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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七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書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本站和大家分享的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七篇的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閱。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七篇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與乙方____原於_________日簽訂的龐莊村新型農村社群建設合同,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於_________日予以解除,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乙方提前撤出施工現場,本著坦誠真摯、相互理解、及時快速解決問題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結算、撤場協議:

  一、經雙方核實,截止目前乙方共完成工程總價款萬元,詳見附表1完成工程量清單。

  二、經雙方對上述費用進行核算統計,截止______日甲方應付乙方款項共計___萬元,該款項已充分考慮乙方因工程施工、生活建設、工程變更、誤工損失、違約補償等各種費用,對此乙方無任何異議,乙方不再提出其他費用要求。

  三、專案施工過程中甲方已累計支付乙方各項款項計___萬元(含代付工程料款萬元),詳見附表2已支付費用清單。現甲方尚欠乙方款項計___萬元。本協議簽字之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欠款___萬元,至此欠款全部付清,雙方再無任何債權債務關係,甲方不承擔一切與乙方及乙方所屬人員的糾紛。

  四、合同解除後免除乙方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

  五、合同解除後,乙方應於3日內退出工程現場並移交甲方所提供的工具及生活用品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滯留,否則應承擔拖延費__________/日。

  六、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2

  甲方(出租方):代春梅

  乙方(承租方):吳燦林

  甲、乙雙方就 20xx19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20xx21日至20xx21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40000(大寫:肆萬元整 )

  2、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乙方支付甲方一個月房租作違約金1660元(大寫:壹仟陸佰陸拾元整)

  三、合同解除後,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傢俱等物品。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3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莫秀英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20xx103日購買的朝暉國際公寓501號和503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中國銀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29.66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60.90萬元退還給中國銀行桂林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伍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七、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之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碼:

  20xxXXX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簽訂的《 租賃合同》(下稱合同)的解除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遵守。

  一、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下事實: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收取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乙方經甲方允許,已實際對承租房屋進行了裝飾、裝修和改造,並支出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

  3、乙方承租後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價值人民幣 元(大寫: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繳納的'水、電、煤氣等費用人民幣 元(大寫: )。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尚欠水、電費用 元。

  三、乙方裝飾、裝修及改造費用與欠付甲方租金、欠繳水、電費相互折抵(或折抵後甲方/乙方須向對方另外給付人民幣 元)。

  四、合同解除後,乙方所有的可移動物品歸屬乙方;租賃房屋內固定物及裝修部分歸屬甲方。本條約定的可移動物品具體是指:桌椅、電腦、傢俱等物品。

  五、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遷出租賃房屋。乙方按約遷出租賃房屋後 日內,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履約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並以銀行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帳號見合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5

  甲方:

  乙方: 性別: 部門及崗位: 通訊地址:

  因甲方承包經營合同到期,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提前三十日與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定於__________________日起雙方解除於__________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二、經雙方核對,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為_____個月,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收入為人民幣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

  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及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 個月的月平均收入作為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_(大寫 元)

  四、乙方應按照甲方相關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關離職手續辦理完畢,甲方將於_________日內將上述款項結算支付給乙方。

  五、甲、乙雙方在協議簽訂後,即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並確保無任何勞動經濟糾紛,雙方應嚴格遵守約定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違約。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6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解除位於號鋪,甲、乙雙方原於 20xx 年 月日簽訂的 房地產租賃合同,同意該合同於 年月 日予以解除。並就解除租賃合同,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簽字生效後乙方在 2 天內將鋪位退回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原租金兩倍即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需交清租金、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退租時原有水、電等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鋪內設施和原裝修,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原租賃合同屬乙方原因單方違約,甲方沒收合同保證金、營運管理費保證金、水電費等所有保證金。

  五、乙方必需自行到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登出手續。

  六、乙方退租給他人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燬所籤《 房地產租賃合同》正本。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協議和解除協議書通用範文7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 ________條 第________款 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________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一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