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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日記讀後感3篇 "成長點滴:讀《小屁孩日記》有感"

《小屁孩日記》是一部由美國作家傑夫·金尼出版的兒童文學作品,通過一個小男孩的視角展現了童年生活的趣味和悲歡離合,引人入勝。這本書不僅深受孩子們的喜歡,也能引起成年人的回憶和感嘆。本文將分享《小屁孩日記》讀後感,歡迎大家閱讀。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3篇

第1篇

7月6日我生日那天,爺爺送給我一份很有意義的生日禮物,那是一臺天藍色的成人自行車和一本名叫《小屁孩日記3——好孩子不撒謊》的書。爺爺對我說:“鑌鑌,希望你在暑假裡,學會騎自行車,多看課外書。”所以我就將暑假的每一天的節目都安排得滿滿的,早上做暑假作業和看《小屁孩日記3》等課外書,午飯後上兩小時網或看動畫片,下午4時前到西南公園游泳或到新華書店看書。晚飯後,就在半江花園裡學騎自行車或打籃球。現在我可以一口氣遊300多米了,打籃球有了很大的進步,騎自行車也可以做到快.慢.靈活輕鬆自如了。

其實在這個暑假裡,我收穫最大的是看了六本課外書,特別是讀了《小屁孩日記3》,書中的主角格雷.哥哥羅德里克.弟弟曼尼.朋友羅利他們之間發生的事情很搞笑,也很有趣。格雷的爸.媽老是偏幫弟弟曼尼,對他格雷和哥哥羅德里克的要求較多,做家務.搞清潔的任務就落在他們兩人的身上。哥哥羅德里克老是想佔格雷的便宜,自己為了偷懶,就經常使壞讓格雷多幹活。格雷在父母.兄弟之間,同學.老師之間,朋友.鄰居之間產生的矛盾.誤會使格雷的生活變得多姿多彩,也反映出格雷的膽小.狡黠.自巒.機智.愛出風頭.喜歡懶散的性格,雖然格雷不是一個懂事上進的好孩子,但是他的單純.天真和有趣讓我對他增添了幾分好感。

通過讀了《小屁孩日記》1-3冊,我認識到寫日記的好處:第一:日記是寫給自己看的,那可是一件完全自己做主的事情——想寫什麼.想怎樣寫.想寫多少字,完全都是“我的地盤我做主”。第二:多寫日記,寫好日記為今後寫好作文有著很重要的關聯。古語說:“熟能生巧”。日記寫多了,以後寫作的熟練程度就會日漸進步。第三:寫日記它能夠忠實地記錄下我成長的軌跡,對照著這些記錄,我可以時刻反思自己。長大後,童孩天真歲月裡的文字,將成為自己一生的寶貴財富。

?小屁孩日記3》是中英文共版的,它是我們今後學習英語不可多得的中英文對照的課外讀物,我一定要好好珍藏它!

小屁孩日記讀後感3篇

第2篇

放暑假了,媽媽幫我在網上買了本《小屁孩日記之“吃苦農場”逃生記》,這本書名一下吸引了我,所以我馬上拿起來翻開看,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書。

故事主要講了:一個星期五的早晨“小屁孩”格雷起床刷牙,他一不小心把牙膏蓋子掉到下水道里了,格雷怕老爸罵,就把下水管拆開,結果水流了一地,把樓下廚房的天花板也弄漏水了,會留下水漬,他求爺爺幫助解圍,爺爺告訴他有一種專門的油漆可以遮蓋水漬,爺爺就開著爸爸的車帶著格雷去五金店買油漆,結果在路上車沒油了,爺爺就下車去前方一英里的加油站買油,讓格雷呆在這裡。這時沿路來了一群穿橙色囚服的壞人,格雷看到後害怕了,就躲在儀表盤下一動不動,等這幫人在他們的車子上吃完東西走後,格雷這時想要爬起來,就順手抓住車子中央控制區的一個把手,沒想到把手居然拉動了,車子掛成了空擋,結果車子開始向前滑行掉到了一個溝裡,這下糟了,保險槓被撞壞了,事情越搞越糟。格雷越想越害怕,就告訴剛下班回家的媽媽他要去出遊,媽媽也想讓格雷出去鍛鍊鍛鍊,省得他整天在家裡搞破壞,就給他報名去吃苦農場,格雷就揹著媽媽為他準備的露營包出發去了吃苦農場“改造”。

格雷一行人到了農場,剛下大巴時,其他學校的另一群小屁孩正要離開,他們看上去巴不得儘快離開這裡,當他們坐上大巴準備離開,這時坐在後面的一個孩子舉著一個手寫的牌子,寫著“警惕瘋魔西拉斯!”。格雷他們看到後大驚失色,這時身邊的一個孩子說他哥哥幾年前也來過吃苦農場,跟他提過瘋魔西拉斯。據說瘋魔西拉斯很久以前是吃苦農場的一個農民,不過後來鎮上的人奪走了他的田地,把他趕了出去。他就住在森林裡,靠吃鼻涕蟲和野果維生。然後這個人瘋了,指甲長的好長好長。另一個孩子接著說:“有幾個大哥哥來這兒的時候發現一個木屋,後來再也沒回來過…….”。大家聽了之後都感到非常害怕,這時農場管理員給他們安排了床鋪,但是每張床上光禿禿的沒有提供被褥,讓他們自己想辦法解決,後面的時間裡,他們通過做一些“團隊建設”“信任背摔”等遊戲 。格雷通過在吃苦農場的一系列的鍛鍊,他懂得了關心和幫助朋友的重要性,還學會了遇到困難怎樣解決問題。而且還學到了耕地種糧食。

讀完這本書,感覺像格雷這樣調皮的小屁孩經過吃苦農場的經歷,有了很大的改變,所以人要經歷後才懂得珍惜,我也要在假期裡多幫父母做些家務事,體諒他們的辛勞。

第3篇

很多人都討厭看書,覺得書中的文字很無聊,讀起一很枯燥,沒有深入的去讀一本書。但是,有一本書,能讓沒有閱讀興趣的人,愛上閱讀。這本有趣、好玩的書就是-----《小屁孩日記》。

這本書,你看到它的第一感覺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書,你說它是一本普通的書,倒不如說它是一位七年級學生的幽默日記。

書中的文字不僅好玩、搞笑,還配有許多精美的插圖。書中的主人格雷,是一個已經上了七年級,但還未成年的“小屁孩”。在學校裡,他總是受著那些家裡有錢的大孩子的欺負,在家裡也逃不過哥哥“羅德里克”的捉弄。但,每次他的小腦袋瓜裡都裝著稀奇古怪的“鬼點子”,讓他在危險的時候化險為夷。有的時候,他的“鬼點子”太多,而遭到麻煩。

比如有一次,格雷在護送小朋友回家的時候,由於覺得太無聊,便拿著毛毛蟲恐嚇那些小孩。結果不慎被子附近的一位太太看到了,這位太太認識羅利,由於格雷穿著好朋友羅利的外套,所以那位太太便到學校舉報了羅利,因為這一件事,格雷受到了學校的嚴重處分,而也因此,引發了一場友情危機。

格雷的弟弟曼尼,是格雷的惹禍精,總是會沒完沒了的給格雷增添麻煩。有一次,格雷和曼尼在打鬧,格雷拿著一個拖著線頭的黑色線團,在曼尼的眼前晃來晃去,正準備要放過曼尼的時候,曼尼打了一下格雷的手,手一鬆,線團竟然掉到曼尼的嘴裡了。曼尼哭著跑上樓前去找老媽,有故意把事情說大。老媽放進盤子裡一個葡萄乾和一個葡萄,讓曼尼選一個,哪個和格雷讓曼尼吞下肚子的一樣大。曼尼沒說話,跑到冰箱前,開啟冰箱,拿出一個橙子……

結果可想而知,格雷七點就被攆去睡覺,沒能看上年夜的電視特別節目。從這件事情起,格雷在房間裡發誓,從此再也不陪曼尼玩。

?小屁孩日記》使我明白了寫日記的意義。看完《小屁孩日記》後,我才知道,寫日記並不是一件枯燥無味的事情,關鍵是你用什麼眼光來看待它,你把它當成一件快樂的事情,有可能幾分鐘就寫完了,你把它看成負擔的話,有可能幾個小時都不可能寫完,讓我們快樂的寫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