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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職報告有關問題分述


述職報告有關問題分述

學期即將結束,許多中國小校長與中層幹部都要在這段時間完成一篇述職報告。述職報告怎麼寫,怎麼把它寫好寫出主客觀都滿意的報告成了許多幹部必須思考的重要問題。根據本人的研究和實踐中的瞭解,現將述職報告有關問題分述如下:

1、什麼是述職報告

述職者,述所職也。所謂述職報告,就是述職人向自己的上級機構和上級領導或群眾述說在一定時期內履行職責情況的書面報告。具體說就是要以國家對本行業的大政方針和自己的職責範圍,對照檢查自已的履行職責情況,重點是寫“政績”、“業績”、“經驗教訓”、以及今後打算等。

校長肩負著指揮與管理學校、組織與領導教學、維護與協調學校和社會關係的多種職能,承擔著決策者、領導者、組織者、示範者、協調者的多種角色。校長的述職必須根據這樣的職責和角色來總體構思。

2、述職報告的特點

述職報告不同於一般的工作總結,它算是一手中特殊形式的總結報告。其一是限定性-即要以自已應有的工作職責為基準,只能在一定時期的工作目標與任務之內作陳述;其二是呈現性-要把一定時間裡實實在在的成績、業績表達出來,包括完成質量、效率、程度、水準等;其三是時限性-指上級所要求的工作時限,一般是半年或一年;其四是嚴肅性-指報告應用平實、樸實的文字來表達,既不含糊其詞、文過飾非,又不宜多用描述、修飾的詞語。

3、述職報告如何表達

一般述職報告以第一人稱敘述,以文字表達為主加上適度量化數字組合。從德、識、能、績幾方面思考,可以把德分出來陳述,把識、能、績作為主體分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為概述,以高度概括歸納出限定時間內的工作狀況,也可歸納陳述一下主要大事和總體成就或態勢,以便讓聽者、讀者有一個粗略的瞭解。

第二部分為分類或分時段陳述。這部分是報告主體,應突出自已工作職責的時間段內的大事、要事和成績。大事、要事是“如何做”與“做得怎麼樣?”是核心內容。這裡還有一個高位審視、善於歸納提示的技能,不能事無鉅細都說、都寫,也不能無序、無主次的寫。

第三部分是總結與展望。這部分是歸納式陳述,可以換一個視角、深一層歸納,讓別人進一步明白你在職責範圍內到底做了什麼、做得怎樣。隨後要直誠而客觀地指出存在的向題與今後的改進或打算。

3、寫述職報告的誤區

一是不要把述職報告寫成個人總結。述職報告是以展示自己履行職責的思路、重大措施或過程,自己的能力如何而進行陳述的,務必以自已肩負職責為核心內容作總結。不是泛指自已做過的所有事的總結。

二是不能把下屬的總結,不加選擇或“改造”都歸為已有。有的校長先佈置部門主任寫述職,然後再從他們的述職中去提取,這是十分錯誤的。校長的職責、工作與部門主任有很大不同,對部門主任你是出思路、做決策和指導的。

三是述職報告不是“做事”的報告,也不是“做了什麼事都要寫的”報告;不寫“做事做得怎麼樣”仍然不是好的報告;不寫自已創新、創見的思、悟、行的報告,也不算是一份高質量的述職質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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