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熱點 > 其他文案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8篇 精細化學實驗室管理手冊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是指為保障實驗室人員的健康和實驗室環境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程式。制度針對實驗室使用、裝置維護和安全措施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旨在提高實驗室工作效率,防範事故發生。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8篇 精細化學實驗室管理手冊

第1篇

1、實驗室儀器裝置要專人負責,領取和管理,定期檢查,每學期全面清查核對,始終做到帳、物、卡相符。

2、實驗人員對物品的計劃,購置、管理、使用和回收,要建立嚴格職責制度,做到驗收嚴肅認真,帳目公開透明。

3、自行採購的儀囂、材料和藥品,要選取質優價廉的產品,統籌思考效能要求和價格。

5、對於貴重、稀缺、易燃易爆、劇毒腐蝕、麻醉及放射性物品、要專人專櫃,精確計量,嚴格審批,防止一切事故發生。

6、儀器按件管理,儀器和藥品分開存放,要定室定櫥,每櫥掛有儀器編號、名稱、數量。

9、儀器的報損,儀器按損壞應做好登記,做好報損.銷帳工作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1、每學期要有實驗計劃表,分組實驗要提前一週做準備、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做準備,以防造成實驗室工作被動,節約學生的上課。

2、教師演示實驗和學生分組實驗要事先做一遍,以便使教學效果更佳。

3、分組實驗準備好,學生在教師的協調下儘快做完,不至於影響藥品的質量,減少浪費,以便實驗室及時清理,準備下面實驗。

4、老師安排學生實驗,期望嚴格要求學生按照實驗室規章制度進行,讓學生牢記各項規章制度,以防意外事故的發生,配合實驗員管理好實驗室。

5、學生做實驗之前,老師應提醒學生檢查桌面上的儀器、藥品是否完好,如有缺少或損壞,要及時報告老師,及時增添,提醒學生藥品限量。

6、老師在每學期開始前將學生分組實驗位置固定,並將學生分組名單貼在實驗室牆上。

7、教師做完演示實驗後藥品要及時送還實驗室,以防藥品外流造成事故,儀器要簡單清洗防止鏽蝕。

9、學生分組實驗要求學生藥品限量,能夠養成學生節約的良好習慣,有利於自身的健康。

10、實驗結束後督促學生整理桌面,將藥品和儀器按指定位置放好,個性是酸鹼及容易在桌上染上顏色的藥品放在藍色盒子內,保護檯面使實驗室整潔。

實驗室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管好用好實驗室,充分發揮實驗室作用,是提高教學質量的'必要保證。實驗(管理)員的主要職責是:

1、充分用好現有的儀器裝置,在條件允許的狀況下協助教師製作教具。用心主動的創造條件,開設適合教學要求的新實驗,並及時向有關教師介紹新儀器,共同研究使用方法。

2、用心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開展課外學科活動,幫忙學生更好的提高學習水平,培養學生的動手潛力

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百科。安排好各年級實驗活動的時間、資料、物件,做到有計劃,有準備的進行。

3、建立健全儀器、藥品、裝置的帳目。要有入帳、報廢、出借、領用、賠償等制度,每學期應進行實物清點,及時增添補全。教具、儀器應放在固定位置,持續整潔,定期檢查維修,力爭延長使用壽命。對有毒有害、易燃易暴物品要個性加強

4、經常鑽研有關實驗課的教材,熟悉實驗和管理水平。

1、易燃、易爆、劇毒、強氧化劑等危險品按規定存放在指定地點。

3、對易燃、易爆、劇毒藥品取用時要嚴格控制用量,取用要有記錄。

5、危險品使用完後,廢液做到及時處理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

6、危險品倉庫的藥品要經常通風,防止因高溫發生意外。

五、化學實驗室物品擺放條例及注意事項、

1、鐵架臺放在靠水池邊,在鐵架臺的臺板上放酒精燈,實驗完畢後將鐵圈擰緊,在上面放石棉網,在石棉網上放火柴。

2、在鐵架臺旁依次擺放藥品和儀器,將其排成一行,若太擠可將藥品放一行,儀器放一行。

(3)單質由非金屬單質到金屬單質,金屬單質按金屬順序擺放。

(4)化合物按鹽酸鹽、硫酸鹽、硝酸鹽、碳酸鹽、其他。

4、進入實驗室按教室座位坐好,不要大聲喧譁,持續實驗室安靜

5、檢查儀器,如有損壞及時報告老師,更換儀器,開啟排氣孔化學實驗室規章制度百科。

6、實驗過程中留意操作,個性是容易在實驗桌上留下汙漬的藥品,如不留意應及時清洗掉,如kmno4、fe3+。

7、不要將帶火心的火柴或木條直接放在桌上,應放在石棉網上。

8、不要亂扔廢紙、飲料罐、實驗完成後,應將垃圾扔至紙簍,不能扔進抽屜或水池裡。

9、實驗完成後整理桌面,清洗試管,擦乾桌子,將凳子放在桌子下面,關掉排氣孔。

化學實驗室管理制度8篇 精細化學實驗室管理手冊 第2張

第2篇

1、實驗室管理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防盜、防火、防爆、防水、防毒、安全用電和保障實驗安全等工作。我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實行崗位責任制,專室專管,各室負責人要經常檢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實驗室安全檢查員全面負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每週一次)檢查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2、做好防盜工作:各室負責人要加強防衛,經常檢查,各實驗室的鑰匙有專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備或轉借他人,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儀器藥品室,室內無人時立即關好門窗。發生盜竊案件時,保護好現場,及時向領導報告。

3、注意防火、防爆、防毒,嚴格執行《實驗室危險品管理規定》,建立危險品專用櫃,櫃外有明顯的危險品標誌,領用危險品必須按規定執行。化學易燃物品超過5公斤時不得在實驗室記憶體放。

4、儀器室、藥品室、準備室、教室要備有防火裝置,滅火器好用、砂箱備足防火沙。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化學物品燃燒滅火知識,並將本室的消防器材放在乾燥、通風、明顯的位置,周圍不許堆放雜物,嚴禁在室內吸菸。

5、在日光照射的房間必須備有厚窗簾,日光照射到的地方,不應放置怕光、熱分解、易蒸發的燃燒物品,實驗中使用電爐、電熱、明火時,必須避開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並有專人負責,以確保安全。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119),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7、實驗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護好師生和實驗員自身的安全,使用有毒腐蝕物質、有毒氣體及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學生實驗時,必須提前說明實驗的安全注意事項,實驗技術人員必須到現場指導,並備好醫藥箱內的急救藥品,切實保證學生實驗安全。

8、科學處理三廢,學生實驗桌上備有廢液瓶,化學實驗室備有廢液收集缸,實驗後的酸、鹼、重金屬鹽、有機物、有毒殘液要分類儲存,按照《實驗室三廢處理辦法》妥善處理。不得倒入下水道或隨意丟棄。

9、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實驗室的上下水道必須保持通暢,經常檢查水管水閥有無滲漏,電路及用電裝置要定期檢修,如有電器失火,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沙子或滅火器撲滅。在未切斷電源前,切忌用水或泡沫滅火機滅火。如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送醫院救治,節假日要切斷電源水源。

第3篇

一、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裝置。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向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佈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汙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裝置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為了加強我校危險化學品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生命安全,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本制度所稱的危險化學品,是指用於教學實驗易爆、易炸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

二、對危險化學品的保管、使用和廢棄處置,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執行,危險化學品專用鐵皮櫥要設定明顯標誌,裝置和安全設施應當定期檢測。

三、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實驗室、庫房等場所設定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晒、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洩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裝置,並按照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執行規定。

四、劇毒化學品的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對劇毒化學品的儲存量和用途如實記錄,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發現劇毒化學品被盜、丟失或者錯發誤用時,必須立即向學校報告。

五、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實現兩人管理制度。

七、對危險品,要做定期檢查,要求包裝完好,標籤齊全,標誌明顯。實驗中的廢水、廢液、廢包裝,以及其他殘存物,應做妥善處理,不要亂仍亂放,以防發生事故。

教學儀器是開展實驗教學的必備物質。必須切實加強管理,確保實驗教學正常進行。

一、備要按國家教育部頒發的《配備目錄》分類、編號、入帳。做到帳目、卡片、實物相符,每學期普查一次。

二、各種儀器藥品應根據不同性質、效能和要求分類入盤存放,定位入櫥,做到存放整齊,取用方便,用後復原;同時要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腐、避光等工作。

三、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須設定專室、專櫥,雙人雙鎖管理,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四、實驗室儀器藥品等未經領導批准一律不予外借。若借用需辦理手續定期歸還,歸還時由經手人負責對所借物品清點檢查。

五、平時應加強儀器保管,保養及維修工作,做到保管與保養結合,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狀態,延長使用壽命。

六、實驗教師如有變動,應及時認真辦理移交清帳手續。實驗室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管理規定儀器裝置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裝置技術管理的重要環節,其目的是為了延長儀器裝置的使用壽命,保持其良好的效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證儀器裝置正常運轉的預防性、保護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實驗室教學順利進行的基礎。各實驗室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一、各實驗室必須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根據所使用儀器裝置的特點和要求,制定相應的維護保養措施,並認真落實使儀器裝置的維護保養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二、要加強對教師、實驗人員以及學生的基本操作訓練,使他們熟悉儀器裝置效能特點,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當或失誤造成損壞事故,特別是大型精密儀器裝置使用,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的制度,嚴禁未經培訓、考核不合格人員私自操作精密儀器。

三、對庫存、備用或因任務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時間的儀器裝置要定期清潔、查點、進行防塵、防鏽、防潮等方面的維護。

1.非常用電子儀器裝置要定期清潔、除塵,定期通電,防止元器件受潮損壞。

2.要定期進行部位檢測、效能檢測,瞭解清楚其技術狀態,保證儀器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3.內部使用充電電池保持其資料或程式的裝置,要定期通電使

第4篇

第一條計量器具的檢定製度和儀器裝置的校驗制度

1.為保證實驗結果準確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經計量單位檢定或根據規定自行校準後使用,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量具均需採購標準合格產品,經計量部門認可的計量員自行校準後使用;

3.每臺儀器裝置在使用前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校準,校準後才能使用,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檢測精確度時應停止使用,修復並檢定校準後才能用於檢測。

1.實驗過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標準物質,必須用國家或部門頒佈的一級或二級標準物質;

2.本實驗室使用的各類樣品,必須是國家或部門、省級頒佈的.統一標準,須存放在避光、防潮保質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換;

3.各種標準同業應有專人配製,專人標定,要有明確的標示,標準溶液取出使用後不得再倒回原標準液瓶內,超過儲存期的標準液不得使用;

4.本實驗室標準儀器必須按“計量法”的規定,送計量部門檢定合格後才能使用;

第三條原始記錄的填寫、保管和保密制度

2.工作完畢,必須及時進行資料處理,計算結果,發現數據有疑,要立即檢查原因,不能刪除或篡改與預期結果不符的資料;

3.實驗完成後,原始記錄應整理清楚後歸檔,並嚴格做好保密工作;

第四條儀器裝置的管理、使用、維修、報廢制度

1.劃添置必要的儀器裝置,按規定手續驗收、登記,並經計量部門檢定發證後才能使用,並建立儀器臺帳;

2.使用大型儀器裝置的檢定人員必須熟悉使用儀器的使用保養方法,並持有操作合格證;

3.使用儀器時先檢查儀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規程使用後進行登記,並注意做好儀器的清潔、保養工作;

4.每臺精密儀器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檢驗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

5.儀器不得“帶病”工作,發現故障應及時報告以便組織維修;

6.大型精密儀器建立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外來人員未經批准和考核不得單獨操作使用;

7.儀器確已損壞,無法修復時,邀請有關專家報廢鑑定,填寫儀器報廢單,經領導批准後,按資產管理許可權上報。

1.做好放火、防盜、防毒、放失密等各項工作,各實驗室都要安裝消防裝置,配備有必要的防毒設施;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須建立妥善的保管、領用、登記制度;

3.水、電、火源的使用必須按規定進行,每日檢測工作結束仔細檢查,以防萬一,停水、停電時必須關好水龍頭和切斷電源,避免來水、電發生;

4.實驗室內不得抽菸、洗衣、燒煮食物,冰箱內不得存放私人食品,檢測工作時不得高聲喧譁和嬉鬧;

1.上級有關部門的下達任務以及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委託檢測任務,安排年代和季度工作計劃;

2.工作計劃的內容包括任務安排、物資裝置計劃、人員培訓計劃等;

3.根據年度計劃適時制訂度和月度計劃,每次制訂前對上一階段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育;。

1.各實驗室必須按照國家公佈的環境保護法規,處理好“三廢”(廢水、廢氣、廢渣),不得隨意亂倒、亂放、亂排;

2.檢驗分析中廢液,只含一般酸、鹼,要稀釋到符合標準後排放,含有劇毒藥品的集中倒入廢液缸內,經化學處理後深埋或派放;

3.消化試樣時,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所產生的廢氣全部通過風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製備樣品濃縮後多餘的廢渣、要集中管理,無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汙染環境的埋於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汙染,要批評教育,造成人蔘危害的要追究責任事故至刑事責任。

1.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都必須根據自己工作性質,努力精通本專業的有關業務技術,以自學為主,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

2.根據部、院的統一安排,有計劃地安排有關人員短期脫產進修學習,積極參加國內外相關學術活動;

第5篇

1、課外實驗是學生學習化學的第二課堂,指導教師應千方百計吸引學生進行課外實驗。

2、及時瞭解各年級進度,選擇的`課外實驗內容,應儘可能配合課堂教學,以加深和擴大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並提高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

3、每學期初訂出開放實驗室的計劃,每星期更換一次各年級實驗內容,寫好實驗卡,準備好儀器、藥品,凡是給學生做的實驗,指導教師應事先做一遍,掌握實驗規律,防止意外事故。

4、鼓勵學生進行專題研究,熱情支援學生在課外實驗室進行專題探討。

5、對進行課外實驗的學生,應嚴格要求,注意養成他們良好實驗習慣。

第6篇

本實驗室為切實履行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規和制度,落實專人負責環境保護工作,建立健全本校實驗室排汙管理規章制度和環境保護責任制,加強相關教學人員和學生的環保教育和培訓工作,把環境保護工作、尤其是實驗室排汙管理納入學校日常工作計劃,將實驗室汙染防治費用納入學校年度預算。

實驗室應定期登記和彙總本實驗室各類試劑採購的種類和數量,存檔、備查並報學校和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實驗室教學活動中產生和排放的廢氣、廢液、固體廢物、噪聲等汙染物,應按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申報登記、收集、運輸和處置。嚴禁把廢氣、廢液、廢渣和廢棄化學品等汙染物直接向外界排放。

實驗室中易燃易暴及腐蝕性的物品的'暫存、交換、運送和處置,應嚴格執行轉移聯單制度,接觸危險物品的實驗室器皿、包裝物等,必須完全消除危害後,才能改為他用或廢棄。禁止將廢棄藥品以及已受汙染的器皿等轉移給不具備汙染治理條件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禁止丟棄有毒有害固體廢物、廢液等。

實驗室應採用無毒、無害或者低毒、低害的試劑,替代毒性大、危害嚴重的試劑;採用試劑利用率高、汙染物產生量少的實驗方法和裝置;應儘可能減少危險化學物品和生物物品的使用;必須使用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降低排放量,並分類收集和處理,以降低其危險性。

對實驗室排放的汙染物應建立環境汙染事故預防和應急體系及報告機制,制定突發環境汙染事件應急預案並配備應急裝置,防止環境汙染事故的發生。

實驗完畢後,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裝置,玻璃儀器要刷洗乾淨,擺放整齊,並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並得到允許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裝置,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第7篇

一、化學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二、化學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學生進入化學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四、每次實驗後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後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五、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六、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後,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七、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定警示標誌,存放於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八、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第8篇

1、凡由實驗室保管的教學儀器(包括裝置器材、材料等)需移出實驗室使用時,應嚴格按本制度執行。

2、任課教師因教學需要的儀器、材料等物品,由教師本人到實驗室辦理借用手續,在借用儀器時要仔細檢查和了解儀器的完好程度使用完畢,由教師本人將所借用的物品送還實驗室,由實驗員檢查驗收後,登出借用手續。

3、實驗室要有儀器借還登記冊,內容包括借還的時間,儀器數量、儀器完好情況,借用時領取人要簽字,歸還時實驗員要登記。

4、校內有關部門或人員因非教學需要借用儀器,應由教務(導)主任批准簽字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5、非教育單位不得借用。兄弟學校之間因教學急需借用儀器時要憑單位介紹信並經主管校長批准簽字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6、學生因課外科技活動需要借用教學儀器時,收輔導教師代為借用並負責按時歸還。

7、教學儀器外借後應及時歸還,每學期末必須將儀器全部交回實驗室,對到期不還者,由批准人員負責追回。

8、歸還的儀器如有損壞現象,借用人要說明原因,能夠修理的待修好後再辦理交還手續,不能修理的,待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後再辦交還手續並註明處理意見。

9、對不合理的借用,實驗員有權拒借,以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進行。

10、下列儀器、裝置不準向外借出:(1)實驗室用於維修儀器用的儀器、儀表、工具等;(2)新購進的.,未進行驗收的儀器;(3)損壞後未修好的儀器;(4)學生分組實驗用的儀器;(5)不宜搬運的較精密的儀器;(6)消耗性材料及易碎儀器,如藥品、玻璃儀器等;(7)危險品,易燃、易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