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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專員工作職責


所屬部門:人力資源

保險專員工作職責

直接上級:人力資源部部長

本職: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負責各種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

主要職責與工作任務:

1、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管理、變更、終止、延續,建立勞動合同臺帳;協助人力資源部部長處理勞資關係,解決員工與公司的勞動糾紛事宜。

2、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按公司檔案管理細則,認真管理人事檔案,及時準確地做好員工的季、年報統計工作;積極推行人事檔案微機化管理;及時進行人事檔案的加工整理、分類上帳、裝訂、建立管理卡片、編制檢索目錄;定期參加檔案鑑定,對應銷燬檔案進行監銷;執行檔案諮詢、借閱管理制度,履行借閱手續;按密級劃分的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劃分檔案密級。

3、負責各種保險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辦理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大保險,及時上報社會保險的各種報表;辦理職工調入和調出時各種保險的清交和轉移手續;稽核職工醫療費用的報銷、社會拔付及登記;辦理員工正常退休、病退、內退及工傷評殘等工作;按標準和規定及時購買、發放勞保用品;配合工會做好離退休人員的各項管理工作,保證離退休人員工資發放的及時、準確;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社群化管理,適時做好移交及思想工作。

4、完成人力資源部部長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權力和責任:

權力:

人事檔案的管理權

有解決勞動糾紛的建議權

有勞動用品發放權

考核指標:

月度、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

合同管理與社會保障事務的完成情況、公司人事檔案的完整性、重要任務完成情況

考勤、服從安排、遵守制度

標籤: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