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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2020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2020年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為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壓實局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根據區委、區紀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要求,結合區經濟發展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領導班子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組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承擔領導、組織、推動、落實的重要職責,發揮統攬全域性、協調各方的作用。(一)加強組織領導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區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施方案,確定目標任務和工作舉措。年初召開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部署會議,總結工作,分析形勢,部署任務。
2、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入全域性目標管理任務,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專案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緊密結合。
3、落實“一崗雙責”,抓好廉政責任分解。黨組書記與黨組成員、分管領導與科室負責人層層簽訂黨風廉政責任書,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責任體系。
4、每半年召開1次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的會議,研究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並督促領導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及時全面瞭解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情況,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5、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每半年向區紀委專題報告1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加強黨的政治建設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6、旗幟鮮明講政治,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在黨中央和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區委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始終做到“五個必須”。
8、尊崇黨章,認真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各項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
(三)加強黨的思想建設9、完善和落實每月黨組理論中心組和黨員學習制度持續推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把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不懈強化理論武裝。
10、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加強陣地建設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勢,牢牢把握意識形態工作領導權、話語權和主動權。
11、開展廉潔從政教育,組織黨員幹部深入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專題學習,堅定政治立場。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以及中央、省、市、區一系列關於廉潔自律各項規定,教育和引導黨員幹部樹立共產主義信念提高廉潔自律意識。
12、開展黨紀黨風警示教育。每年開展2次警示教育,通過因經濟、財務等犯罪入刑人員現身說法來保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組織學習有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通報,使廣大黨員幹部從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訓,築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線。
(四)加強幹部隊伍建設13、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於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規定》,認真執行幹部任職民主推薦、考察、談話、公示、報批等程式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嚴格規範。
14、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實績分類考核評價體系,完善實績考核機制,提高選人用人科學化水平。
15、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和查處“為官不為、不廉、不勤”等問題。堅持嚴管與厚愛相結合、激勵與約束並重,認真貫徹落實《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試行)》。
16、嚴格執行擬任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徵求派駐紀檢監察組意見制度和領導幹部任前廉政談話制度,抓好新任幹部任前廉政教育,確保用人權的正確行使。
(五)加強基層組織建設17、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推進基層黨組織規範化、制庋化建設。組織開展新《章程》的學習,自覺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強化黨的意識。
18、按照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年內按期完成基層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
19、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和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等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規範黨員發展和黨費收繳工作。
20、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務公開條例(試行)》,規範黨務公開的內容、範圍、程式和方式,推進黨務公開。
(六)加強作風建設21、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市、區委加強作風建設實施細則,堅決糾正“四風”,完善公務接待、財務管理、考勤等作風建設等相關制度,把改進作風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22、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將“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制度化常態化,深入推進局機關反對“四風”的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違反作風建設相關規定的同志進行廉政約談,堅決杜絕“四風”問題回潮。
23、加強對局黨組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整改存在問題。定期開展作風建設專項督查,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嚴肅查處和通報,杜絕在專案審批、綜合考核、園區建設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以嚴明的紀律推進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4、完善並落實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堅決剎住公款請吃、公款娛樂、公款送禮、奢侈浪費及“慵懶散”等不正之風。
25、繼續推進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局黨組要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領導幹部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並將整改落實情況,以適當方式內部通報。
(七)加強紀律建設26、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更加嚴格。加強對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幹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遊戲等現象。
27、做好廉政風險點防控排查工作,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點排查,明確風險等級,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通過開展廉政提醒、談心談話,對黨員幹部身上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八)加強制度建設28、每半年召開一次局黨組會,總結半年或全年領導班子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任務,並聽取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
29、黨自書記與班子成員、班子成員與分管科室負責同志,每年談心談話不少於2次。
30、年底前局黨組向區委、區紀委書面報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班子成員向局黨組書面報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
31、嚴格落實述職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級部署要求,組織黨組班子成員開展述職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黨委與派駐紀檢監察組的溝通工作機制,自覺接受指導和監督,並聽取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3、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議事決策規則,凡重大事項、幹部任用等重要問題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決策程式,防止決策失誤,提高決策水平。
34、建立黨員幹部違法違紀問題通報制度,對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違法違紀行為,在一定的範圍內及時通報。
(九)深化政治巡察35、持續鞏固市委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成果,不斷深化整改落實,健全完善長效機制。
36、切實抓好省委巡視市委反饋相關意見整改,建立任務清單、責任清單,有效整改落實。
37、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履行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進巡視巡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的責任單位和個人實施問究。
二、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清單     
黨組書記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1、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議程,主持召開黨組會,分析研究、部署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批辦督辦。
2、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督促班子其他成員和局、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廉潔從政,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與班子成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抓好任務分解,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工作落實。
3、組織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自覺築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4、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根據前期排查出領導班子及班子成員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進落實整改。要帶頭落實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動整改糾正。
5、學習貫徹上級關於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開黨組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風險點排查等黨風廉政建設重點工作。
6、嚴管班子、嚴帶隊伍,每年圍繞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員及科室負責人開展談心談話不少於1次,對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及時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強對局機關支部落實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檢查指導,對落實不力的,進行廉政談話,督促整改;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問責、嚴肅查處。
8、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局機關支部召開民主(組織)生活會,帶頭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作為民主生活會重要內容,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年內上廉政黨課不少於1次。
9、持續抓好上級巡視巡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舉反三整改問題。
10、馳而不息加強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作風建設工作,對全域性重大節日期間作風建設及時提醒,每半年聽取作風建設情況彙報1次。
11、密切聯絡群眾,經常深入基層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對疑難信訪和群眾反應強烈的熱點問題,採取現場辦公現場督辦等方式協調解決。
12、認真接待重要的來信來訪,落實群眾來信閱批制度,對重點信訪問題實行領導包案,化解信訪積案,及時處理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
13、貫徹民主集中制,堅持“三重一大”事項集體研究,落實一把手“五個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態等制度,科加強民主決策,主動接受監督,規範權力執行。
14、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嚴格落實千部選拔任用的原則、程式、紀律等要求。
15、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增強“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領頭雁”。
16、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作風建設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在抓好業務工作的同時,切實抓好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
18、加強督促指導,對一些黨風廉政建設重大問題、重點工作實行點題彙報。不定期開展對領導班子成員及下級領導班子正職廉情約談,及時發現傾向性苗頭性問題,加強提醒告誡和監督約束。
19、年底向區委、區紀委報告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三、班子其他成員主體責任清單
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範圍內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1、組織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市區委、局黨組全面從嚴洽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部署要求,協助黨組主要領導履行主體責任。
2、履行“一崗雙責”,自覺把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我局承擔的重大專案建設、產業園區發展全區綜合考核、能源節能降耗等各項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黨組報告1次分管範圍落實主體責任情況。
3、督促分管科室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全年聽取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情況彙報不少於1次,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重大事項,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強經常性廉政教育,組織推進分管範圍內的廉政文化建設,與分管科室負責人提醒談話不少於2次,對分管科室人員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處置,對發生的不正之風或不廉潔行為,要進行批評教育,及時糾正。
5、結合工作實際,推進黨務、政務公開,全面排查廉政風險點,落實防控措施,健全長效機制。
6、組織分管科室經常性開展黨風黨紀、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幹部悟初心、守初心、踐初心,築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線。
7、繼續推進開展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分管科室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活動中排查出的問題清單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實整改。
8、積極參加局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並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組織生活,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9、密切聯絡群眾,每年深入基層調研指導不少於4次;主動接待涉及分管範圍內的群眾來信來訪,對舉報、訴求及時批辦、跟蹤督辦。
10、自覺貫徹民主集中制,客觀公正研究決策“三重大”事項,涉及分管事項規範抓好落實。
11、組織分管科室認真抓好巡視巡察相關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並舉一反三、全面整改問題。
12、持續加強分管科室作風建設,及時研究部署、督促推進,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分管科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和服務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督查幹部職工的遵紀守制情況,杜絕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上聊天、玩遊戲等現象。
13、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樹牢“四個意識”,踐行“兩個維護”;自覺遵守黨規黨紀及國家法律法規,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規定等,當好表率。
14、帶頭執行請示報告、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規定,帶頭培育良好家風,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自覺接受監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