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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管理教育工作人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制定學生工作計劃和學生管理規章制度,並積極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學生進行形式多樣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動。

三、負責調查研究學生的思想行為動態,及時處理學生中出現的各類問題。調查處理學生的違紀違規事件,並做好教育轉化工作,維護學院的穩定。

四、協助有關部門(單位)評比、表彰學生各類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五、負責評審、發放各類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工作。

六、制定學院軍訓開展計劃及軍訓工作管理規定,認真做好軍訓前的準備工作及新生軍訓工作的動員,嚴格執行學院軍訓工作管理規定,確保學生安全完成軍訓任務。

七、負責組織學生無償獻血工作,認真做好獻血的宣傳發動工作。

八、負責學生平安保險辦理及理賠。

九、及時反映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加強學生與學校的溝通與交流,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十、負責學生輔導員、班主任的培養、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新生入學後登記表的填寫、編冊,組織填寫學生證和學生證、校徽的發放和補發。

十二、完成學院臨時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