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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和解協議書錦集4篇 和解協議書精選:化解矛盾,重塑和諧

這是一份有關和解協議書的錦集,收錄了各種各樣的和解協議書,包括法律訴訟、商業爭端、家庭矛盾等各個領域。這些協議書涵蓋了和解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條款,旨在給人們提供有效的和解方案和思路。

有關和解協議書錦集4篇 和解協議書精選:化解矛盾,重塑和諧

第1篇

乙方(賠償權利人):身份證號:150429199007262520 委託代理人:

因廣告牌導致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上可能由設計人、施工人以及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甲方賠付的責任已經包含廣告牌所有人及管理人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相關方”)應承擔的責任。故甲方積極履行賠付義務後,將不涉及相關方的任何法律責任。

20xx年10月18日20時許,乙方步行途經北京市豐臺區木樨園橋東南曦大廈c座門口時,因遭遇大風天氣,被臵於樓頂的由甲方製作安裝並維護的廣告牌砸傷(具體傷情以醫院診斷報告為準)。乙方受傷後,甲方積極履行救助義務,立即將乙方送至北京天壇醫院及積水潭醫院住院治療。前期甲方已積極支付乙方住院治療等費用如下:1、住院費:65018.64元(住院發票);2、10月19日付醫雜費:

4000元(簽收);3、11月7日付醫雜費:2500元 (×××簽收);4、11月23日付醫雜費:4000元( 簽收);5、12月2日付醫雜費:7000元( 簽收);7、10月26日--11月16日付護工費、飯費合計1990元 (醫院收據)。以上合計:人民幣84508.64元(上述費用已涵蓋上述費用已涵蓋醫療費、治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費用)。

20xx年11月19日病情穩定後出院。現甲乙雙方就賠償相關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由甲方按北京華夏物證鑑定中心司法鑑定意見書中確定乙方八級傷殘規定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賠償。

二、甲乙雙方均同意一次性處理該事件。甲方同意在支付乙方前期費用的基礎上,再一次性支付乙方人身損害賠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醫療費(包括後續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康復費用、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壹拾伍萬圓(¥:15萬元)人民幣。

三、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其在就醫期間發生的所有原始單據、鑑定意見書及相關材料。

四、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2日內,將前述賠償款項打入乙方提供卡號的銀行卡內,乙方在確認收到款項後,為乙方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條。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在實際收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款後,乙方就自己遭受的人身損害無權再向甲方及相關方提出任何賠償要求,甲乙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六、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在實際收到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賠償款後,乙方同意不再以本協議第二條項下所列費用專案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甲方及相關方以訴訟或仲裁方式主張民事賠償或其他補充賠償責任,乙方同意不再追究甲方以及相關方的任何其他法律責任。

七、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向乙方支付賠償款壹拾伍萬圓人民幣後,甲方以及相關方與乙方有關該事件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係終結。

八、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協議的法律含義,並且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委託代理人各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有關和解協議書錦集4篇 和解協議書精選:化解矛盾,重塑和諧 第2張

第2篇

申請人:___,男,漢族,19___年6月7日出生,住___省___縣___鎮___村___號,系死者___之子。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___與被申請人勞動關係一案,就相關賠償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___於20xx年7月3日在___省___市___路___鎮___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

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___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___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_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

第3篇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地址:_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董事長。被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地址:_______市______區_____路_____號;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總經理

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_______市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於20xx年6月25日在被申請人所在地簽訂一份《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由申請人將其生產的“_______牌”白酒供給被申請人經銷。申請人售給被申請人“______牌”白酒每件價格為160元人民幣,全上供貨不得少於500件。產品質量由申請人負責。第一次供貨時間是20xx年6月30日,數量為100件。被申請人於20xx年7月15日付清第一次供貨價款的60%以後,申請人應於收到貨款的10天內供應第二批白酒,交貨地點為被申請人所在地_____路_______號的______倉庫。合同還約定,合同簽訂後一週內由被申請人付定金2萬元人民幣。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協商不能解決時,由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20xx年3月25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申請人向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依法組成仲裁庭進行了審理,並主持了調解。申請人和被申請人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自願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二、被申請人退還未售出的“______牌”白酒110件,由被申請人負責送到申請人所在地的_______倉庫。運輸中的風險由被申請人承擔。

三、申請人收到被申請人2萬元人民幣的定金,由申請人返還1萬元人民幣,其餘部分充抵申請人的貨款和其他費用。依此結算,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得以清結。

四、本案的仲裁費和財產保全費共4000元人民幣已由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20xx元人民幣,被申請人負擔部分從申請人應返還給被申請人1萬元人民幣中扣除。扣除扣的8000元人民幣由申請人在驗收被申請人退還“_______牌”白酒的當日以現金方式支付。

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當事人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由被申請人送仲裁庭一份。申請人在本協議書生效後的三日內撤回仲裁申請。

申請人:_____市____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理人:田________申請人:_______市______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

第4篇

鑑於患者**曾於*年*月*日至*年*月*日在甲方處住院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願通過協商解決;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的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三條甲方同意於本協議生效後*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以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已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並公證)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