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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屆畢業生戶口辦理問題全面解析

應屆畢業生戶口辦理問題全面解析
一、戶口遷移證
戶口遷移證是公民的戶口所在地變動時,由原戶口所在地遷往新落戶地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的[被過濾]機關(高校由校[被過濾]派出所)開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須在有效期內將戶口遷移證交給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入戶。
戶口遷移是國家行政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是[被過濾]機關在戶口管理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公民行使自己合法權利和履行義務的一種手續。而戶口遷移證則是公民在戶口遷移過程中的重要憑證,因此公民在戶口遷出後要妥善保管好戶口遷移證,不得遺失、塗改及轉借,若因不慎遺失的,應立即報告當地戶口登記機關。



二、學生戶口辦理的各項政策及規定

1、 新生戶口問題問答

(1).問:新生戶口是否可以不遷

答:完全可以.根據國家政策規定,被大中專院校錄取的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考慮決定是否將戶口遷入被錄取學校.



(2).問:我是農村戶口,是否必須將戶口遷入學校才能辦理"農轉非"

答:不必.根據國家政策:被大中專院校錄入的學生,在辦理好入學手續後,可以憑學校錄取通知書及學校證明在原戶口所在地辦理"農轉非".



(3).問:我大一先不遷戶口,等大二或以後再遷行嗎

答:不行.因為[被過濾]機關每年按照當年的招生檔案及當年的入學資料控制指標,過期未辦理的,指標作費.



(4).問:不遷戶口對我畢業後是否有影響

答:沒有影響.學生畢業後可以根據《報到證》將戶口遷入用人單位.



(5).問:學生畢業後戶口是否可以暫時留在學校

答:不可以.學生畢業後若沒有落實單位,檔案掛靠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一律將戶口遷入人才交流中心;若沒有單位也無掛靠的,一律遷回原籍;其餘將遷往派遣單位所在地.



(6).問:戶口遷入學校後多長時間才能拿到新身份證

答:非農業戶口學生在第二學期開學後,農業戶口學生在來年的六月份.



2、大學生的戶口遷移(遷出,遷入)手續辦理程式

(1)、學生辦理戶口應注意的問題:

根據身份證管理辦法規定,身份證姓名只能是其戶口"姓名"內容,不能製作"曾用名"等其他名稱,因此請同學們在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時一定要仔細檢查;

製作身份證,是以本人戶口為依據,因此戶口遷移證所填內容一定要與本人學籍資料所填內容相同,以免對您在校的學習,生活帶來不便;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情況其姓名,年齡等戶籍內容一般不予更改.



(2)、被錄取的新生戶口辦理

憑錄取通知書,本人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遷移手續,經派出所審驗合格後,簽發戶口遷移證.遷移證內各項內容必須填寫,不許有空白項,身份證號碼齊全,我校遷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天祥大道289號(南昌市高新分局昌東派出所).

新生到校報到時,向學校招生機關交驗錄取通知書,辦理入校手續,將戶口遷移證遞交學校戶口管理機關,經審查遷移證內容合格後,由學校戶口管理單位統一辦理入戶手續.



(3)、畢業學生戶口辦理

按學生派遣單位發放的派遣證上所填單位地址,予以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到新的工作崗位(單位)報到時,向報到單位所在地戶口管理機關遞交戶口遷移證及有關證件,方可辦理入戶登記手續.



(4)、退學學生戶口落回原籍手續辦理

憑學校退學檔案,本人戶口到學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5)、肄業,結業學生戶口落回原籍手續辦理

憑肄業或結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本人戶口到學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6)、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戶口辦理

本人要求戶口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

本人要求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被過濾]機關按照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

服務期滿落實工作單位後,[被過濾]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7)、大學生應徵入伍戶口辦理:

大學生應徵入伍退役時,由徵集地民政部門接收,[被過濾]部門負責落戶;

要求復學的,其戶口落入本人所在學校集體戶口;

不願復學的,如本人要求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安置,可待其檔案經民政部門轉接後,在入學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不願意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安置的,可在徵集地落戶.



三.身份證,戶口遺失補辦



*身份證被盜或遺失,如何辦理補辦手續



(一)常規辦理程式:

1.本人寫出身份證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如登報等);

2.憑本人戶口,符合標準的身份證相片,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被過濾]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二)在校學生辦理程式:

1.本人寫出身份證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如登報等);

2.持學生證到學校保衛處開具證明,借出本人戶口,到戶口所在地[被過濾]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三)畢業生辦理程式:根據身份證辦理規定:居民身份證必須在其戶口所在地辦理.畢業學生在辦理完戶口遷移手續後出現身份證遺失或被盜情況,必須先到戶口遷入地落戶,再按常規辦理程式辦理補辦手續.



*戶口被盜或遺失,如何辦理補辦手續



1,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辦理遺失申明(登報等).

2,憑本人報告,遺失宣告原件,單位證明或街道居委會證明到戶口所在地[被過濾]機關申報補辦手續.

*戶口遷移證被盜或遺失,如何辦理補辦手續

1,本人寫出戶口丟失原因和申請補辦報告;

2,遷入地單位或街道居委會出具未落戶證明;遷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戶證明;

3,憑以上證明到原遷出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補辦登記手續.經稽核屬實後,給予開出補籤戶口遷移證明.



*變更民族,姓名,出生日期手續

(一).變更民族手續

1.要恢復或變更民族成份,本人要寫出恢復變更民族成份的理由報告;

2.經原所在地縣以上民族事務委員會同意開具證明;

3.單位主管部門簽出批准意見;

4.報縣級以上[被過濾]機關審批同意後,方可到戶口登記機關([被過濾]派出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二).變更姓名手續

年滿18週歲公民,無特殊理由的,現用姓名不予更改.為確保在校學生生源的真實性,在校學生的姓名原則上不予以更改,確有特殊原因須變更現用姓名的應嚴格稽核,其辦理程式如下:

1.本人寫出變更理由報告;

2.經所在學校簽出同意變更意見,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3.報區,縣級[被過濾]機關審批後,方可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手續.



(三).出生日期的更改

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出生日期.確須更改時辦理程式如下:

本人寫出更改理由報告,並提供有關更改理由證件;

經所在系及學校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報戶口登記機關稽核後,方可辦理更改登記手續.



四、新生落戶程式



1.收取,整理戶口.

九月份新生報到後,按要求收取學生戶口;

按專業整理,對戶口進行"農業戶""非農業戶"分類;

逐張檢查戶口內容是否有誤,合格後進行登記,分類造冊,對不合格的及時退回並限期更改;

適時按排時間完成身份證相片照相工作.

此項工作根據我校學生數一般在年底前可完成.


2."農轉非"戶口的交審,報批.

①準備材料.包括:新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影印件,"農轉非"學生花名冊,農業戶口遷移證(以上各項,順序,內容均須統一),各省學生錄檢表及相關檔案的原件及影印件;

②交南昌市[被過濾]局戶政科審驗.經南昌市[被過濾]局對材料核實後,按數量發放"農轉非"指標證,每人一份;

按戶口遷移證內容填寫"農轉非"指標證,填寫完畢後送回戶政科審驗,蓋章.

此項工作約一個多月時間完成.



3.落戶工作.

①"非農業"類戶口落戶:持學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其它相關檔案,將戶口遷移證,學生錄取通知書影印件逐一對照並裝訂成冊後,附花名冊,交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②"農轉非"類戶口落戶:持學生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其它相關檔案,將戶口遷移證,"農轉非"指標證逐一對照並裝訂成冊後,附花名冊,交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③核對.學生戶口遷移證內容錄入派出所微機後,先打印出初稿,將初稿內容與戶口遷移證原件內容逐項核對;

④經核對無誤後打印出戶口登記表,加上檢索目錄後裝訂成冊;在每張戶口登記表規定欄目內貼上該生戶籍相片;

⑤按[被過濾]機關要求製作相片名冊,將學生相片掃描後逐張錄入[被過濾]機關戶口管理系統;落戶工作完成.

完成此項工作約需一個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