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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政務督察督辦工作實施辦法

集團公司政務督察督辦工作實施辦法

集團公司政務督察督辦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提升執行力,提高工作效能,確保政令暢通,推動公司重要決策和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根據XXX,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是督促檢查各項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批辦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領導、實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作環節和工作方法。

第三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一)實事求是原則。從實際出發,以事實為依據,全面準確地瞭解和掌握情況,客觀公正地反映和處理問題,防止以偏概全,杜絕弄虛作假。

(二)突出重點原則。把重要工作部署、年度主要任務、階段性工作重點和公司領導重要批示作為督查督辦重點,集中精力,狠抓落實。

(三)統一管理原則。辦公室是公司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 具體負責日常督查督辦工作。

(四)分工協作原則。按照分級負責辦理、整體協作的原則,及時將督辦事項下達到承辦部門。對涉及多個承辦部門的督辦事項,辦公室要明確各個承辦部門的分工和職責,做好協調服務,形成合力落實,提高落實效率

(五)注重實效原則。辦公室要採取有效形式加強督查督辦,使督辦事項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

(六)獎懲結合原則。督查督辦結果作為各部門年度目標考核和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第四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內容:

(一)重要來文的落實情況;

(二)公司重要發文的貫徹執行情況,重點是公司做出的重要決定、決議,安排的重要工作等;

(三)年度工作報告確定的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四)公司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上級領導批辦、交辦工作或事項的落實情況;

(六)公司領導批辦、交辦工作事項的落實情況。

第五條 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程式

(一)立項。辦公室根據政務督查督辦工作範圍,對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進行登記立項,建立《政務督查臺賬》。督查督辦事項要進行歸類編號,並按照督辦事項、責任部門(責任人)、時限要求和完成情況等內容進行記載,以備存查。

(二)督辦。責任部門應儘快落實承辦的事項。辦公室應在完成時限到期前,採取多種形式對相關責任部門或責任人進行督辦,做到重要事項重點督辦,緊急事項跟蹤督辦,一般事項定期督辦。對沒有完成任務的部門或個人,辦公室應下發《督查督辦通知單》,明確督辦原因及任務完成的最後時限。

(三)反饋。要按照事事有結果,件件有迴音的原則,及時向批示領導報告督辦結果,做到批必辦、辦必果、果必報。

(四)通報。辦公室根據督查督辦工作實際,不定期對督辦情況進行通報。

(五)歸檔。督查督辦事項辦結後,要對有關材料進行整理歸檔。

第六條 督查督辦事項應有明確的時限要求,承辦部門必須按時限要求辦結。情況特殊需要延長辦理時限的,承辦部門應及時說明原因和辦理進展情況,經部門領導核准報辦公室同意後可延期辦理。對需由多個部門共同完成的督查督辦事項,總的時限要求由辦公室負責確定,會辦時限要求由主辦單位確定。對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辦,隨到隨辦,並及時報告辦理結果。

第七條 對督查督辦事項辦理不認真、無故拖延、敷衍推諉,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部門或個人在年終目標責任考核時不得評為優秀;對認真辦理督查督辦事項成績突出的,給予通報表揚,在年終目標責任考核時酌情加分。

第八條 督查督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的有關規定,對涉及黨和國家、上級有關單位、公司發展祕密的政務督查事項,要嚴格保守祕密。

第九條 加強對政務督查督辦人員的培養,選配政治素質好、政策水平高、思想作風硬、業務能力強並熟悉各方面情況的人員從事政務督查督辦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