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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錄取細則

公共管理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錄取細則

 

依據教育部、吉林省有關檔案規定和會議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關於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檔案要求,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複試組織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總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嚴格管理,科學穩妥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複試錄取工作。

結合《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以及相關學科特點,在確保複試工作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原則的基礎上,制定公共管理學院研究生複試方案細則。

一、複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胡刃鋒 曲永軍

副組長:呂紅

成 員:楊海龍  李盛基  馮娜  宋浩

祕 書:楊立萍

二、複試工作安排

   (一)複試方式

1.2021年我校碩士研究生複試採取網路遠端複試的方式進行,不組織筆試,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的複試筆試科目,按照原考核範圍納入到網路遠端複試中,通過面試的方式一併進行考核。

2.學校統一複試平臺,選用“學信網”的招生遠端面試系統,系統登陸網址: ,請各位參加複試的考生按照 “考生操作手冊”(附件1) 中要求提前做好遠端複試準備工作。備選複試平臺為釘釘,如在複試中學信網平臺出現異常導致無法實現複試,則啟用備選平臺進行復試,請考生提前下載並註冊除錯。

.時間安排:3月23日全體考生必須參加複試線上測試

3月24日、25日分專業進行復試。具體如下:

 

民商法學

複試筆試科目:社會保障法學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①經濟法學②民事訴訟法學

2021年法學考生複試QQ群:757864900
聯絡人:馮老師  17790093722

時間:3月24日 8:30開始

地點:公共管理學院310室、312室

 

公共管理(MPA

複試筆試科目:時事政治(重點考察國內外時政要聞)

2021年公共管理(MPA)考生複試QQ群:736979228
聯絡人:楊老師   18744008250

時間:3月24日8:30開始

地點:公共管理學院304、306、308室

 

社會學

社會學:複試筆試科目:中國社會思想史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①社會政策導論②社會心理學

2021年社會學、社會工作考生複試QQ群:720303606
聯絡人:楊老師  13321585310

時間:3月25日8:30開始

地點:公共管理學院310

社會工作

複試筆試科目:社會心理學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①社會保障概論②社會政策導論

2021年社會學、社會工作考生複試QQ群:720303606
聯絡人:楊老師  13321585310

時間:3月25日8:30

開始地點:公共管理學院310、312、314室

社會保障

複試筆試科目: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①社會福利思想史②社會調查研究方法

2021年社會保障考生複試QQ群:426459688                
聯絡人:李老師   15948346328

時間:3月25日8:30開始    

地點:公共管理學院304、306室

行政管理

複試筆試科目:中國政治思想史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①西方政治思想史②政治學原理

2021年行政管理考生複試QQ群:426459688                
聯絡人:李老師   15948346328

時間:3月25日8:30開始    

地點:公共管理學院304、306室

(二)複試資格名單確定

    我學院民商法專業、社會學專業、社會保障專業、行政管理專業、公共管理(MPA)專碩的考生達到國家線均可以參加複試,社會工作專業一志願生源充足,複試分數線為340分,單科分數線需要達到《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分數線要求的一志願考生可以參加複試,社會工作專業的複試為差額複試。

(三)複試資格審查

學院成立複試資格審查小組,在複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2021年複試資格審查主要為電子版材料線上審查和麵試視訊審查。參加複試考生需要提供的個人材料掃描件(可通過手機軟體掃描完成)有: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掃描件1份,初試准考證掃描件1份

2.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近照1張,要求五官清晰,具有完全的辨識度;

3.應屆本科畢業生需要提供註冊資訊完整的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掃描件。在2021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出示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掃描件(影印件);

4.往屆畢業生需要提供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掃描件1份;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掃描件1份,獲得學歷、學位時間以認證書上認定的時間為準;

5.同等學歷考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需要提供符合招生錄取規定年限的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的掃描件1份;

6.經審查學歷(學籍)資訊有疑義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掃描件各1份;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請於2021年3月23日前向長春工業大學研招辦登記(聯絡電話:0431-85716566),上交相關證明材料,研招辦將對證明材料進行核實。

9.《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誠信複試承諾書》(附件2)掃描件1份,考生下載後填寫。

10.《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申請碩士研究生複試考生基本情況表》(附件3)掃描件1份,考生下載後填寫。

11.《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政審表》(附件4)掃描件1份,考生下載後填寫蓋章。

12.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

資格審查未通過或在面試過程中發現身份不符的考生將直接取消複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以上所述材料新生在入學時須提供原件,以備入學資格核查,對材料不符或弄虛做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考生參加遠端複試所需裝置及環境要求

我院採用雙機位模式進行遠端複試。為保證遠端複試順利進行,考生須提前準備好參加遠端複試所需裝置及複試環境,複試前按學院通知要求進行測試。

1.裝置要求(兩者任選其一):(1)一臺膝上型電腦(或桌上型電腦+外接高清攝像頭)加一部智慧手機。(2)兩部智慧手機。

2.軟體要求:

手機:(1)安裝最新版學信網APP,使用學信網賬號登入。並保證APP已獲取攝像頭和麥克風許可權。(2)蘋果手機請使用Safari最新版瀏覽器;安卓手機請使用Chrome最新版瀏覽器。

電腦:安裝最新版Chrome瀏覽器。

3.保持良好穩定的網路,避免造成面試無法順利完成。建議有線網路、Wi-Fi、4G中至少準備2種。

4.選擇獨立、封閉、安靜、明亮的複試房間。

5.白紙少量,筆一支。

6.面試過程中,請確保裝置電量充足。

注:裝置和複試環境有困難的考生須提前與所報考學院的工作人員聯絡,商定解決方案,以避免因此延誤複試。

(五)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內容同樣採取網路遠端複試的方式進行面試考核。加試科目請參看《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六)複試過程管理

1.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學院設立(臨時)隔離室。在複試期間要降低人員密度,防止人員大量聚集,做好人員排查、場地排查、裝置排查、衛生消毒等工作。所有複試工作人員要進行自檢自查,有身體不適須提前向學院報告,嚴禁緩報、瞞報、漏報。複試工作人員須全程佩戴口罩。

2.做好複試工作人員的選拔和培訓工作。各個學科按要求選拔符合條件的教師參加複試,要對所有複試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強化安全意識、保密意識、責任意識和法治意識。

3.建立健全“三隨機”工作機制。各個學科要科學設計複試流程,做到“隨機確定考生複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

4.做好複試技術支援和安全保障工作。確定1名網路遠端複試技術支援和安全保障工作人員,參加學校網路遠端複試系統的培訓和演練,為學院遠端複試提供技術支援。在複試工作正式開始之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和模擬演練,確保複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要制定遠端複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解決遠端複試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突發問題。

5.要強化人文關懷和兜底保障。學校和學院的複試工作安排要通過網路、移動通訊、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時向考生髮布。要加強對參加遠端複試考生的技術指導,確保考生對平臺和平臺的使用有充分的瞭解。要加強對農村、邊遠和貧困地區考生、殘疾考生等特殊群體考生的關愛幫扶。要提前與考生進行溝通,對於不具備遠端複試條件的考生,要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援和幫助。

6.複試考生要提前選定好參加遠端複試的場所,保證網路暢通,環境安靜,無外界因素干擾,可正常進行復試。考生無論使用何種裝置參加遠端複試,均要保證能夠有本人完整清楚的上半身影像,且聲音清晰。在複試過程中,嚴禁考生周邊有任何其他無關人員,尤其是不能有人輔助或協助考生完成複試,否則將按違反考試紀律進行處理,暫停複試或取消複試資格。

7.複試過程中出現任何情況中斷複試的,均要有所記錄並說明原因,複試時間按實際有效時間記錄,須準確補充剩餘時間。如能證明為考生本人故意中斷複試,複試組可按中斷時進度給出複試成績,後果由考生自負,情節嚴重者取消複試資格。

8.複試須全程錄音錄影,音像資料由各學院下載儲存,待複試結束後統一交研招辦,保留3年。

9.組織多批次複試的學院,複試試題應掌握同一命題標準,每一批次單獨命題,不得重複使用。

10.面試過程中面試老師不應隨意離開面試現場,如有離開的情況,返回後不得為其離開期間面試的考生評分。

(七)複試考核

複試考核主要包括考生提交材料核定和遠端網路面試考核兩個部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同一標準考核,按總成績和招生計劃分別錄取。

1.提交材料核定

考生須從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申請碩士研究生複試考生基本情況表》,填寫完畢後將電子版上傳至遠端網路複試平臺。為了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的考核,考生可依據疫情防控條件下的現實情況,提供本人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材料,以電子版形式上傳至遠端網路複試平臺。複試小組將對以上材料進行核定,核定結果分別納入綜合能力面試中基本素質、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綜合能力評分中一併核算。

2.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採取口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於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測試時間為3-4分鐘。複試試題由各學院提前組織命制,建立複試題庫,在複試時隨機抽取。複試題要以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為主。面試老師當場評分,成績取平均分。

面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基本素質佔20分:考查考生政治態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獎懲情況。

外語水平佔20分:考查考生外語的聽、說、讀等能力,一般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主要從語言準確性、話語的長短和連貫性、語言的靈活性和適合性等方面考查。

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佔30分:考查考生對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掌握的情況,瞭解本科期間的學習、工作及獎勵等情況。

綜合能力佔30分: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判斷考生是否具備碩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3. 複試中發現考生綜合素質不合格的,複試面試小組有權直接提出複試不合格意見,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八)其他

1. 所有考生在複試期間須保持通訊暢通,並在複試前與

所報考學院取得聯絡,按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2.長春工業大學研招辦聯絡方式

地址:長春市延安大街2055號,長春工業大學南湖校區辦公樓1426室

聯絡電話:0431—85716566、85716157

三、錄取

(一)成績核算

1.總成績=初試成績(500分滿分)/5*70%+複試成績*30%。

2.總成績=初試成績(300分滿分)/3*70%+複試成績*30%。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2.一志願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三)錄取原則

1.學校將依據考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2.考生接受待錄取通知後,原則上不予解除。

3.複試成績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4.如有破格複試錄取考生,破格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3%。

5.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所在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6.經考生確認的報考資訊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稽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7.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四)錄取工作要求

1.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9號)要求,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資訊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範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2.學校嚴格按照規定準確、規範、充分公開招生資訊,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對所公開信息的稽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上備案公開所有的招生資訊,在本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所有招生資訊進行公開公示。

3.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資訊,對破格複試的擬錄取考生特殊註明。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吉林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稽核,並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註冊均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備案資訊為準。未經公示及“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資訊公開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不予學籍註冊。不得錄取。

4.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學校擬定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在研究生院網站公佈,招生計劃可根據學校整體錄取情況進行適當調整。按要求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考生納入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四、調劑

(一)調劑要求

1.申請調劑考生須滿足《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中的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2.所有調劑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專案考生、享受少數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調劑程式

1.考生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後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按要求填寫調劑志願。

2.我校將於考生調劑志願填報24小時之內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篩選考生,並向確定接收調劑的考生髮送複試通知。

3.考生需在我校發出複試通知後24小時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確認。

4.考生確認複試通知後,請按照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複試通知的相關要求做好複試準備。

5.確認複試的考生須通過學校官網()查詢複試工作安排並按規定時間來我校參加複試。

6.複試結束後我校會及時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向考生髮放待錄取通知,考生應於12小時內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接受待錄取,12小時以內未接受待錄取的,學校將認定為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不予錄取。

(三)調劑原則

1.學校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於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校將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複試的考生名單。

2.考生調劑志願鎖定時間為24小時,24小時內若我校確定接收考生複試併發送複試通知,則24小時後,鎖定自動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願。

3.調劑考生與一志願考生執行同一複試標準。

4.對因個人原因放棄待錄取資格的考生,學校將不再接受其後期的調劑申請。

五、監督與複議

(一)紀律要求與工作監督

1.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對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進行監督,負責對相關舉報的受理和對發現問題的查處及移交工作。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培養單位複試工作進行巡視、監督,保證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

3.複試小組要嚴格按照要求完成考生的複試工作,不得違犯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4.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複議

1.考生認為我校的招生錄取行為有違反本規定或其他相關規定的,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異議、申訴或舉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調查、處理,屬於對政策執行存在異議的,將及時書面或口頭答覆申訴人;屬於對違規違紀行為舉報的,學校組織紀檢監察等機構進行調查,並按《信訪條例》等有關規定作出書面答覆。

考生對我校作出的書面答覆不服的,可向吉林省教育考試院申請複查。對複查結論不服的,可按相關規定向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上一級機關提出複核。

2.監督舉報電話

長春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431-85716566

長春工業大學紀檢監察處:0431-85716493

六、附則

(一)本細則由公共管理學院負責解釋。

(二)本細則中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試院及《長春工業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方案》相關檔案執行。

(三)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長春工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2021年3月22日