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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相關申請書6篇 "案例解析:勞動仲裁申請書範本與技巧"

勞動仲裁相關申請書是勞動糾紛解決的重要法律工具,用於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解決勞動糾紛。申請書包含了申請人個人資訊、勞動糾紛事實、理由和請求等要素,具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本文將為讀者介紹勞動仲裁相關申請書的基本內容和撰寫要點,助力勞動者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同時,實現公正公平的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相關申請書6篇

第1篇

申訴人:___,女,19__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___號。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613。8元;

3、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11974。45元;

5、由被申訴人連帶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申訴人於20__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並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分別於20__年3月和20__年3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於20__年3月19日到期。20__年12月,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___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於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係,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後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20__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申訴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勞動仲裁相關申請書6篇

第2篇

1、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40234.80元。

2、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資25%的補償金10068.70元。

3、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12084元。

4、依法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70元及所欠差額工資25%的補償金17.50元。

20--年2月23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20--年2月26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合同約定勞動期限至20--年2月22日終止,其中20--年2月23日至20--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崗位,實行標準工時制度,20--年3月6日至今申請人擔任現場排程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每天工作12小時。

20--年8月15日至20--年3月5日申請人擔任實驗員期間,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時,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在申請人的強烈要求下,被申請人於20--年3月6日調換申請人工作崗位,轉為現場排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但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一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制度,嚴重違反勞動法的規定,總工作時間遠遠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且不支付加班工資,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20--年-月-日被申請人違反法律規定與申請人解除勞動,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應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標準二倍賠償金。

基於以上事實,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法律規定,並給申請人工作、生活造成嚴重影響,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申訴,請依法裁決。

第3篇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因國際海上貨物運輸滯期費糾紛,根據______合同的仲裁條款,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向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由於被申請人已負債累累,入不敷出,特申請仲裁保全,要求凍結______工業進出口貿易公司通過中國銀行______分行支付給被申請人的貨款人民幣50萬元。

申請人提供人民幣50萬元的擔保。如因申請人的錯誤,致使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受到損失。

第4篇

1、裁令自20__年6月28日至開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

2、裁令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辦各種法定保險種類(即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業、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由雙方按法律規定比例承擔,並由被申請人代扣代繳。

3、裁令被申請人支付從20__年6月28日至20__年6月1日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每月的二倍工資共人民幣142092.27元(按廣西20__年廣西人身損害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類賠償標準計算,即年收入36835元,以下皆按該標準計算),以及工傷期間工資36835元,共計:178945.27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的醫療費共161970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22200元,生活護理費18417.5元,交通食宿費3500元,共計:206087.5元。

5、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殘疾器具費110000元,後續治療費250000萬元,精神撫慰金100000元。共計:46000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2878.75元,另外,在申請人享受工傷待遇期間,被申請人仍應按月支付申請人傷殘津貼為本人月工資的90%,即2762.63元每月。

從20__年6月28日開始,申請人的表哥帶著申請人一齊到__x承包的“____國稅局住宅小區工地”和“____大學城工程工地”工地工作,申請人的職務是電工。由於__x是將工程掛靠被申請人名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詳見證據二)於20__年6月1日,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從高處摔下來,頭部被嚴重摔傷,當場昏迷不醒,表哥____立即將申請人送去祟左市人民醫院救治,由表哥向醫生陳述事故有關情景。經該院多次ct、超聲檢查,造成申請人左側額顳項部硬膜很多血腫並腦疝構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積血等。在該院進行開臚手術後,申請人的傷情並未得到很有效治療。後又陸續到北海合浦中醫院、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北海市人民醫院、南寧市江濱醫院治療,花費醫療費共161970元(絕大多數由表哥及__x等墊付),但申請人仍沒有被治癒(詳見證據三)後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北海市殘疾人聯合會、北海市海城區殘疾人聯合會的認定,申請人構成言語、肢體壹級傷殘的嚴重後果(詳見證據四),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時刻需要家人的照顧,變成無民事行為本事人。

由於申請人失去了基本的語言本事和以前的記憶力。所以,今仍無法將具體的事故發生過程陳述。在表哥向醫院的陳述中:申請人喝酒到凌晨四五點,爬上樹摘芒果摔下所致。可是,表哥卻一方面既不帶家人到工地瞭解情景,也不允許讓家人與其他工人接觸,致使申請人一家至今完全被矇在鼓裡;而另一方面卻又為申請人的治療墊付絕大多數的鉅額醫療費用。所以,從種.種跡象證明,表哥所述並非事實真相。因為申請人工作職務是電工,24小時隨時有任務,平時沒有酗酒的惡習。更何況5月31日是星期天,6月1日是星期一還要正常上班工作,申請人不可能喝酒那麼晚。顯然,表哥是刻意隱瞞了事實真相。

綜上所述,申請人正值幹事業、談感情的黃金年齡,卻因工受傷而造成終身一級殘疾的嚴重後果,申請人一生的幸福將所以而葬送。同時,也給申請人與家人帶來無限的痛苦,這種痛苦將永遠無法消除抹去。申請人的家庭也所以,不僅僅把家裡所有的積畜都花光,還借出一大筆債,並且申請人日後還要面臨巨大的生活困難。申請人系因工受傷,應享受工傷待遇。申請人多次要求__x和表哥__x承擔職責,但均被拒絕。所以,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特具狀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懇請貴委裁定支援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第5篇

被申請人:陸,漢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路。

1、請求依法撤銷 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14號仲裁裁決書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陸)在申請人(上海建築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請人於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仲裁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簽勞動合同,不屬於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1、仲裁裁決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1、2月份未發放的1000元為剋扣工資錯誤。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為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為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崗,並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的,是合理、合法的。

20xx年1月,被申請人陸立堅出勤天數為12.69天其應發工資為1668.03元,但當月陸立堅領取工資為20xx.37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為11.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彙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為12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後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並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後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並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三、經核實20xx年工資發放情況,被申請人陸明知自己沒有全勤工作,卻多領取工資卻故意隱瞞,不予退回公司。其中20xx年1、3、4、5、6、9、10、11、12月均未過到全勤工作,卻以全勤領取工資,20xx年共計多領取工資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領工資841.34元。上述款項,5355.69元,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退回申請人。

綜上,申請人認為, 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第6篇

申請人:王x,女,漢族,__年10月29日生,住址:__省__市,電話:

被申請人:____x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陳__ 地址:__x市長安區東二環,電話: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__x年12月起__x年2月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各項社會保險。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的11月至2月份工資共計7000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付的雙倍工資共計21400元整。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20__元整。

申請人與__x年12月27日應聘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職位為會計,試用期一個月,x__年1月27日經公司實際負責人董x__意轉正,並註明轉正後工資為前三個月1800/月,其後工資為20x__月,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支付,每月月末發上個月工資。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未為申請人繳納相關社會保險。

申請人入職後工作兢兢業業,獲得了公司肯定,但在__x年下半年由於未能及時回收工程款造成公司財務緊張等原因,被申請人從11月份開始拖欠申請人工資,申請人於是在__x年初提出辭職,在向公司負責人董__提出辭職並討要工資時均被其以公司沒錢、若辭職需等招到新的會計後辦理完交接等等理由拖延,故申請人又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到__x年2月底,現被申請人財務狀況改善但仍未惡意拖欠申請人的工資。

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應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賠償申請人自入職第二個月起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同時,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也是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申請人因被申請人原因提出辭職,亦符合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法律規定。因此申請人請求貴委依法支援相關請求,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