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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簽訂合同範文3篇 合同範文:字字鑄就,務實明智

本文旨在為您提供一份關於簽訂合同的範文,旨在幫助讀者更好地理解合同的要求和規定,以便在實踐中運用。無論您是一位企業家尋求與合作伙伴簽署合同,還是一位律師希望瞭解法律合同的規範要求,本文都將為您提供一些指導和範本,以確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有關簽訂合同範文3篇 合同範文:字字鑄就,務實明智

第1篇

為規範產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簽約及履行的質量,根據公司總經理層要求,現就合同的簽訂及評審程式規定如下:

1.所有的產品銷售、採購物資均需訂立合同,並通過合同評審,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執行。

2.合同生效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使用者需要追加特求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評審。如沒有進行評審而造成的損失,對銷售、生產部門的直接當事者按損失比例的20 %進行扣罰,以此類推。

3.銷售合同洽談過程中,應明確技術、質量要求(可另簽訂協議);如沒有標註清楚技術、質量要求而造成的損失一律由直接責任者承擔。

4.使用者如提出指定外購件,必須在合同中標註名稱及技術要求,並明確其產品質量標準。

5.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變更特求專案,所有資料均以書面形式下發涉及部門和車間。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以口頭形式通知部門、車間。

1.所有合同必須按公司頒發的合同評審管理程式執行。

2.合同評審前,應準備下列檔案資料:產品技術協議、使用者特殊要求檔案、使用者選裝清單、使用者指定件的質量承諾等,以供合同評審討論。

1.合同評審由職能部門牽頭組織進行會議評審,分管領導主持會議,生產(供應)、技術、質量、財務等部門有關人員參加評審,財務部門作好評審記錄。2.參加合同評審會議的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必須對需評審的合同進行認真審定。經過評定,各方無異議通過評審的,由參加人員當場在合同評審表上簽字認可, 分管領導簽註同意的意見後,交由總經理簽字方可加蓋公司的公章生效。3.在評審過程中,參評人員對條款有異議時,必須由職能部門有關人員負責答疑;當評審過程中,評審意見出現重大分歧時,由財務部門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主要領導審批或最終裁決。

四、評審部門、人員及責任參加評審的部門:

公司分管副總、銷售、生產(供應)、技術質管部、財務價格部的負責人及業務人員。

銷售部(生產部供應口):應及時送審需簽約的合同,原則上所有合同應在實際履行前評審完畢。特殊情況的合同在事後立即組織補評審。

採購部:應審定合同內容需要及時採購的原材料是否滿足生產部門的生產需求進行審定。

生產部:按照產品技術工藝要求、對產品的產出(供應)日期交貨能力予以稽核、確定;

技術質管部:對合同技術要求、技術標準予以稽核、確定;對合同的質量條款、供貨單位的資質、驗收標準、售後服務以及質量保證期限予以稽核、確定; 財務價格部:負責對合同結算方式、付款期限、各類零部件價格及相關費用測定予以稽核、確定。

1.對已簽約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雙方均已加蓋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術協議、質量協議、價格協議、使用者書面承諾資料、賒欠協議、劃帳協議以及使用者對合同數量、交貨期、價格、特求等方面要求變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義的資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須由財務部保管,其他部門均以影印件儲存。 ⑴銷售、採購合同:合同蓋章生效前,由業務員個人妥善保管;合同蓋章生效後、出具開票單據前,業務人員應將合同原件分別交銷售部、生產部(供應)及財務部專人保管,銷售部、生產部(供 應)、以及 財 務 部 必 須 建 立合同文 本的` 臺帳,做 好 相 應的記錄。財務部必須依法對照合同嚴格稽核,並有專職人員稽核後報公司領導審批。⑵價格協議、劃帳協議、賒欠協議等應將原件交財務價格部保管,並督促執行。 ⑶因所需資料不能按規定歸檔的,相關業務員按扣罰50元/次處理。如因資料遺失致使公司受到經濟損失的,將按損失金額的50%進行扣罰當事人。

3.各部門應根據各自需管理的資料,落實好具體保管人員,採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其保管資料的完整,以使提供查閱。

有關簽訂合同範文3篇 合同範文:字字鑄就,務實明智 第2張

第2篇

範例:在沒有專案變更的情況下,竣工結算上下增減幅度不超過預算5%。

專家點評:一些不規範的裝飾公司往往以低廉的報價吸引市民,但是在施工過程中層層加碼,導致裝修費用“低開高走”,嚴重超標。其中貓膩就在於,裝飾公司在報價中少算工程量、少算材料支出,或者故意漏報必需的專案,如少算電位數量等。等到進入施工階段中,這些少算的部分不斷浮出水面,業主也只好乖乖地掏錢。而事實上,這些隱藏專案通過專業的測算是完全可以在施工前計算得到,並非是不可控因素。所以,為了防止裝飾公司“低開高走”矇騙消費者,在籤合同時不要忘了約定有關預算與結算的浮動比例。

範例:甲方(業主)或乙方(裝飾公司)提供的材料應當符合《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

專家點評:早在20xx年,國家質檢總局就釋出了《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10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其中規定了水泥、磚、板材、油漆等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質的限量,但是有些裝飾公司為了從材料中牟取暴利,故意在裝修合同中漏掉有關材料環保效能的條款,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於採取半包形式的業主,這一點尤為重要,需要由裝飾公司提供的夾板、膠粘劑、防水材料等都有可能成為室內汙染物的重要來源。當然,這一條也為市民提了個醒,購買裝飾材料別忘了檢視環保檢測報告。

範例:由於乙方(裝飾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專家點評:在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裝修過程中,業主往往因為資訊不對稱而處於劣勢,尤其當出現糾紛時,裝飾公司用各種藉口要求業主承擔部分費用。事實上,按照標準合同的規定,這些費用應由裝飾公司承擔。為了逃避責任,這一條被許多不良裝飾公司故意漏掉,在發生質量問題時,以材料不合格等藉口拒絕返工,更拒絕承擔相關費用。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市民完全可以把這一條款作為“工程質量和驗收”部分的重要條款加入其中。並可以根據雙方實際情況,約定更加具體的補充條款。

範例:裝飾工程未經驗收或驗收通不過的,甲方(業主)有權拒收,乙方(裝飾公司)承擔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責任。

專家點評:有消費者投訴,工程還沒有結束,就出現了牆磚脫落、木地板發黴的現象,裝飾公司卻以材料不合格或業主保護不當為由拒絕返工。其實,未經業主驗收且未投入使用的專案出現質量問題,應由裝飾公司承擔責任,並且業主有權拒絕驗收。為了防止裝飾公司以材料不合格為由推卸責任,市民還可以在材料交接環節使用《材料交接單》,在材料使用前交由裝飾公司驗收,並進行詳細記錄。《材料交接單》可將材料的品牌、規格、數量、單價、總價等資訊一一登記,日後驗收通不過,市民可憑藉《裝修合同》和《材料交接單》要求裝飾公司返工或賠償。

範例:工程竣工驗收通過,甲方(業主)付清工程尾款後,乙方(裝飾公司)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單》。乙方同時提供管線竣工圖等資料。

專家點評:《工程保修單》是裝修工程保修的重要憑證,其中可以相互約定保修年限,保修條件,以及針對不同的質量問題,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的責任。出現糾紛以後,《工程保修單》也是消費者維權的必須憑證之一。管線竣工圖等資料也需要在竣工後及時索要,尤其是在保修期過後,維修水電隱蔽工程時管線竣工圖是非常必要的指引,而當需要安裝其他家電時,管線竣工圖也必不可少,裝櫥櫃時打破水管、裝熱水器打斷電線等事故出現的重要原因就是沒有圖紙的指引。

1、委託方(甲方):家庭裝修的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應該是房屋的法定業主或者是業主以書面形式指定的委託代理人。

2、承接方(乙方):合同的乙方基本上指工程的施工方---即裝修公司。

(5)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7)工程總天數:天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籤 訂補充合同。

(3)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

第3篇

p2p網貸從來就不是一個簡單的行業,其涉及的各類人群和關係極為複雜,各方能平等合作的基礎就是各種協議,如《借款協議》、《擔保協議》、《債權轉讓協議》、《服務協議》等,這些協議很多人都不陌生,那麼這些協議涉及的法律法規大家又知道多少呢?

下面律師就相關的法律法規做一個簡要的梳理,大家來對號入座,看你平常簽署的p2p平臺協議是否合法?

?合同法》的重要性對於一份合同來說不言而喻,其中,這些法律條款是絕對不可忽視的:

?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這一條規定的是構成一份合同的基本條款。對於p2p行業來說,其中關於“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的條款是比較容易出現問題的。現在有一些平臺在其《借款協議》中並沒有使用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或名稱,而是用當事人在該平臺的註冊使用者名稱代替,這實際上會影響《借款協議》的法律效力。

同時,p2p平臺作為居間方,《合同法》也明確規定了居間方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根據這條規定,平臺作為居間方,應如實披露當事人與合同有關的真實資訊。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而關於該條中“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對此有明確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這一條規定,無論是借款人、投資人、平臺都需要引起重視,對利息的約定應當在合理的範圍內,投資人不要一味的去貪圖高利息,這其中暗藏的風險不可小視,如平臺以高利息引誘投資者投資,進行詐騙等。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這一條明確了我國在債權讓與對債務人生效的問題上採用的`是通知原則,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需要通知債務人,才對債務人發生效力。

但現實是,目前某些平臺對於債權轉讓通知的約定明顯有違法律的規定。如某平臺在其《借款協議》中約定:“出借人有權在無需通知借款人的情況下將全部或部分債權轉讓給任何第三方”,該條款已明顯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此外,還有某些平臺簡單約定為債權轉讓資訊借款人可在網站上查詢,債權人無需另行向借款人通知債權轉讓情況。這些約定也未嚴格遵守法律之規定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

因此,在受讓債權時,為了保護和實現自己的權利,債權受讓人(新債權人)需要留意平臺關於債權轉讓的通知條款。

?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對 格式條款的制定提出了要求:“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 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如格式條款內容具備無效的法定情形,或者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 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根據這一條的要求,平臺方在擬定合同時,需要盡到格式條款的提醒義務,以尊重投資人、借款人等的合法權益。

在p2p平臺上,絕大部分合同是用線上簽署的方式簽訂的,這種就需要使用到電子簽名,就涉及到《電子簽名法》。

?電子簽名法》 第十三條 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

(一)電子簽名製作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屬於電子簽名人專有;

(四)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

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第十四條 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也就是說,採用電子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需要採用可靠的電子簽名,才能保障與手寫簽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在現實情況中,很多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存在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很多平臺協議僅僅是在網站上點選“我同意”,實際上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電子合同,因為它根本沒有使用電子簽名;二是有些平臺簽署電子合同時所使用的電子簽名並不符合《電子簽名法》中關於“可靠性”的規定。在這裡律師鄭重提示:簽署電子合同一定要注意其“可靠性”,小心合同內容和電子簽名的篡改。

以上,是p2p平臺合同常見的一些法律法規,僅作為參考,實際上,合同的簽署絕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其涉及的法律和合同類別以及合同涉及的行業領域息息相關,網貸平臺和各方參與者都需對協議條款和協議簽署方式提高警惕,保障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