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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責任與安全: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在建設平安城市的過程中,治安、消防安全責任的履行至關重要。《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是一份權威的檔案,旨在明確各級單位及個人在維護治安、消防安全方面的責任和義務。本文將從法律依據、責任要求等方面對該主題進行簡要介紹。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責任與安全: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有關檔案精神,為切實加強園區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進一步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控制各類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特簽訂本責任書,以資遵守。

一、乙方應成立消防安全領導機構,設專職安全員,有制度、有措施、有督促、有檢查地做好消防安全及相關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就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乙方需對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並選派一名責任心強、經專門培訓的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督察工作,把火災隱患杜絕在發生之前,保證園區和企業的消防安全。

二、乙方積極配合甲方及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三、乙方企業內部禁止生產、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對不按國家相關規定申報及管理者,一切責任及後果自負。

四、禁止亂拉、亂接和改動電源線路,確因科研、辦公、商業需要改動線路的企業應報甲方物業管理部同意後方能執行。

五、因科研、辦公、商業需要進行裝修,應報政府相關部門和甲方物業管理部批准後進行,並服從甲方物業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如涉及消防設施改動需報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同意後方能執行。如擅自裝修,甲方有許可權期拆除。裝修材料應按國家《消防法》的相關規定採用。

六、禁止在消防栓和配電箱周圍堆放一切物品,禁止阻礙消防通

七、乙方企業內部應根據生產產品性質和場地面積大小,配備足夠不同類別的滅火器,預防緊急情況發生。

八、乙方企業如安裝防盜門,必須採取相應的應急管理措施,包括人員疏散和保證並配合救援的順利進行。

九、乙方年終應對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獎懲分明,找出差距,增添措施,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更高的水平,資料報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存檔。

十、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責任與安全: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了加強和規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預防治安案件和火災的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治安管理條例》及建設公司有關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規定,結合太鋼工程現場的實際情況,為確保施工期間不發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災事故。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施工、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管理原則。特制定本責任書。雙方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此責任書。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履行本責任書中的所有內容。

甲方:中冶天工太鋼工程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進入太鋼現場及場外鋼結構製作場等。從事拆除工程、土建工程、安裝、除錯、運輸等專案的所有單位和人員。

第二條:責任劃分:責任區為本工程專案所涉及的施工現場及區域。

1. 負責將甲方有關治安防範等方面規章制度向乙方傳達。

2. 負責監督乙方建立工程專案治安保衛機構,配備專(兼)職保衛人員、制度和組織實施現場治安消防規章制度,對工程專案中發生的治安案件的責任人和人員實施再教育。

3. 負責組織施工現場的治安防範拉網檢查,及時向乙方指出並督促整改治安隱患。對不符合甲方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

4. 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管理、交通管理、民爆管理、要害部位管理及貴重物品防範管理。對乙方夜間治安巡查制度,現場看護制度和治安防範工作的監督檢查。

5. 負責施工期間的人員,車輛、物品的稽核及協調,監督、檢查各施工單位的落實情況。

6. 負責對施工單位及個人因違反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件)、案件的查處。

1. 負責對本單位施工人員的治安防範培訓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增強防範意識。

2. 負責督促所屬人員在進入現場後,嚴格執行甲方的治安防範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並組織好本單位職責區域施工現場的治安防範檢查,制定相應的治安安全措施。組織經常性的治安、消防安全檢查,積極整改治安隱患。在治安隱患未消除之前,應多制定和落實有效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3.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治安防範管理制度。負責工程建設、裝置安裝、除錯、拆除過程中的治安安全和借鑑巡查等工作。

4. 施工中的重點部位、貴重儀器、裝置、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列入重點管理範圍。單位派專人進行值班守衛,對需要進入重點部位的人員要持證上崗,嚴格登記,嚴禁無證及閒雜人員進入。

5. 對工程建設中的關鍵環節,關鍵工序,關鍵節點,關鍵裝置應派足夠的監護人員進行監護,防止破壞事件、人員傷亡和其他事故的發生。

6. 工程建設中的各種裝置、備品、原材料、尤其貴重物品、物件等、要實行定置定位管理,必須派專人24小時值班守衛,防止丟失被盜。

7. 施工機械和機具、儀器、儀表要妥善保管,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以防被盜。

8. 對施工人員,外包隊伍進行稽核,必須嚴格遵守專案部的有關規定,嚴禁僱傭“三無人員”。

9. 負責對所屬分公司,外包隊伍的治安防範教育和治安防範責任書的再行簽訂,並責成專人管理。

10. 對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後,應按屬地、屬物、屬人原則,在保護好現場同時,迅速報專案部保衛組,不得隱瞞案件,同時配合對各類案件和事故的調查、查處。由於治安防範工作的重大疏漏及由此造成嚴重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11. 負責對所屬單位、外包隊伍人員、車輛、施工物資進行管理。

1. 甲方為履行職責,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有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 乙方在施工中違反甲方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甲方有權按照建設公司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系列考核:

(1) 因不認真履行施工現場治安啊、消防安全防範職責,導致施工想唱器具丟失、被盜發生治安、刑事、消防案件的,對案發施工單位給予價值相同的`經濟處罰,並對有關責任人處以5000——10000元罰款。

(2) 施工單位機具、料具、工具等物品的現場臨時存放點必須安排專人夜間看守。對看護值班人員睡崗、脫崗、擅離職守的,查處一次,對看守值班人員以200元以下罰款,並對物主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對屢次違反規定的,對看護值班人員責成換崗,對責任單位處以罰款500——1000元。

(3) 各單位施工隊伍僱傭“三無”人員的,對僱傭單位處以1000——3000元罰款。對“三無”人員予以清退。

(4)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持有所在單位辦理的(太鋼)出入證(卡)必須與本人相符。違反者沒收(太鋼)出入證(卡),對本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並接受專案部保衛組審查。

(5) 施工現場發生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的對主要責任單位給予3000元以下罰款,對此要責任單位視情節予以處罰。屬外圍外僱隊伍的,對主要責任方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並逐出施工區域,構成案件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6) 未經專案部批准在施工現場拾撿廢舊金屬、物品的,對組織單位處以5000——10000元罰款,對個人處以500以下罰款並逐退。

(7) 工程進度期間被列入要害部位管理的,由該部位施工單位負責並加強管理,因存在隱患被保衛部門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通知書逾期不改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對施工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

(8) 施工現場動用消防設施須經保衛部門批准,擅自動用的,對其單位處以500元以下罰款。

(9) 各單位施工現場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擅自動火的,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

(10) 個施工單位必須遵守中冶天工建設有限公司及專案部治安、消防有關法規制度。對監察部門人員下達整改通知不予整改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因此造成後果的對有關領導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照建設公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1) 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不服從專案部保衛人員,執勤人員指揮、管理的,對單位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駕駛員給予200元以下罰款。

(12) 因施工建設需要佔道、破路的,無相應標誌的,對其單位處以500——20xx元罰款,對責任人員予以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造成後果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3. 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刑事、治安案件和消防事故或施工中存在重大治安隱患拒不整改的行為,甲方保衛部門有權提出建議,有甲方財務部門扣除乙方合同款中5000——10000元的違約金,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巨大的,建議停止合同,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條:本責任書自雙方專案部第一責任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3篇

為落實房屋租賃雙方治安消防安全責任,確保承租方的人身、財產安全和租賃房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事件”的原則,租賃房屋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與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

第一條:乙方為承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自覺遵守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增強防範意識,重視防火、防盜以及其他治安、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條:乙方中途更換責任人,需另行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乙方更換責任人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未重新簽訂《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的,由前任責任人承擔責任。

第三條:甲方有權對出租房屋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

第四條: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記憶體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在進出口以及非租用空間等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亂搭亂建,不得危及房屋安全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得阻礙消防通道。

第五條:乙方入住人員不得存放、攜帶、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槍械等物品。如有發現,甲方有權收繳並及時上報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條:乙方對出租房的取暖、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要注意取暖、做飯燃煤安全,防止發生火災和煤氣中毒;要注意用電安全,嚴防觸電和各類電器火災。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不得使用生活電爐;人員離開出租房屋時要關閉電器電源,停電時應切斷電源開關;發現供電系統過熱、有異味、冒煙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並及時報告甲方。

第七條:乙方應加強防盜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發生治安案件,乙方應保護好現場,並報告公安部門處理。

第八條: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出租房屋現狀。確實需要改變的,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規定,並接受甲方的消防檢查,杜絕火災等隱患發生。

第九條:因乙方未全面履行治安消防責任(包括過失、故意等)所引發的火災及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擔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對甲方的.經營及名譽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支付相當於房租價格一倍以內的違約金,並承擔精神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條:本責任書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補充;協商不成的,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責任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