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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學風建設管理工作總結

為規範我院學生上課秩序,改善和加強我院學風建設,我院黨團總支依據《貴州大學學生手冊》和《貴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決定自本學期開始,對學生上課出勤、請假等紀律進行規範管理,嚴抓上課出勤紀律,通過學生的自覺行動和制度約束,促進我院形成良好學風,為全院同學創造良好的學習氛圍。具體措施如下:

學院學風建設管理工作總結


  第一條 嚴格地執行考勤制度

(一)各班級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一切活動,上課、實驗、實習、勞動、軍訓等都要進行考勤。凡未經請假,請假未獲準或超過假期不辦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記。

(二)課堂教學或其它教學活動的考勤由班級學習委員負責,兩週一次向學院黨團總支報告考勤情況。班級(團支部)其他集體活動考勤由班長(團支書)負責。學院將不定期對各班級上課情況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及時地反饋給任課教師,作為學生平時成績的參考。各班負責人須認真做好考勤統計工作。

(三)任課教師對所任課程嚴格進行考勤,並及時反饋給學院黨團委、黨委。

  第二條 學生辦理請假手續的注意事項和程式

(一)注意事項

一、學生因病、因事、因公請假,不論時間長短,均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

二、請假批准許可權。班主任為3天,學院為1周,一週以上需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三、因病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一天),須有醫院證明,因事、因公請假須有必要證明。

四、超過准假期限,應辦續假手續,否則超假日數按曠課處理。

1 2(二)請假程式

一、首先由請假同學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一式3份,詳細說明需請假的理由,請假的時間期限、去往地點及請假期間聯絡方式。

二、經班主任老師同意後簽字。(畢業班的學生先由導師簽字同意後交班主任老師)。

三、由學院主管老師簽字、蓋章同意後,請假手續方為有效(一週以上需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四、將簽好字的請假條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任課教師。保研聯絡學校、面試、需外出聯絡工作的學生,亦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按曠課處理。

五、考研預免聽的學生須到學院和教務處辦理免聽申請。

  第三條 對於違紀同學的處理辦法

對於違反紀律的學生,學院將根據情節的輕重進行相應地處理。

(一)對於情節較輕的學生,學院將給予批評教育;

(二)對於經常違反紀律,履教不改的學生,學院除及時地與班主任、導師及家長取得聯絡,共同做好該同學的工作外,將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三)凡未經請假,請假未獲準或超過假期不辦續假手續者,一律以曠課記,曠課一天按實際授課學時計算。 (五)對於有保研資格的畢業班學生,情節嚴重者將取消保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