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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6篇

申請書6.05K

申請書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要明確表達出自己申請的理由,在現在社會大家對申請書都比較熟悉,下面是本站小編為您分享的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6篇,感謝您的參閱。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6篇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篇1

請求事項:

1、 要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包括400元手機補貼在內工資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341.40元;

3、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期間加班工資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申請人超過一個月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的工資2758.64元;

5、 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 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以上共計人民幣29564.2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女士於__年7月17日進入被申請人公司,任國際貿易部經理職位。雙方口頭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月工資15,000元,手機通訊補貼為500元/月。由於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未依法支付加班費等,__年8月20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並根據公司要求辦理了交接公司檔案、電子文件等相關手續離開公司。截至今日,被申請人除支付申請人__年7月28日至__年8月5日工資4,500元、100元手機通訊補貼[d3]外,尚未支付其在公司工作期間(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的工資報酬及手機補貼,並且公司一直未依法與【】女士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未支付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申請人提出請求理由如下:

1、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申請人已經按公司要求辦理工作交接,雙方已經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所以被申請人應當為申請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申請人於__年7月17日到崗開始工作,月工資為15,000元,按照被申請人公司規定每月5日支付上月工資,__年8月5日,被申請人支付了申請人__年7月28日至8月5日的工資4500元,但截至今日,被申請人一直拖欠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按照雙方約定月工資15,000元,每月21.75個工作日為標準,申請人日工資為689.66元,__年7月18日、7月19日和__年8月6日至8月20日共計13個工作日工資合計8965.58元,另外,根據雙方的約定,被申請人應當每月支付申請人手機通訊補貼500元,但截止今日,被申請人仍然拖欠申請人手機費通訊補貼400元。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資包括通訊補貼在內總額為9365.58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2241.40元。

3、累計平時加班為36.5小時,休息日加班為一天。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申請人為每天8小時工作制,每月21.75個工作日,月工資15,000元,則申請人的小時工資為86.21元,所以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加班費為6099.32元及25%額外經濟補償金1524.83元。

4、申請人__年7月17日到崗,被申請人應該在__年8月16日前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是截止__年8月20日,雙方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被申請人也沒有向申請人提出及簽訂任何書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按雙倍工資標準另外支付__年8月17日至8月20日(計4個工作日)工資2758.64元。

5、根據法律法規,被申請人應當依法為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是被申請人沒有依法為申請人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所以申請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解除勞動合同按北京市平均工資三倍計算的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4983元及50%額外經濟賠償金2491.5元。

6、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公司應該依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任何單位不得少繳、不繳、拒繳。所以,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按照申請人工資標準為其繳納__年7月17日至__年8月20日的各項社會保險。

此致

敬禮!

申請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篇2

申請人:,男,年月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_______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__年__月__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__年__月__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__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琅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於__年__月__日認定為工傷,__年__月__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__年__月__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__年__月直至現在__年__月__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於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30日)由於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_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_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_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篇3

申請人:張xx,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號,身份證號碼:43x5211xxxx2xxx。

代理人:姚xx北京中銀(xx)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xxxx機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經濟技術開發區xx號,電話:xx31—x4xxxxxx

聯絡人:劉xx聯絡電話:13xxx31xxxx

法定代表人:羅xx職務:總經理

申請事項:

一、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因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x234元(自2xxx年x月至2xxx年3月止)。

二、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金3xxx元。

三、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加班工資共計xx26元。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自2xxx年x月至2xxx年3月的社會保險。

事實與理由:

xxx年x月,申請人應聘進入被申請人質檢部擔任質檢員一職,雙方約定基本工資為16xx元。進入公司後,申請人即要求與公司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的負責人讓申請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時間再籤為由推脫,之後申請人多次要求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請人工作期間,被申請人不僅安排申請人從事本職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時間嚴重超過法定標準,法定節假日加班也未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至今未給申請人辦理任何社會保險,2xxx年2月,申請人因其親屬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後事,便向被申請人請假一個月,但假期結束,申請人回去繼續上班時,卻被告知工作崗位已滿,並拒絕為申請人安排其他崗位,此後,被申請人始終未給予正面答覆,被申請人的行為已構成變相辭退申請人。

綜上,被申請人已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之規定,特依法提起勞動仲裁,請予支援!

此致

xx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xx

xxx年三月十九日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篇4

申訴人:__,女,1980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漢市漢陽區__號。

第一被訴人:武漢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__

法定代表人:__

第二被訴人:武漢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__街

法定代表人:__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與第一被訴人之間的勞動合同;

2、由兩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11613.8元;

3、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加班費及其賠償金11974.45元;

4、由被訴人連帶向申訴人支付違約金3000元;

5、由被申訴人連帶為申訴人補辦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

6、仲裁費用由被訴人連帶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於20__年進入第一被訴人處工作並與其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20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滿後雙方分別於20__年3月和20__年3月又續簽了為期3年的合同,合同於20__年3月19日到期。20__年12月,申訴人被第一被訴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漢__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仍於第一被訴人保持勞動合同關係,申訴人在被申訴人處先後從事精漿、配漿、dcs操作員、行政文員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間,被申訴人違反合同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經常要求申訴人在節假日加班加點卻不按照國家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工資;申訴人從事危害身體健康的工作,被申訴人從沒按照合同的約定定期對申訴人進行健康檢查,也不為申訴人辦理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申訴人作為育齡婦女,被申訴人也不給其辦理生育保險,繳納保險費;合同期間,被申訴人還多次擅自調低申訴人的工資標準。20__年3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申訴人口頭通知申訴人,讓申訴人不要再來上班。

為維護申訴人合法權益,申訴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請求,請勞動爭議仲裁委依法裁決。

此致

武漢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

20__年__月__日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篇5

申請人:__x,男,漢族,1__x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x市__x區__x路__x號。

聯絡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x路__x號。

電話:__x。

法定代表人:__x職務:__x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__元(月平均工資26__元__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年6月至__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中: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__.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x.5x元;2休息日加班費24__3.__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_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1__5年1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

__年12月2x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__元,每日工作x小時、每週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週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__年6月至_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x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x時1x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x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

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4x元(__年x月1日雙方協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4x元)為基數計算,__年6月至__年6月間,

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__.34元(x4x元/21.x5__1.5倍__3個小時__4周__12個月__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__3.__元(x4x元/21.x5__2倍__x個小時__3天__12個月__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

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x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於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瞭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由於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x(簽名)

年月日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申請書篇6

被申請人:

住址: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__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並於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_年12月25日起至20__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後,由於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於20__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並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_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於20__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援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__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影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