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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同範文3篇 “規範合同範文分享:為個人簽訂合同提供參考”

本站為大家提供各種個人合同範文,涉及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勞動合同等多個方面,旨在幫助大家瞭解合同的基本要素和格式,提高合同的書寫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所有範文均為實際案例製作,可供參考。

個人合同範文3篇 “規範合同範文分享:為個人簽訂合同提供參考”

第1篇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個人合同範文3篇 “規範合同範文分享:為個人簽訂合同提供參考” 第2張

第2篇

進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須確認房主真實身份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前首先需檢查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房主的身份。因此對於業主證件的真實性和其與業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條件,尤其在買賣雙方自己進行交易而沒有第三方作為居間擔保的情況下,該項問題更需引起購房者的注意。

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必須明確雙方違約責任二手房買賣合同中違約金的比例都有明確條款註明,但對於賠付時間卻沒有具體款項,這會導致違約方據此拖延支付時間,使條款的實際約束力和執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應加入“買方在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賣方在實際交房之日起)__日內向賣方(買方)支付違約金”的條款,以確保合同條款的最終落實。

必須標明付款、過戶時間很多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賣方需要明確買方的付款時間,而同時尾款的支付時間有賴於房產過戶的日期,因此買方有權利知道房產的過戶時間。如果逾期則依照實際情況由違約方執行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必須註明二手房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這是買方所應關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屬問題,屬於“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條款,一定要註明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年月日。因為交接時間的明確是清晰劃分責任的關鍵,同時如果是公房交易,對於物業、供暖等費用的繳納時間和標準,原房主的單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賣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買方需要簽署的協議等,都應在合同中明確寫明。

(1)與中介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有代理費明細單隨著中介市場的不斷完善,消費者逐漸認識到信譽好的經紀公司能切實保障買賣雙方的權利。通過經紀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經紀公司的代理費越來越受消費者的關心。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要求經紀公司明確寫明代理費的用途。

(2)通過中介公司購房必須要求與房主見面經紀公司推出“收購”業務,因此出現“一房多賣”的違規操作,即經紀公司在收完一個客戶定金後,還會帶其他客戶看房,最後誰出價高便賣給誰,不惜與第一個客戶毀約。理由常常是房主不賣等經紀公司的免責條款,即經紀公司無需為其違約行為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費者只能忍氣吞聲。故本報提醒消費者,此時您應該行使自身權利,要求約見房主當面核實,就會揭穿其不軌行為。

必須學會使用補充協議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如果遇到合同條款不明確,或需要進一步約定時,要在合同相關條款後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後填寫附加條款,會減少後續階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與麻煩。

上述介紹可以看出,購房者與售房者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過程中,應當注意合適對方主體是否適格、合同違約責任約定是否明確、相關費用的交接時間是否明確等事項。由於當事人具體交易情況不同並且二手房交易金額較大,因此,建議當事人委託律師起草二手房買賣合同,以保障自身權益。

第3篇

一、甲方同意出租,乙方願意租入甲方位於xxxxxx市xxxxxx鎮xxxxxx作為合法xxxxxx用途。

二、租賃期為xxxxxx年,自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起,到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止。

三、該物業每月租金為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乙方須付xxxxxx個月的租金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即人民幣xxxxxx元整(¥xxxxxx)。合同期滿該履約保證金全部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必須在每月的xxxxxx日之前交納當月租金予甲方(先付租後使用,甲方收到租金後開具收款收據給乙方);如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如數補交外,還需按月租金的百分之xxxxxx加收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xxxxxx天作根本違約處理,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並有權拒絕返還履約保證金。

五、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約之條款以至本合約不能順利執行,則已付之履約保證金將被沒收而甲方有權將該物業租出與任何人,唯甲方不可再為此而向乙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要求賠償損失。

六、如甲方不依本合約條款將該樓宇租與乙方,則甲方除須退還所有乙方已付之履約保證金外,並須付同等數目之金額賠償乙方以彌補乙方之損失,乙方不可進一步要求賠償,逼使甲方履行此合約。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甲方房屋和配套設施的損毀,應負責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責任。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分租給第三方;租賃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若逾期不歸還房屋並未續租,甲方可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起訴人民法院處理。

九、租賃期間,水電費,衛生費及房屋內的設施的使用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十、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同時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同時不得要求返還履約保證金。因乙方在承租期限內所欠繳的.水電費、管理費及房屋內的設施的使用應繳納的相關費用,甲方有優先行使追償權(即在上述欠繳的費用沒有經甲方代支付前,甲方可根據欠繳費用的具體金額向乙方追討)。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xxxxxx省房屋出租管理辦法》之規定協商作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約取代任何過往之雙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以及協議,合約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