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常見的求職陷阱有哪些?
大學生求職常見的求職陷阱有哪些?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大學生常見的求職陷阱,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
試用期被無端延長或辭退
按合同約定,一般求職都會有3個月到6個月的試用期。有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麼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要麼到期後蓄意辭退。一些用人單位變着法子延長招聘信息有效期,歸根到底還是為了打求職者"試用期"的小算盤。"試用期一滿,這些用人單位便辭退先前招的求職者,用新招的代替。如此,循環往復。
承諾的高薪待遇不能兑現
很多辭職跳槽的人,為的就是追求更高的薪水和職位,然而,也有不少職場人遭遇了陷阱,即承諾的高薪待遇不能兑現。有些單位為了招聘到優秀人才,有時會在面試時口頭許諾一些工資、住房等方面的優厚待遇。可等到崗後,卻發現這些待遇根本不能兑現。
以招聘為名佔用智力成果
有些單位以招聘為名,在收集求職者資料和組織面試的過程中,要求求職者提供成果展示,並以此竊取求職者勞動成果。
正值求職旺季,求職者和用人單位都在擦亮眼睛挑選自己中意的另一方。然而,就在紛至沓來的各種招聘會上,有些用人單位卻以招聘為幌子,收取簡歷、組織面試,竊取着應聘者殫精竭慮做出的一份份計劃書、策劃創意和科研成果。求職者丟了無形資產--思路,卻沒得到工作,而用人單位卻樂得吃上一頓營養豐富的"免費午餐"。
招聘崗位名不副實
有些單位在招聘時按照崗位來招聘,但求職人報到後卻安排到其它崗位。如某些公司通過招聘管理崗位如儲備幹部吸引人前去求職應聘,到崗後卻被告知是業務人員,需要先進行銷售。這種類型的陷阱,各行各業幾乎都存在,但保險業尤其突出。公司開始是以招聘祕書、行政人員為名目,使求職者加入。上班後會發現,工作沒有底薪、更沒有員工福利,只有賣出保險產品才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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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路上留神"試用陷阱"
在人才市場供需雙方失衡的情況下,“試用期”也成為一些用工單位獲取廉價勞動力的途徑。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人力資本,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藉口予以解僱。這樣一來,求職者總是辛辛苦苦給單位低薪幹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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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處處有陷阱,用案例告訴你!
越是無所顧及,越能讓人相信這不是騙局;越是明目張膽,越不會露出馬腳。——博爾赫斯防坑指南一:辨別企業通知面試的方式一般來説公司最正規的通知方式為電話,如果只是利用線上的QQ、郵箱、微信和招聘軟件這其中一種通知面試的方式,就要謹慎對待,也可以在官網或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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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謹防“試用期”六大陷阱
日前在南京金陵圖書館舉辦的勞動保障講座上,江蘇維世德律師事務所律師鄭建和提醒廣大就業者,應防範“試用期”六大陷阱。一是試用期期限過長。試用期期限並非可長可短,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規定,勞動合同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在6個月至1年期間的,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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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一年半還是臨時工 大學生索要正式工待遇
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到全民事業單位工作一年半後,原重慶醫科大學畢業生付袁園發現自己還是臨時工。協商、仲裁無果後,她將工作單位告上了法院。近日,重慶大渡口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付袁園稱,2002年7月20日,大渡口區計生委到重醫大選拔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