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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工作意見

各村民委員會、各企事業單位

鎮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工作意見

為進一步加快我鎮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步伐,更好地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質優、價廉、快捷、便利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根據《省城市社群衛生服務條例》檔案要求,現對加快我鎮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一、建設目標

到****年底,在原鎮衛生院基礎上轉型建設成一所社群衛生服務中心,13個行政村衛生室整合轉型,建設成9個標準化社群衛生服務站(其中已建成三家)。

二、設定的條件

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要納入各村建設的總體規劃,建設要堅持“宜建則建、宜改則改、實用夠、方便就醫、方便群眾”的原則,按一個行村或3000—5000人口設定一個社群衛生服務站,新建面積不少於120m2,改建面積不少於100m2房屋,在鎮政府協調下由各村委會提供,可在村級閒置學校、隊部或其它房屋的基礎上改建,無論新建、改建的社群服務站的產權一律歸集體所有。

三、資金籌措

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資金按照“市、鄉鎮政府獎勵鄉鎮衛生院、村委會、鄉村醫生共同負擔”的原則進行籌集,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

新建的社群服務站,村委會無償提供土地,鎮衛生院籌資2—3萬,其餘部分由所在的村醫自籌,衛生室整合後,從提取業務利潤的10%中逐年償還,如鎮衛生院有經濟條件每年也將償還一部分。

改建的社群衛生服務站,村委會提供房屋,鎮衛生院籌資10000元,其餘部分由所在的村醫自籌,三年內由鎮衛生院在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還清村醫自籌部分。

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轉型改造資金,由鎮衛生院自籌解決。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加快農村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步伐,大力發展農村社群衛生服務事業,是在新形勢下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地對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要求的民心工程,也是市委、市政府今年提出“為民辦十件實事”的內容之一,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衛生服務職能的一項內容。各村委會要切實承擔責任管,將社群衛生服務工作納入本轄區經濟社群發展規劃,提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協調做好農村社群衛生的組織者、建設者、推動者,確保全面完成年度社群衛生服務機構建設任務。

2、理順體制,規範運作

完善監管機制,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要根據工作需要和精幹高效的原則,創新用人機制,要對轄區內的社群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統一行政管理,統一業務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藥品管理,統一人事管理,統一醫療文書,推行資格准入制,職務聘任制,報酬工資制,績效考核制,養老保險退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