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簡歷網

位置:首頁 > 職場 > 工作報告

2020年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要點及要求

2020年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要點

  2020年我局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大及十九歷次全會、中央紀委和省市紀委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關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各項要求部署要求,圍繞市委主體責任體系和評價標準,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黨內監督,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強化監督執紀,馳而不息糾正“四風”,嚴厲懲治腐敗,著力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為實現市十三次黨代會確定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2020年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要點及要求

一、強化紀律意識,突出固本培元

  1、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以黨支部為基本單位,鞏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學習成果,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抓好“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認真開展“主題黨日+”活動,專題學習討論,領導幹部講黨課,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處置不合格黨員等工作,不斷豐富學習內容與形式,夯實思想基礎,定期不定期對各黨支部學習教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確保學習教育取得實效。

  2、及時傳達學習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市委的決策部署,嚴格遵守“六大紀律”要求,緊緊圍繞“四種形態”,進一步轉變執紀理念,堅持圍繞全面從嚴治黨每月組織學習1-2次,全年不少於18次;全年組織召開全面從嚴治黨專題會議不少於2次,認真落實每月1次的理論中心組學習,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和中央、省市市委相關規定、會議精神、領導講話,加強黨員幹部黨性修養。

  3、嚴格執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市委述紀述廉述作風制度,同時建立班子成員及二級部門主要負責人每季度向局黨組述紀述廉述作風制度,做到“三述”全覆蓋。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加強對領導幹部執行紀律、落實規定和廉潔自律情況的評價監督。

  4、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協助落實“六個嚴查”(即嚴查一把手腐敗行為,嚴查黨員領導幹部腐敗行為,嚴查“五管”領域腐敗行為,嚴查違反作風紀律規定問題,嚴查移交問題線索,嚴查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通過監督執紀,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黨內有效執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

  5、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加強黨紀國法和廉潔自律教育、警示教育、示範教育、崗位教育和談話教育,全年組織開展2次警示教育活動,年內組織黨員幹部開展廉政法規知識學習測試活動不少於1次。

二、強化責任落實,切實明職盡責

  6、全面落實“十大機制”和“二十項制度”,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安排部署2020年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與二級單位和各科室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半年、年終進行檢查考核,實現壓力持續傳導。

  7、班子成員要履行“一崗雙責”,將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融入分管領域,定期佈置、排程、檢查和報告全面從嚴治黨情況,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分管科室工作彙報,每半年向黨政主要負責人彙報分管領域全面從嚴治黨情況,對分管科室幹部職工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不少於4次,加強對分管工作崗位廉政風險點日常監管。

  8、制定完善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制度機制,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監督責任清單,將壓力傳導到最基層。積極支援和配合紀委工作,認真抓好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

  9、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八帶頭、八到位”要求,每半年開展1次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並推動解決,確保各項重大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10、繼續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修訂完善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手冊,根據不同崗位,有針對性地細化完善防控措施和監管辦法,適時開展預警提醒,每年對二級部門執行情況不少於2次的監督檢查,構建一套不能腐的防控機制。

三、強化作風建設,樹立良好形象

  11、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有關會議精神,主持研究提出貫徹落實意見,全面安排部署落實主體責任,對重點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12、對班子成員及二級部門主要負責人貫徹執行市委、市紀委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廉政談話、工作約談、提醒告誡、責令糾錯等不少於2輪次,對新交流任用的幹部全部約談。

  13、鞏固提升教育實踐活動成果,督促黨員領導幹部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開展“回頭看”,公開整改結果,接受群眾監督,切實防止“四風”反彈。緊盯元旦、五一、國慶、春節等重要時間節點和公車私用、公款吃喝等重點領域問題,加大監督查處力度,及時向市紀委上報查處情況。

  14、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年”行動,堅決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加大問責力度,鼓勵黨員幹部主動擔當,積極作為,推動形成想幹事、能幹事、敢幹事、幹成事的良好環境。

四、強化監督檢查,嚴厲懲治腐敗

  15、嚴明“六大紀律”,堅決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請示報告、欺上瞞下,各自為政、陽奉陰違行為。加強對各項作風紀律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到黨章規定的就必須不折不扣執行,黨章禁止的就必須堅決查處糾正,及時上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典型案件。

  16、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對中央和省市市委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各項政策法規貫徹執行的行政監察力度,嚴肅查處各類違紀違規問題。建立和落實履職報告、廉政談話、約談彙報等制度,建立約談臺賬,載明約談時間、地點、物件、原因、談話要點等要素,每半年向市紀委書面彙報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落實情況。

  17、強化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政資訊的有效蒐集和及時掌握,準確把握和運用“四種形態”,建立關口前移、及早預防工作制度,對黨員幹部存在的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全年編髮廉政提醒簡訊不少於6條。每月向市紀委報送1條以上反腐倡廉工作資訊,全年報送5篇反腐倡廉網路輿情評論,1篇反腐倡廉工作調研報告。

  18、加大重點崗位、重點領域的日常監督和動態化管理,對水利建設專案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隱患開展多輪次、不間斷監督檢查。每月按要求向市紀委報送違反作風紀律規定月報表,每半年報告個人經商辦企業、子女配偶出國出境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