消防設施,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保障食堂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並做到定期檢查、維護。發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4、食堂工作人員要高度重視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以免造成火災。

5、食堂工作人員要經常進行用電安全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請電工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6、操作間要正確掌握使用沼氣、液化氣的方法,注意

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負責人、食堂經營負責人、學校主管領導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7篇

為加強和規範學院各食堂消防安全管理,保障食堂、學院財產及師生的生命安全,有效的預防火災,排除火災隱患,結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制定本責任書,並由學院後勤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採取相應的措施實施監督、指導,學院食堂內承包檔口的主要負責人(以下簡稱乙方)為食堂內檔口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食堂內檔口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甲方對食堂的防火安全具有指導,監管責任,並具有協助乙方整改安全隱患的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有關消防防火法律、法規及其他防火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的防火安全管理規定或要求,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建立和完善防火檢查安全措施,配置足夠的消防設施,加強員工消防意識,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3、嚴禁擅自裝修改變食堂內檔口,裝飾裝修須書面申請,並提交裝飾裝修材料及電氣線路及配件合格證明檔案給甲方審批,經核准後方能施工,其裝飾裝修改變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相關要求。

4、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擅自改裝線路,確要改動,應上報甲方,批准後方可改裝。

5、食堂排油煙機及電氣線路、燃氣灶具存在油汙,應根據學院相關要求定期徹底清理。

6、食堂內禁止吸菸,燃氣房內禁止存放可燃易燃物等其他雜物,做好通風。食堂檔口內可燃易燃物,應每天清理。

7、食堂內爐灶周圍禁止存放任何可燃易燃物,爐灶等發熱灶具如靠近易燃物應保持0。5米的'安全距離或設定相應的防護措施。

8、液化氣罐必須立式使用,嚴禁臥放、倒立、強制性加壓、加溫。氣瓶減壓閥後嚴禁接有三通。

9、液化氣罐必須使用經國家專業機構檢驗合格的氣罐,液化氣、天然氣皮管必須使用專業卡箍進行固定。

10、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循先點火後開氣的原則。點火必須使用點火棒,禁止使用筷子、紙殼等易燃物點火。

11、嚴格遵守液化氣罐、天然氣使用規定。使用後,立即關閉閥門。每天在營業結束後巡查閥門關閉情況,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12、食堂電源線路必須穿管或保護槽盒敷設,電源開關必須加裝保護盒。要求線路接頭必須連線牢固,線頭不能裸露。嚴禁電源線路沿天然氣管道鋪設。每天在營業結束後切斷電源,檢查無誤後方可離開。

13、油炸食品時,油鍋油量不得超過鍋的三分之一,必須專人看管,不得中途離開,要配備有專用滅火毯隨手可取,做到萬無一失。

15、食堂檔口內配置滅火器應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嚴禁出現無壓力、無鉛封、噴管斷裂堵塞、藥劑過期現象,滅火器應每年進行維修保養並更換藥劑一次。要熟知滅火器的使用常識及操作方法且放置地點。

16、嚴禁佔用、堵塞、遮掩、挪用、損毀、破壞及非因救滅火險而動用食堂內學院配備的一切消防設施、器材。

18、食堂倉庫應當禁止帶入火種。存放物品要做到“五距”(即牆距、柱樑距、堆距、垛距、燈距)

19、禁止在餐廳內使用帶有明火裝置,如酒精膏、酒精塊、木炭等。

二、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和各級公安消防機關的檢查、監督和工作指導,積極協助甲方及各級公安消防機關開展各項消防安全工作。

三、乙方違反上述管理規定及甲方對乙方檢查查出不足或存在不安全隱患,要立即整改。並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直至1000至20xx元現金罰款;對因違反上述管理規定引發事故者,學院將追究乙方責任,嚴重的交由上級部門或司法機關處理。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